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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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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环境公益与环境公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别涛 《科技与法律》2004,(3):107-110
自 2 0 0 4年第 1期《科技与法律》编辑部与中国人民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合作开办“环境法论坛”专栏以来 ,得到了广大的热爱环境资源保护事业的作者和读者的支持 ,使本专栏得以继存。再次重申 ,“环境法论坛”专栏的办刊宗旨是“专业、务实、新颖、活泼”。基于编辑对环境法学术期刊并非一定死气沉沉、拘泥形式的办刊理念的理解 ,目前我们已开设“理论推陈出新”、“立法释法之我见”、“由案说法”、“异域风景线”、“你争我鸣”和“环境法沙拉”等隐性栏目 ,期盼学界同仁恩赐如下大作 :能自圆其说的理论创新者 ;独到的建设性的立法建议和学理性释法者 ;结合新近案例的法治实践 ,并有所理论提升者 ;介绍国内外的各种新近、先进环境法制 ,开阔国人视野 ,并能启迪心智 ,而绝非仅为走马观花者 ;无论旧论新说 ,展开针锋相对的学术争鸣与回应答辩者 ;符合本栏目宗旨 ,不限篇幅与形式的书评、法制信息、学术活动综述、国外学术机构及其成果介绍等。欢迎作者赐稿、赐题。来稿请遵循本刊自 2 0 0 4年以来的以往各期的版式 ,以WORD文档附件的形式发至 :enblaw @yahoo .com .cn专用电子信箱 ,电子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环境法论坛投稿”字样。《科技与法律》编辑部“环境法论坛”专栏编辑  相似文献   

2.
李天相 《法学杂志》2016,(8):124-133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着重于对环境公共利益的探讨,但对环境公益诉讼可能涉及的原告利益问题则关注甚少,由此引发了一定范围的理论争议.实际上,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存在着原告利益、被告利益和环境公共利益之间的竞争和一致.多种类型的原告利益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是广泛存在的.保障原告利益能够有效促进环境公益诉讼的常态运行.对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利益的审视和总结有助于我们从不同角度探究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质,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建设具有立法论和解释论层面的双重价值.  相似文献   

3.
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可以是与被诉事项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任何人",其诉讼功能或目的是为保护环境公益,救济环境本身的损害。环境侵权诉讼则是为救济因环境污染、资源破坏进而造成的人身与财产损失,是对私益的救济。作为应对环境侵权等大规模侵权的群体诉讼制度的代表人诉讼和集团诉讼,具有公益影响的表象,但其制度设计的主要功能在于诉讼经济与效率,是有组织地对单个诉讼的组合,究其性质仍属于"私益诉讼"。  相似文献   

4.
杨秀清  谢凡 《河北法学》2020,38(5):42-65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已得到大量运用,但其存在以下法律适用上的问题:第一,在对具体个案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还是其他私益诉讼的性质判断上,现有裁判存在显著差异。第二,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类似案件的审理中,不同案件裁判者在程序选择与裁判结果上也呈现各异的走向。原因在于该诉的法律适用中存在"公共利益"等现有民事法律体系难以评价的规范性构成要件。究其根源,是该诉的独立请求权基础尚未得到明确。因此裁判者在审案时通过"借用"环境侵权之诉等类似诉讼请求权基础进行涵摄时,其法律适用过程就容易产生混同。明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权并精细该诉的法律规则,有助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公正运行与裁判结果的日趋统一。  相似文献   

