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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人权保障是宪政权利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在人权保障的各种途径中,司法保护是最佳途径,也是最后的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人权保障还不尽人意。因此,完善我国司法在人权保障中的作用,必须重塑司法的权威,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力度;消除偏见,确立“保障人权至上”的宪法观念;加强国际人权保护的交流与合作,使我们人权的司法保护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相似文献   

2.
有证据表明司法权的民主特性是人类早期社会的普遍规律。2005年《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司法权的民主特性获得了进一步凸显,但实际上除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之外,司法权的民主特性并没有及于更大的视野。以刑事诉讼为例,无论是当事人主体地位与诉讼权利、律师辩护、刑事和解,还是社会公众参与司法和媒体监督司法,都应当是司法权民主特性的体现。将司法权民主特性做广义的理解,是对司法权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基本把握,有助于强化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和实现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3.
俄罗斯军事司法制度评述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俄军事司法制度是在苏联时期七十年的发展后,经历了俄联邦十余年的变革与动荡,形成的具有本土特色的军事司法制度.其特征是:突现军事司法人权保障理念;军事司法立法变化深刻;明确军事司法权归属国家司法权的一元司法体制;提高军事法院法律地位,赋予其地位相称的国家权力;调整军事检察机关地位及其职权范围;转变军事刑事诉讼模式.俄军事司法变革,对我国军事司法改革有重大启示,我们应汲取教训,借鉴其成功经验,继续推进军事司法改革.  相似文献   

4.
对军事司法的理论认知可概括为管理工具论、司法权延伸论和调和论三种模式,三者以界定权力本质为研究基础,缺乏共识、难以推进.通过强调活动形式的司法性,聚焦于军事司法这一以人权保障为核心的程序法与军事社会的共融问题.不同于普通司法,军事司法与救济对象的公法关系并不是单向度的.其特殊性在于,军事司法权与军事指挥权在权力对象上是一致的、在法益上联系密切,因此在前者的制度设计中必须将后者作为重要影响因素.基于两种权力作用方式的不同,将军事司法划分为四种类型,并着重探讨介入军事法律关系的军事司法权、保障军人一般社会权益的军事司法权两种制度类型的正当性基础、职权范围和制度设计问题.  相似文献   

5.
和谐司法是司法权良性运行的理想状态和科学概括,强调一种平衡、折中、矛盾中的统一,价值追求与运行过程的统一,通过法律至上与人权至上、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司法独立与司法约束、司法精英化与司法社会化、司法刻板化与司法人性化的统一来达致和谐的司法境界。和谐司法理念具有普适性。  相似文献   

6.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根基的香港行政诉讼呈现一些自己的特点,包括在司法复核制度、司法权独立、司法权威尊重、司法救济保障、人权立法、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这些特点可以为内地行政法治建设以及行政诉讼改革提供借鉴经验,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司法权具有多义性,从广义上可分为审判权和检察权,而司法权威是司法机关应享有的威信和公信力。司法权和司法权威密不可分,司法权威的失范是对其本质与价值的背离。司法权威失范的重要原因是失范司法权的攻击性、混沌性、非终结性、非及时性。我们必须对司法权威的失范进行矫正,寻求规制司法权威失范的“阿基米德基点”,回复司法权的正义品格,使司法权威成为民众的信仰,实现司法权威的生长。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军事司法权配置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军事司法权理论是军事司法权配置的理论起点,军事司法权是司法权与指挥权的下位权力,是司法权与指挥权相交的结果。在这个范畴中探讨军事司法权的特点可以发现,我国军事司法权配置体现着以下几个显著特点:鲜明的军事编制体制特色、于军队法治化的特殊司法环境和使命、司法权与指挥权相交的结果、维权的功能等。同时我国现行军事司法权配置存在着以下问题:军事司法体制已不适应现代战争的要求、军事司法观念出现明显"时差"、飞速发展的信息化技术与军事司法信息化落后的矛盾更加突出。改革军事司法权配置必须构建反映军事司法价值的制度体系,完善军事司法理论体系,把军事司法改革纳入新军事变革的大系统,加大军事司法信息化建设。  相似文献   

9.
对恐怖主义犯罪的调查程序面临着保障国家安全与保障公民个人权利、行政权与司法权、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价值冲突,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必须对以上三种冲突予以平衡。尤其要重视为过度构建保障国家安全而导致行政调查权力的扩张滥用、实体正义凌驾于程序正义之上,以及忽略司法权对人权保障的救济机制等问题的出现。  相似文献   

