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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杨扬 《法制与社会》2010,(22):270-270
公司法的基本理论问题是如何划定国家强制和私法自治的界限,这个问题也是公司立法指导思想的始终困惑。如何把握国家强制与司法自治的利益抗衡,寻求一个合理的标准,成为了公司法中长久争论的话题。  相似文献   

2.
罗晓霞 《河北法学》2011,29(9):107-112
各国遗传资源的保护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私法调整模式、公法管制模式和混合模式。各国遗传资源立法体现出保护路径选择不一、对遗传资源信息资产的价值认识不足、保护标准尚存分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缘于多方面的因素。在遗传资源的保护上,摆脱囚徒困境的有效办法是寻求制度框架下的理性合作。遗传资源具有强外部性,遗传资源保护制度中融合了公共政策的多元价值,遗传资源的保护应在坚持公法管制前提下实行有限的私法自治。  相似文献   

3.
谢世平 《政法学刊》2009,26(3):53-57
民法的移植能否成功关键在于私法自治的精神落实与否,在现代社会中,对于“私领域”的行为也需要国家的干预,在中国特殊的历史背景之下,如何妥善处理好国家干预和私法自治的关系,是民法的移植取得效用的一个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4.
一、劳动合同立法: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 劳动法作为私法公法化的法律部门,具有社会法的属性,要体现国家公权力的干预,要对契约自由进行限制,要贯彻弱者保护理论,这已是劳动法学术界的共识。劳动法的这种法律属性不仅体现在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建立一系列劳动标准,而且还应当表现在劳动法上的一项重要契约制度——劳动合同制度上。  相似文献   

5.
就学术抄袭而言,学理与司法实践援引私法的理论资源对之进行解读,忽视了学术抄袭认定背后的公法意涵。学术抄袭与私法维度下的抄袭在认定基础、认定标准、认定依据与认定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更多地受到学术伦理规范的约束,对其认定应当摆脱私法认识的窠臼与纯粹法解释主义的路径,置于国家监督与大学自治的二元框架下进行考察。国家立法授权高校对学术抄袭进行认定,既蕴含了国家权力在抄袭认定上的退让,进而赋予高校学术自治的空间,又要求高校积极落实抄袭认定标准、组织与程序的保障义务,避免学术自治逾越内在的界限。国家立法应当设定抄袭认定标准、组织与程序的基本原则,保留必要的司法审查,从而避免高校在抄袭认定规则供给上的恣意。  相似文献   

6.
从美国《1933年证券法》的立法教程及内容来看,虽然其加强了对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和规制,但它也更加充分的体现出了私法自治的精神,坚持了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这可为我们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立法与规制所借鉴。  相似文献   

7.
王超  宋振宇 《法学杂志》2022,43(2):136-146
尽管实务界对被害人放弃获得退赔的权利存在明显认识分歧,但是理论界却很少专门研究这个问题。被害人放弃获得退赔的行为关系到司法机关如何处理违法所得,也蕴含了国家干预与私法自治之间的关系。司法机关采取追缴、责令退赔、返还、没收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干预;被害人放弃获得退赔的行为则体现了私法自治。被害人放弃获得退赔与司法机关履行法定义务之间不存在矛盾,“不能让犯罪分子从犯罪中获利”的刑法观念与“允许被追诉人从被害人放弃获得退赔行为中获利”并行不悖。赋予被害人放弃获得退赔的权利,既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又有助于贯彻恢复性司法的理念。  相似文献   

8.
<正> “契约自由”是西方传统民商法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根据该原则,合同关系应由“私法”规范来调整。在涉外经济合同领域,亦是如此。晚近,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西方国家对经济活动干预的加强,大量的涉外经济合同管制立法应运而生。这些管制立法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一些具有明显“公法”性质的专门立法,如外汇管理法、进出口管制  相似文献   

9.
私法自治作为民法精神最深层的精髓与内核,体现了民法文明的价值依归和终极关怀。建立在意思自治、自由平等基础上的私法自治,是近代民法的基石,对现、当代民法的发展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它肯认意思自治,尊崇自由平等,弘扬权利至上,在丰富的民法理论和实务中折射出恒久的智慧魅力,闪耀着璀璨不熄的理性光芒。本文通过对其在近、现代民法和我国当代民法形成和发展中的思考,提出关于我国民事立法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0.
国家干预在我国劳动合同立法中的体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波 《行政与法》2009,(2):89-91
劳动合同属于兼有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国家干预性质的特殊合同.本文探讨了国家干预劳动合同立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阐述了我国在劳动合同立法过程中,国家干预起到了积极的重要作用并具体地体现在了<劳动合同法>中.  相似文献   