5.
陈亮 《现代法学》2016,(4):133-143
当事人结构对诉讼激励的法律构造有着决定性影响。诉讼当事人结构有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之分。在民事诉讼中,表层结构以当事人之间的对抗为其基本特征,决定着诉讼收益的有无;深层结构则表现为当事人在功能上的"三位一体",决定着诉讼收益的归属。二者共同作用,使得民事诉讼的激励机制内嵌于诉讼制度本身,激励着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行为。环境公益诉讼当事人结构的差异,不仅表现在表层结构上从对抗走向协作,而且表现在深层结构上"三位一体"的破裂,从而形成社会公众、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以及原告律师三者之间的双层委托代理关系,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困境由此产生。双层委托代理关系中高昂代理成本的存在决定了原告律师应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对象,而"败诉方负担规则"因同时具备正诉激励、滥诉预防与行为矫正三重功能而成为激励律师的最佳举措。  相似文献   

6.
颜运秋 《河北法学》2007,25(5):109-113
诉权不只是民事诉讼法学中的特有概念,其他诉讼中同样存在诉权问题.近年来,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却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公益诉讼的案件时被提起,但是获得支持的很少.关键在于法律对公益诉讼的诉权确认不够.因此,赋予社会公益权利主体相应的诉权就尤为必要.公益诉权本身是一种民主管理的权利,是一种社会公益权利主体以诉讼方式直接参与国家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权利,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宪政权利.从宪政的高度,反思传统诉权理论的不足,论证公益诉权存在的法权基础,通过公益诉权切实践行人民主权,正确处理公益诉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在对同一当事人经过公法制裁后又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追责的案件中必然存在重复责任,原因在于被告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属性上是行政责任,而不是司法实践和学术界普遍认为的民事责任,且通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追责的违法行为同被告所受公法制裁的违法行为属于同一违法行为。对此重复责任可以考虑财产责任同之前承担的行政罚款进行折抵,对承担了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再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追责时应当慎重,而创新行政执法是避免重复责任的根本出路。  相似文献   

8.
新制度的建构,需要保证制度内部逻辑一贯,并处理好与已有制度间的衔接。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在制度内部关系上,需要完善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对象范围要件、解决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冲突问题、设置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前置条件等;在制度外部关系上,需要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功能,协调新旧制度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检察院、社会组织等在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方面的职责顺序,确立相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检察院、社会组织等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的主体地位,妥善处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已有制度外部间的功能重叠问题。  相似文献   

9.
环保NGO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探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劲 《行政与法》2014,(3):65-69
环保NGO作为环境公益诉讼适格主体不仅具有正当性,而且具有可行性.环保NGO要充分发挥其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重要作用,需要立法给予相应的制度保障,确立环保NGO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明确环保NGO成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适格条件及环保NGO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模式,建立有利于环保NGO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0.
构建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制度的设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行政诉讼法》和《环境法》的修改中亟需确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制度。具体制度构建方面,可以考虑:赋予检察机关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同等的环境公益行政起诉权;设置更可行的诉讼管辖;合理确定举证责任的分配;增加判决种类,并且允许原被告双方和解;把公益诉讼纳入到法律援助的范围,同时注意平衡环境公益保护与行政权行使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展与限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雁  高桂林 《河北法学》2011,29(3):153-160
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起诉资格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扩大原告范围,增加非利害关系人主体,让多元主体参加环境公益诉讼,是环境保护法律发展趋势。应当增加检察机关和环保团体的环境公益诉讼资格,扩展诉讼主体范围,审慎借鉴美国式的公益诉讼方式,限制主体的任意扩张,在构建我国的环境公益主体制度方面采取务实的做法。  相似文献   

12.
美国个人提起公益诉讼的程序和制度保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个人参与公益执法是美国公益诉讼制度的一大特色。美国的法院具有解决政治问题、社会问题的诉讼职能,《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规则以及制定法对个人进行公益执法的法律授权和程序规定,又为个人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美国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公益诉讼案件中律师费用转移制度的设立,以及行政机关对个人进行公益执法提供的援助又为个人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3.
论行政公益诉讼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晓玲 《行政与法》2006,(10):71-73
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是一个方兴未艾的话题。而行政公益诉讼权仅仅暗含在宪法条文中,因缺乏实体法的具体规定和程序法的保障而难以得到实现。本文试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为我国建立并完善行政公益诉权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14.
论公益诉讼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我国至今尚未建立起公益行政诉讼制度 ,使得许多公共利益在遭受违法行政活动侵害时 ,因没有人起诉及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而不能得到法律救济。从目前来看 ,建立公益诉讼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行的 ,并有相关的理论根据和法律依据。此外 ,公益诉讼在当事人、管辖、受案范围、标的与诉讼费用以及判决形式方面均有不同于一般行政诉讼的特点。  相似文献   

