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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统一论坛》2009,(6):8-13
二、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丰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相似文献   

2.
公安机关的性质由其阶级属性和组织属性构成。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这一性质,决定了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不能否认,在新形势下,我们公安机关内部有些同志对公安...  相似文献   

3.
国家性质是指国家的阶级实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规定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在我国,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我国正是根据这个准则组成了人民的国家政权的。在人民的国家政权里,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我们国家的基础。  相似文献   

4.
教学目的:使学生认识到我们国家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从而增强自己作为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教学重点、难点:讲清“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教学时数:3课时。  相似文献   

5.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6.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表明,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根据国体,也就是说国家性质决定我国的政体  相似文献   

7.
巩固和发展我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规定反映了我国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说明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离不开一定形式的阶级联盟。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存在的爱国统一战线,是一个比工农联盟更为广泛的联盟,它是为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服务的,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总任务和总政策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宝。我们必须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  相似文献   

8.
我国宪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里讲的“各种途径和形式”,包括的范围很广。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按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全国  相似文献   

9.
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内涵应包括三个层次 :一是人民主权的法律地位。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说明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与自由。二是保障人民主权得以实现的制度安排和法律规定。人民主权的实现 ,必须有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作保障。我国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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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现时代工人阶级的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根据我国宪法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章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义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代表着全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明确宣布自己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60多年来,尽管国际国内出现过种种否定和篡改共产党性质的思潮,我们都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因而在我国,所谓工人阶级的主义翁地位,长期以来一直是人们的重要政治观念。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草案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条)。这就是说,我们国家的统治权力是掌握在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全国人民的手中。人民要行使统治权力,就必须采取适当的组织形式来组成自己的国家机关。我们的国家机关的根本组织就是人民代表大会。毛泽东同志在一九四○年所著的「新民主主义论」中曾经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过精辟的论述;他把这种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归纳到一点,说:「这种制度即是民主集中制。」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任务相当重,立法过程中也有不少值得研究的问题。对此,谈点自己的想法。一、党既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又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而工人阶级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又是通过共产党来实现的,这是我国国家性质的一个重要特点。宪法明确规定了共产党对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领导,这就从根本大法上确立和保障了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人大是立法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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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一些最重要的问题,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一切活动的根本依据和根本准则。1982年宪法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制定的,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好宪法,对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主党派成员中的人大代表,之所以不能以民主党派的身份而只能以人民代表的身份在人大进行活动,是由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所决定的。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这个根本政治制度,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不分别属于各个政党组织。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这个制度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  相似文献   

15.
人大监督与党的领导的关系党对国家机关的领导,包括对人大的领导是毫无疑义的。党对国家机关的这一领导地位在宪法中已有规定,宪法序言明确指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而取得的"。"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宪法第1条开宗明义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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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我国宪法对党的领导的规定较抽象原则,一旦涉及具体领域,就会与法律,特别是宪法本身发生不协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条),这两条分别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不知什么原因,当初在制定宪法的时候都没有将党的领导写入其中。党的领导应当怎样实现呢?就政体而言,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宪法所规定的人大权力的最高性是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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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它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但是,对这一问题不少人在认识上还存在着一些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必须加以澄清。一、“多党合作就是民主党派和共产党共同执掌国家政权”。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通过工人阶级的政党共产党来实现的,因此,我国的执政党只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国的8个民主党派都是参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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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应建立法制领导制度胡茂发社会主义的法制,是国家形式的阶级统治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在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宪法》规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相似文献   

19.
我国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它将人权置于重要地位,把保障人权作为重要内容。我国宪法对人权所作的保障,从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出发,具有自己显著的特点。 一、我国宪法保障人权具有广泛性 我国宪法保障人权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保障享受人权的主体是全体中国公民。我国宪法第一、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相似文献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1954年9月建立的。近三十年来,它经历了不断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在四个宪法文件中清楚地反映出来。一、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个根本性质和崇高地位是不变的,新宪法和以前的三部宪法的规定基本一致。但四个宪法文件亦存在着某些差别:(1)宪法历来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唯独1975年写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是当时“左”的思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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