11.
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和安排,不仅关涉公司直接参与者(股东、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制约公司设立成本的高低和公司运营的效率。有鉴于此,20世纪中叶以来,各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立法纷纷表现出鲜明的效率导向,以放松管制和强化自治为理念,公司为资本的效率化形成与运作提供了最大的灵活空间。回顾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历程,总体上经历了一个从严格到宽松、从管制到适度自治的发展历程。2014年《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的革新,标志着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从传统的管制理念向现代自治理念迈出了关键步伐。但毋庸讳言的是,新《公司法》所确立的公司资本制度仍有进一步完善之余地,一些针对公司资本制度的管控和限制仍然存在。因此,进一步放松对公司资本制度的不合理管制,重塑公司资本的自治属性,回归公司自治理念,应当成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未来完善的基本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2.
我国公司登记的“认缴制”改革在资本形成制度上并没有改变我国法定资本制的性质.当前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形成模式都呈现出不断放松管制并加强自治的趋同化发展潮流.“认缴制”与授权资本制的法律效果不同、自治效果也有差距,无法替代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的优势不仅体现在公司的便捷化设立和资本的高效率筹集,更深远的价值还在于其对私法自治的实质性落实,以及对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有效平衡,能够适应现代化的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发展需求.我国资本形成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应立足于授权资本的分次发行,以及多元化资本概念的构建,实现资本的有效利用.  相似文献   

13.
德、美、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机制比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公司治理机制是指公司机关的配置及其相互关系。由于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所有与经营的分离,如何在公司机关之间分配权力,建立高效的激励和约束经营者机制,就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德、美、日三国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制度在这一问题上各有特点,本文试图对三国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机制进行比较,以求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对正在进行的国企改革有所助益。 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机制形成的一般理论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的形成及其有效运行需要有与其相适应的私法秩序予以保障和制约。私法秩序的基本理念是私法自治原则。它的基本精神在于…  相似文献   

14.
公司的管制与自治是公司法的基础理论问题,管制意味着股东意思自治的空间较小,而自治则意味着股东享有较大的意思自治空间。进一步看,管制分为事前与事后两种模式,结合公司法的立法目的,需要放宽和减少事前管制,但同时又必须强化事后管制。  相似文献   

15.
公司治理的司法保障——司法介入公司治理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刘桂清 《现代法学》2005,27(4):136-141
司法权力通过诉讼程序介入公司内部治理是公司顺畅运作的外部保障。在本质上,司法介入公司治理就是司法对公司自治进行调节的一种机制。司法介入公司治理应遵循国家干预与公司自治相平衡原则。在放松政府管制潮流下,强化司法介入应是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公司法作为公私结合的法,其中适度的国家干预是必要的,因其可以解决公司领域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但国家干预必须适度,否则会影响公司的健康发展。国家干预的适度性主要体现为国家只在适当的领域以适合的方式对公司自治进行干预。  相似文献   

17.
于天娇 《行政与法》2008,(4):127-128,F0003
前苏联时期,私法自治原则基于特定的理论基础,于民事立法中出现了制度性缺失,进而影响了当时民事立法基本制度的面貌。这一特定时期发生的这一法律现象,对于丰富私法自治原则的理解提供了一个极具理论意义的解读标本,并对我国的民法现代化具有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18.
遗嘱自由是私法自治原则在继承法领域的一大体现.目前我国《继承法》通过对必留份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约束,实现对遗嘱自由的限制,然而1985年颁布的《继承法》难以适应遗嘱自由化的局面,公共利益与个人意思自治之间面临着新一轮的对峙.本文拟从遗嘱自由的解读、限制遗嘱自由的必要性、我国关于遗嘱自由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其完善等方面,结合国外继承法中有关立法规定,就如何完善我国遗嘱自由的限制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国家干预有直接和间接干预,公司法中的国家干预体现为国家通过立法对公司行为和组织进行的监督和引导,即间接干预。国家对公司的干预有其历史性,也有其合理性。目前我国《公司法》立法取向是减少不必要的干预,合理干预,干预的方式是间接性的。主要通过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体现出来。  相似文献   

20.
民法从近代走到现代,国家强制与契约效力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成为民法与行政法领域研究的一个难点。管制性强制规范所蕴含的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及公共利益有着不同的品性,强制性规范产生的缘由无非是为衡量与解决这些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由此决定了以不同利益为目的的管制性强制规范在与意思自治发生冲突时可能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在社会利益、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有替代保护的可能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地承认契约的私法效力,应当在最小的限度内承认公法对私法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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