15.
本次修改民事诉讼法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以下问题:一是随着环境污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呼吁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而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对原告主体资格限定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存在法律障碍;二是部分实体法对原告主体资格作出扩张性规定,如《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海洋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程序法规定的缺失,导致诉讼救济渠道不畅、法律保护不力,且存在着法律之间不够协调等问题。但是,基于我国国情,目前立法不宜走得过急,而应先集中解决制约公益诉讼开展的起诉条件问题,即设定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和确定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至于公益诉讼的其他问题,留待以后总结经验后再逐步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6.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锋 《政法论丛》2010,(3):63-71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实现对自然权利维护的有效途径。实现对自然权利的司法救济,其关键之处就在于原告起诉资格的适当放宽,允许公众为了自然的权利而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我国环境诉讼中原告资格的立法现状,我国环境诉讼中对原告资格立法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张翠梅 《河北法学》2011,29(4):150-154
公共信托理论的发展为环境公益诉讼的确立和构建奠定了学理基础。西方法理中的代际平衡理论和自然权利理论更是推进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此外,从法律文化的角度分析,环境法律观念经历了从权利本位到社会本位再到生态本位的变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正是顺应这种文化的变迁而得以发展。不但如此,从经济学的成本收益以及经济法的外部性视野研究表明,我们可以通过合理适度的制度设计,使环境公益诉讼得以产生经济正效应,从而获得与其他制度相比的优势。  相似文献   

18.
从权利救济宪法保障论公益诉讼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各国宪法上,都会规定权利救济基本权的保障,其作用是在于给予人民排除不法侵害权益,并维护享有完整实体权利的机会,借以实现有权利即有救济的宪法保障原则。就行政诉讼而言,原则上虽须主张其诉讼和其个人权利有关,人民或团体才可享有诉权,但是,立法者另外得以法律明文规定,准许人民或团体为维护公益,对无关自己权益的事项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人民或团体也可享有诉权。在此,我们看到宪法上保障的权利救济基本权,除了作为主观权利的功能建构外,仍然存在作为客观法的建构可能性。也就是说,公益诉讼是立法者为了落实权利救济基本权的宪法保障,所设计的一种客观的制度性保障,而可以作为权利救济基本权在客观法上的功能建构。因此,本论文即从自我实现作为基本权的本质出发,尝试探讨基本权作为主观权利与客观法的法特征及其功能,建构公益诉讼作为权利救济的制度性保障,并借助德国行政诉讼上的团体诉讼制度,以分析公益诉讼在制度设计上的根本困境。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中的检察监督与行政公益诉讼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姜明安 《法学杂志》2006,27(2):10-12
在《行政诉讼法》制定之时,立法机关对检察监督的范围加以较大限制还有一定的理由和根据,但在现时的条件下,仍然将检察监督局限于抗诉一途就完全没有道理,已经不适用今天我国行政法治的现实需要了。因此,修改《行政诉讼法》,增加关于检察监督的具体条文,进一步明确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和手段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20.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已经成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突破口和重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已经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但也暴露出制度设计上的一些具体问题,比如案件来源比较单一、诉讼请求不够全面、成本负担尚不明确、二审抗诉有待厘清等等.未来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从扩大解释“履行职责”、适时主张“损害赔偿”、建立“环境公益基金”以及明确“行政公诉人”身份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以促使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健康成长和环境公共利益的真正维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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