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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09]14号建立城市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是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广州市污水治理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关要求,现就推进我市雨污分流排水设施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2.
正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说明:一、制定《通告》的目的广州市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对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和环卫保洁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创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提供了保障。本《通告》作为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依据,可  相似文献   

3.
穗府[2008]55号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是指以环保标志为载体,根据车辆的排放控制水平和用途,实行差别化管理和环保达标管理的污染控制措施。  相似文献   

4.
<正>东府[2015]10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切实保护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生态平衡,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相似文献   

5.
正穗环规字[2020]2号为控制汽车排气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健康,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高污染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二、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道路,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不受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6.
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09]19号广东奥林匹克中心赛区周边道路工程是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于2010年12月建成。该项目包括黄云路西延线、环场路东延线、东环路北延线的道路工程及奥体中心立交等相关桥涵、排水、照明、交通、绿化工程,现就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7.
<正>济政发[2014]21号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省政府令第2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一、自2014年11月1日起,我市以  相似文献   

8.
甬政告[2012]3号宁波市2011年度计划指标第三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已经于2012年1月31日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9.
《广州政报》2012,(1):14
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2011]29号为缓解我市市区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我市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的有关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下列区域范围内行驶:  相似文献   

10.
<正>苏府规字[2010]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对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限制高污染排放汽车通行的通告》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三月八日关于对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限制高污染排放汽车通行的通告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通告。一、本通告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有效牌证行驶的汽车。  相似文献   

11.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规[2016]10号为缓解我市市区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我市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的有关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下列区域范围内行驶:  相似文献   

12.
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08]30号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暨人口疏散隐蔽演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13.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2015〕30号为有效遏制我市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市所有未按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含报建手续已失效)或者未按报建手续建设的,已建成、正在建设施工或者停工尚未建成的建(构)筑物,当事人应当在  相似文献   

14.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5年9月29日经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加强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第一条适用范围。本通告适用于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主城九区及经开区、高新区的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场所。其他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参照本通告精神,结合实际,发布相应的通告。  相似文献   

15.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5]73号为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适用于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北部新区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16.
甬政告[2011]9号宁波市2011年度计划指标第十七批次(东钱湖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已经于2011年10月22日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17.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2016]18号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16"城市人民防空演习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18.
正渝府发[2017]57号为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公共安全风险,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适用于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19.
甬政告[2011]10号宁波市2011年度计划指标第十八批次(东钱湖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已经于2011年10月22日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20.
<正>渝府发[2017]57号为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公共安全风险,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适用于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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