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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20):54-59
<正>粤市监规字〔2022〕7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7月12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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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16):54-58
<正>SDPR-2022-0330004鲁市监注规字[2022]4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局相关处室:《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5月30日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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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7):20-24
<正>粤市监规字〔2023〕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为规范我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发挥广告产业经济“助推器”作用,促进我省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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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31):53-54
<正>SDPR-2022-0330011鲁市监注规字〔2022〕10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规定》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0月27日山东省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规定第一条为明确市场主体登记管辖,维护登记管理秩序,方便申请人申请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场主体包括:(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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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4):46-48
<正>苏市监规〔2023〕1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省局各处室(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于2023年9月6日省市场监管局第4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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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3):41-44
<正>SDPR-2022-0330016鲁市监标规字〔2022〕15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山东省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2022年12月16日山东省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标准化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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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4,(15):43-59
<正>京市监发〔2023〕99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北京市标准化办法》,进一步加强本市地方标准管理,强化标准宣贯和实施应用,市市场监管局对《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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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32):52-55
<正>SDPR-2022-0330012鲁市监计量规字〔2022〕 11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企业计量促进办法》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11月1日山东省企业计量促进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企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计量基础和支撑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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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7):10-12
<正>粤市监规字〔2023〕3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办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