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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程序概览——以DS362案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衡量国家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发达国家则试图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2009年3月,DSB审议通过了DS362案的专家组报告,驳回了美国的大部分主张,这一被称为知识产权执法第一案的WTO争端尘埃落定。我们应从该案中获得更多启示,增强应对WTO争端解决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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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与WTO争端解决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国际社会仍未达成一个全球性、综合性的国际投资实体法公约,现存的几种可利用的投资争议解决方法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试图从国际投资争端的概念和种类、解决方法来阐述这一问题。特别是WTO争端解决机制,是目前较好的处理这一国际难题成功案例。比较而言,WTO争端解决机制比解决投资争议的国际中心(ICSID)更具优越性,体现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制度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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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底,WTO通过其争瑞解决机制处理了第一件知识产权案件。该案源于美国对印度未履行TRIPS第70.8条和第70.9条义务的指控。不到一年,WTO对该案作出了最终裁决,判定美国胜诉,认定印度没有满足TRIPS对医药和农用化学产品专利保护的要求。在对该案的裁决过程中,WTO充分表明了其迅速而有效地实施TRIPS的坚强决心。该案无论对制药业或生物技术领域的企业、投资商,还是对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士,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尤其是在我国积极争取加入WTO之时,能够深入了解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运作和TRIPS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将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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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的争端分两种类型 ,即“违法之诉”和“非违法之诉”。在“违法之诉”中 ,申诉方的举证责任较小 ,被诉方的举证责任较大 ,其举证责任与我国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有些类似。在“非违法之诉”中 ,申诉方应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 ,被诉方的举证责任相对较小。这种举证责任既不同于我国民诉法中的举证责任 ,也不同于WTO《反倾销协议》中规定的举证责任。其举证的关键在于证明被诉方的措施是否违法及不违法是否给相对方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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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专家组为核心展开论述 ,并从普遍联系的角度出发 ,在一定层面上对整个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分析、研究。其中 ,着重就专家组的产生和发展、有关程序、其断案模式的积极意义、其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对我国的意义等几方面内容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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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作为一个成熟的国际组织给国际环境法领域带来的启示是,如何将国际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形成一个内部协调统一的体系.本文从WTO条约体系和DSB争端解决机制两个角度分析WTO框架给国际环境法带来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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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体制“皇冠上的明珠”。其鲜明的条文健全性,组织健全性,运行的有效性等使其具有司法性质。除《贸易政策审查机制》外,《WTO协定》及其附件产生的纠纷都受争端解决机制管辖。该机制适用的协定、诉讼和主体,体现了国际责任法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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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M在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其在制度设计和运作实践中日益显露出的不公正性弊端,损害了许多成员方特别是发展中成员方的权益,影响了DSM的可信度。此等问题值得国际社会的更大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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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妥善解决日益增加的贸易纠纷,全球性和区域性的经济组织分别在各自的层面上努力地发挥着积极的作用。WTO作为目前世界上成员国最多的经济组织,其争端解决机制无疑具有典范作用。而北美自由贸易区作为最具影响力的区域经济组织之一,在解决本区域内经贸争端方面也又着自身的特点。当这两个争端解决机制都非尽善尽美时,就有必要对这两者进行比较,以利于取长补短,以期在今后各自的改革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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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本着既往不咎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贸易救济措施,其中作为执行保障的贸易报复措施被认为是最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在简述WTO报复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了WTO报复制度现存的问题,同时归纳了三种改革建议。在此基础上,纵观我国的立法现状和经济发展,给出了我国的改进建议以及启用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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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TRIPs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知识产权在财产权和国际贸易中地位的变化、WIPO体制的缺陷以及美国单方面的推动,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解决机制进入了WTO体制;专家组和上诉机关程序以及交叉报复的授权运用是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最富有特色的地方;为了解决WIPO与WTO在知识产权国际争端管辖权方面存在的冲突,应当承认WIPO对自己管理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具有管辖权,而将与TRIPs有关的事项交由WTO管辖,在二者重合的领域,应当承认WTO的优先管辖权;应当认真研究在知识产权国际争端中适用“非违法之诉”的问题,在“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中,应当明确排除单边措施运用的可能性,并且应当规定WTO成员采取单边措施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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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WTO成立之初,对于其争端解决机构法律适用问题曾存在较大争议,DSB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审判实践对其所适用法律范围的界定提供了生动的范例.将WTO争端解决法律渊源划分为正式渊源和解释渊源的做法与DSB司法实践更为接近,在理论上也不易造成混淆.十分有必要重新审视DSB适用法律渊源具体内容、效力层级以及争议产生的原因,这对指导成员国积极参与诉讼并合理预判结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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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建军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12(6):129-135
与一般强制许可相比,《TRIPs协议修正案》下的强制许可,其生产成本更高。由于受到竞争、竞售药品、生产成本、风险、市场大小、药品捐赠等经济因素的影响,许多通用药品制造公司不愿意援引《修正案》及其所涉强制许可制度生产并且出口药品。多个经济因素的存在,都会影响到WTO成员方对《修正案》的认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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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述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建立的一个新型的全球性经贸组织.它不仅为协调各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对立场提供了一个正式和常设的固定场所,而且其缜密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对维护国际贸易交往的有序发展和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进程等方面,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其中,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运作,对于上述目标的实现以及我国在组织中的权益的捍卫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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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的群体诉讼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申请禁令的群体诉讼以及请求赔偿的群体诉讼。在请求赔偿的群体诉讼中,芬兰消费者巡视员拥有代表特定消费者群体采取法律行为的专属权利,但法院的生效判决对所有的"选择加入"的群体成员均发生效力。整体来看,这种请求赔偿的群体诉讼受到很大的限制。首先,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大众消费领域的纠纷;其次,诉权只给了消费者巡视官。这种严格受限的群体诉讼在实践中很难应对频发的大规模纠纷,这也迫使芬兰不得不在诉讼外谋求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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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是诉讼和仲裁的辅助手段,它对一些不易及时解决以致不能达成共识的争议能迅捷经济地加以解决,这也是社会进步和法制健全的表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商事争议呈复杂多样化发展,诉讼不应是解决争议的唯一渠道,而应是实现公正审理的最终途径。ADR争端解决机制给我们的启示良多,特别是在我国不断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系的条件下,要求我们构建涵盖多种选择的争端解决方式,从而有利于解决经济社会纷繁复杂的民商事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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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争端解决机制下版权法之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TRIPS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成员国之间解决版权纠纷的法律依据,TRIPS下的版权争端解决机制对版权法有重要的影响,使得版权法呈现出趋向化和本土化交互发展的趋势,TRIPS争端解决机制也对我国版权法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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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WTO争端解决的国内法审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扩增,与其他WTO成员的贸易争端也日趋频繁。WTO争端解决的关键是通过条约解释澄清其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审查系争国内法是否符合WTO有关协定。本文首先论述WTO争端解决中的国内法概念,然后着重地分别探讨专家组审理与上诉复审的国内法审查,最后分析我国应对WTO争端解决的国内法审查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