10.
警察权的宪法属性应当在《人民警察法》中得到进一步的明确;警察权与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应当厘清。警察权不属于司法权,其在司法程序中承担的司法辅助职权不影响警察权与司法权之间的清晰划分;警察权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干涉应当谨慎,要有清晰和明确的权力界限。对公民住宅安全、合法财产和通信自由的干涉须严格恪守宪法人权保障条款的精神。以此三方面审视《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其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11.
刑事拘留对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刑事拘留中长期存在羁押期限过长、超期羁押、不当拘留、刑讯逼供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被拘留人的人权。本文从分析我国现有刑事拘留制度出发,以美、英、法、德、意、日等国刑事拘留制度和有关国际公约要求为镜,找出我国刑事拘留制度中对被拘留人的人权保护的差距,并在借鉴法治国家对被拘禁者人权保护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刑事诉讼体制和实际情况,提出了在侦查机关内部建立侦查、拘留监管和被拘留人权利保障三种职权相分离,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听证对。侦查机关拘留权进行制约,赋予被拘留者更多更有力度的权利救济途径等改善我国被拘留人的人权状况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司法公开的基本法理在于司法权是一种直接关涉社会正义和公民权益的公共权力。在现代社会,司法公开是以公正和效率为价值取向,并有其积极的社会功能。司法是保障人民自由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司法功能的实现是建立在司法公正的基础上,而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保障。为此,为实现司法公开的社会价值,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应在司法公信力、司法廉洁、培育法律信仰等方面下功夫。  相似文献   

13.
宪法确立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为刑事诉讼法提供了宪法依据和指导,在疑罪从无案件中遵循正当程序,重新审视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司法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注重国家刑事赔偿这一公民权利救济程序,是人权保障制度的要求。在宪法的程序性条款、刑事诉讼程序及国家刑事赔偿救济条件等方面逐渐完善疑罪从无制度,有利于人权保障宪法原则的实施。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诱惑侦查被应用于打击毒品犯罪等隐蔽性犯罪上,若不从立法上对诱惑侦查制度加以规范和引导,极易导致警察权力的失控与“掉入陷阱的不幸者”权利的被侵犯。诱惑侦查如何不与人权潮流相违背,在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中找到平衡点,亟需在立法上加以理性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主题思想.长久以来,由于受“重打击、轻保护”的司法传统、“犯罪控制论”的诉讼目的理念和我国反腐败形势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权侵犯人权现象时有发生.现行刑诉法通过确定辩护制度、证据制度、技术侦查等制度,对职务犯罪侦查权进行了扩张和限制,为人权保障提供了立法基础.  相似文献   

16.
在全球化趋势和法制现代化的背景下,我国侦查程序在程序保障与司法效率、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追求真实与司法成本等方面都暴露出诸多问题,重新审视和改革势在必行。随着我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未来的侦查改革必须从更广阔的视野出发,改革侦查程序,推进侦查法治化,加强侦查能力建设。我国侦查程序的改革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侦查程序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既包括合理约束侦查权,又必须有效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17.
当前在我国有关刑事司法改革特别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问题的讨论中,理论界有不少学者过于关注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问题,相反却忽视了对刑事被害人、证人、举报人及特殊诉讼主体———警察的人权保障研究,有的甚至大声疾呼要"削弱"警察权,从而使部分学者陷入了"只有限制警察权才能保护人权"的怪圈,警察人权保障状况趋于恶化,而被害人、证人、举报人的人权保障也有被进一步边缘化的趋势。为此,应对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问题研究予以反思,以引起我国理论界、立法机关和公安、司法实务部门的关注,确保我国刑事司法改革与人权保障研究沿着科学、正确的轨道前进。  相似文献   

18.
公民容忍义务源于每个人为求权利和自由需分出部分私权演绎为公权,所有人的付出意味着个人承担的义务比他的需要对应的义务更多,公权是放大了的私权。公民容忍的限度涉及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规则化、伦理化,目前的看法相当暧昧。公民容忍义务具有共识性、比例性、条件性和模糊性四个方面的特征。对公民应当服从的公权力应通过必要性原则、比例原则来制约,找到个人权利与警察权、检察权、司法权的平衡点,以保障公民的人权。  相似文献   

19.
从实体性和程序性的机制上有效约束和控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价值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国将量刑权的制约问题囿于实体法研究的领域,没有从程序制约这一维度审思制约量刑权的有效对策,所以难以从根本上克减量刑失当的现象。由于我国的国情和法制传统,导致我国的量刑程序改革不可能全盘移植英美国家的独立量刑模式,唯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所倡导的“审判二分法”才是克服“水土不服”的良药。我们应该以此为基点,充分吸收和借鉴独立量刑模式的合理要素,继续发扬大陆法系自身的传统优势,不断推进和完善我国的量刑程序制度改革,建立相应的本土化的量刑程序控制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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