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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天地》2011,(6):4-4
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杨志明指出,要充分认识“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等新形势给调解仲裁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十二五”时期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线,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院基本建设为重点,努力提升调解仲裁服务社会的能力,逐步建立起预防功能健全、调解方式有效、仲裁公正权威、队伍充实专业的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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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各地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能力建设,在建立健全机构、充实队伍、完善设施、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和矛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关系进一步融洽,为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广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能力建设仍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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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下午,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了该市纪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三周年座谈会。会议指出,一直以来,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新发展。三年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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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夯实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广西大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通过新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战斗堡垒",为劳动人事案件处理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仲裁办案力量得到极大加强,进一步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2012年上半年,全区调解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635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0.1%;涉及劳动者6801人,同比上升20.73%(其中10人以上案件17件,涉及劳动者411人),结案4725件,结案率68.76%。大量社会不稳定因素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广西方面发挥了"第一道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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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通讯员施儒)8月8日—10日,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河池市隆重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沈德海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全区14个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调解仲裁科科长、仲裁院院长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据悉,目前河池市本级和市辖1个县(市、区)中的9个县(市区)已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有编制40人,建院率达81.8%,县级仲裁院设立完成情况排在全区前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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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西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行"三比三创",融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不断推动全区仲裁系统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创先争优、共谋发展"的浓厚和谐仲裁氛围,实现仲裁效率和质量“双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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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校改革的深入发展,高校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涉及劳动人事关系与利益的争议越来越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是高校工会的根本职责。相关法律赋予了工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权力,因此仿效企业,成立高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合法、有序的教育教学工作环境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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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事天地》2017,(10):34-35
正2013年以来,广西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围绕中心,突出主业,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调解仲裁职能优势,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一批重大劳动争议案件。2013年至2017年6月底,全县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42件,涉及人数476人,金额505万元,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302件,涉及人数4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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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问题研究课题组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122(2):73-78
高校劳动、人事关系及高校劳动、人事争议含义的界定是研究高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问题的逻辑起点。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使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原本单一的人事关系演变成二元化的劳动关系和人事关系,而这两种社会关系又存在较大的差别,研究高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问题必须坚持二元化进路。高校管理体制决定了高校劳动、人事争议具有诸多不同于企业等单位劳动争议的特点,这些争议发生的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妥善解决高校劳动争议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坚持合法用工、完善规章制度和主动调解。减少和妥善处理高校人事争议的主要对策是加强人事管理、建立完善人事仲裁制度、不断提高高校教职员工的素质、加快高校用人制度改革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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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在结构上具有解决方式的多元性、协商和调解的任意性、仲裁的强制性、诉讼的终局性等特点。该制度仍然存在功能不足的问题:一是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乏力;二是劳动争议仲裁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三是劳动争议诉讼解决的专业性不足。应当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以充分发挥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稳定器”和“减震器”的作用:一是要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整合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以解决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的乏力问题;二是通过严格落实三方原则、扎实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合理衔接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从而加强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威性;三是从设立劳动法庭、完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以及审级和审限制度等方面,实现劳动争议诉讼的专业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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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兴国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21(4):73-77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程序制度,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之一。但我国过去的劳动争议处理剁度存在不少缺陷,新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基本立足于我国实际,在一些制度设计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表现为:立法价值取向更加务实;劳动争议调解主体多元化;争议处理时限缩短,提高了争议处理效率;仲裁组织的建拘趋于合理化;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进行了重欠完善;确立了部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终局制;确立了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有限监督等,从而使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产生了新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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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兴国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6):95-103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程序制度,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之一。但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模式却颇遭诟病,新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立的相关制度也存在缺陷,所以,需要进行制度重构:一是应坚持平等公正、成本合理化、有效化解矛盾与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争议处理价值取向;二是处理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侵权争议与合同争议应适用不同方式;三是取消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坚持"三方原则",转移调解重心,实行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调解制度;四是淡化劳动争议仲裁的行政属性以增强民间性,简化仲裁程序以提高争议处理效率,裁审实现分离,正确发挥仲裁功能;五是改造劳动争议审判组织及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机制,合理确定劳动争议诉讼的主管范围,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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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凯东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2):128-130
全球经济发展推动劳动争议国际化,预防和解决国际劳动争议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在各种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调解因其推动国际经济和工业和平发展的独特优势而广为国际劳动争议各方采取。分析国际劳动争议调解选择动因、国际劳动争议内涵及国际劳动争议调解解决实践,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具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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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广西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在玉林市、北海市先后建立市、县两级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调处中心的设立促使大部分劳动人事争议不用经过仲裁、诉讼程序,就可以得到便捷快速调解,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成本,节约了诉讼资源,有效缓解了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办案压力。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以来,两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大幅提升,结案率达100%,其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