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0 毫秒
1.
一、涉诉信访的含义及其分类涉诉信访是涉法信访的一部分。涉法信访是指当事人以信件和走访的方式对公、检、法等机关陈述意见并要求解决法律问题的行为。涉诉信访是指当事人与某一具体的诉讼案件相联系,请求人民法  相似文献   

2.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涉法涉诉信访是当事人利用信访渠道表达法律诉求的活动,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民主法治的进步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也暴露出一些新的亟需解决的难题。本文以公主岭市公安及司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样本,就有关重点问题作以研究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不仅数量居高不下,而且逐年快速攀升,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也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列入当年政法工作四项重点改革之一。强大的民族历史习惯;司法努力与群众的维权需求存在较大落差;涉法涉诉行为立法层次低,效率不高;涉法涉诉信访行为管理失序是涉法涉诉信访行为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对此,可以从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制定"统一信访法";完善民意代表制度;在涉法涉诉信访中推行公正、权威、科学的听证制度;强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引导公民信"法"不信"访"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律师作为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实践主体,必须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作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以有效解决信访人申诉过程中出现的诸如释法说理、信息对称及矛盾追踪等问题,为信访人和终结主体搭建沟通的桥梁。在当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还存在激发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内生动力不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效性不强及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可接受性不高等影响参与和代理机制有效运行的现实难题。要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息访息诉"的终结目标,必须从以下路径入手:加强制度支持力度,激发律师参与和代理的内在动力;加强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律师参与和代理的积极性;强化律师的中立地位,提升信访人对律师的认同度。  相似文献   

5.
涉检信访终结制度是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提高涉检信访效率的重要制度性规定,但其却存在着制度设计上的矛盾和执行不到位的现实问题。目前亟待从提高涉检信访工作的立法层级,明确区分涉检信访中的涉法涉诉性质信访和行政性质信访并加以区别对待,以及转换涉检信访终结的执行机构等三个方面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陈发桂 《桂海论丛》2016,(4):100-105
面对民众诉求表达与社会治理法治化之间的内在张力,涉诉信访终结的行动逻辑必须进行整体性改变。以群众工作为叙事文本的传统涉诉信访的终结机制,已经难以完全回应和化解当今涉诉信访当事人提出的诸多诉求。因而,如何在汲取群众工作所具有的沟通疏导价值优势、修正其规则与程序缺失的基础上,建立涉诉信访"依法断事"价值目标的法治化终结机制,成为信访问题研究者和实践者关注的重大问题。法治是实现社会价值共识的最大公约数,构建法治化的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就是从之前以群众工作为叙事文本的"就事论事"模式转化为以法治规则和程序为叙事文本的"依法断事"模式的行动逻辑。具体而言,就是坚持以诉访分离为前提,以有效导入为依托,以公正裁判为抓手,以案结不访为依归,建构起"四位一体"式的涉诉信访法治化终结机制。  相似文献   

7.
在行政化处置信访的大环境下,本应是公民对人民法院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的涉诉信访,已演变为公民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面临着功能错位、司法公信力下降和信访量居高不下的困境.要使涉诉信访困境得以求解,必须在宪政制度框架内寻找产生涉诉信访困境的根源并加以审视和改革,通过修宪明确人民法院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摆脱其地方化、...  相似文献   

8.
涉诉信访及其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世纪初以来,全国各地法院接待和处理的涉诉信访案件不断增加,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审理工作,导致了司法成本加大和司法资源的浪费.本文从目前的涉诉信访现状入手,剖析了涉诉信访形成的主要原因,提出了控制和减少涉诉信访的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9.
法治视野下涉诉信访问题的理性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毋晓蕾 《人民论坛》2012,(11):84-85
在目前社会转型的大环境下,由于一些地方司法的错位和信访的越位,出现了大量的涉诉信访。出于稳定的压力,涉访机关不得不采取一些法外手段处理涉诉信访,虽然成功解决了一些个案,但却引发了更多的涉诉信访。让司法和信访都回归原位,将涉诉信访纳入司法轨道,提高司法公信力,是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可行之道。  相似文献   

10.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上,明确提出了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当前,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可从确立法定原则、明确责任主体、严格终结程序三方面予以法治化、规范化。  相似文献   

11.
袁周斌 《人民论坛》2014,(4):124-126
构建与推行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有利于引导信访人依法上访、形成理性规范的信访秩序、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当前,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并未充分发挥效用.遵循该制度运作的基本原则,探寻解决问题的合理路径,增强运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于充分实现其制度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司法     
《人民政坛》2014,(10):5-5
中央政法委:着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入出口不畅有错不纠问题 据法制日报9月11日报道,中央政法委近日印发《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作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配套文件。  相似文献   

13.
成都市涉诉信访的法治化路径选择,是推进"平安城市、法治城市"两大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必须首先厘清和明确三个问题,即涉诉信访的概念及功能定位、申诉和再审程序进一步细化与规范以及信访案件效度评估机制。鉴于成都市涉诉信访的现状,其法治化路径的选择还应从多个方面着手。一是规范法治理念下的涉诉信访制度;二是完善涉诉信访的终结机制,使司法的最终裁决权得到体现和保证;三是完善与党政机关的衔接和协调机制;四是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五是健全涉诉信访的秩序保障机制;六是提升司法公正,提高案件质量;七是深入基层,加强检察监督和法治宣传。  相似文献   

14.
坚持每年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对法院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审议通过陪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方案,及时兑现陪审员参加培训、办案的误工补贴和办案补助;探索建立由人大代表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的工作机制,协助法院做好涉诉信访人员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停访息诉……  相似文献   

15.
《公安研究》2014,(1):86-86
陈娴灵、杨光琳在《长白学刊》2013年第4期撰文认为,涉诉信访的无序与失范带来“信访”不“信法”的恶果。探寻涉诉信访的理论基础与依据,其归属于人治范畴而与法治不合,同时又与司法终局性原则相悖而不具有正当性;考察涉诉信访的运作机理,其具有行政性的特征,且发挥着救济的功能,呈现异化倾向,急需矫正。  相似文献   

16.
涉诉信访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涉诉信访使人民法院成为各种社会矛盾与纠纷的聚焦点,大量的涉诉信访案件,已经对和谐社会建设提出严峻的考验和挑战。本文从涉诉信访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以期为有效解决涉诉信访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体现了党中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决心。但由于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在我国建立的时间相对较短,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本身不尽完善,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因而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只有不断完善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才能让涉诉信访终结制度的设立真正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8.
随着各种因素的影响出现了所谓的群体访、越级访、闹访、缠访,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非常敏感的问题。正确认识涉诉信访,有效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涉诉信访的特点出发,分析涉诉信访形成的原因,从而提出解决涉诉信访的措施。  相似文献   

19.
当前,中央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进行了重大改革,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统一由政法机关依法受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委、人大、政府如何建立健全领导、监督、救助机制,政法机关如何打造高效运转司法体系,是有效推进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改革的关键所在。下面,结合工作实  相似文献   

20.
200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说.当前,当事人越级上访、多头上访、缠访闹访的比较突出,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要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以扭转涉诉信访无序的混乱局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