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30 毫秒
1.
金香兰 《法制与经济》2010,(12):132-133
伴随商法的产生和发展,商法教学也经历了从传统式讲座教育向引入实践教育的转变过程。商法学科的特点和当前传统式教育的不足确立了实践教学在商法教学中的地位。本文针对当前商法实践教学中的实习、法律咨询和社会调查、模拟法庭、案例教学和诊所式法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部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就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市场经济的建设催生了商法,并促使其不断发展和完善。商法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部门,对交易的平等、自由、安全和效率具有保障和促进作用。当前,中国商法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限制性因素,其制约甚至束缚了中国商法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为此,应当消除这些限制性因素,确立商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并丰富和完善商法内在的体系。  相似文献   

3.
国际商法课程双语教学是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重点。不仅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国际商法,国际贸易等涉外专业也将其作为必修课程。国际商法课程实施双语教学,是当代中国加入WTO后对涉外法律经贸人才的需要。国际商法即要学习法律知识,又同时学习掌握一定的专业英语能力,国际商法教学的两重性决定了课程教学的难度,需要对此进行一些教学研究分析。  相似文献   

4.
商法的价值是指商事法律规范对于社会和个人及其群体的积极意义。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商法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取向与当今时代的发展经济的要求是相适应的,我们要认识到商法的价值,认识到其存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这样才能制定适合的商法法规,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范健 《法学杂志》2023,(3):109-122
商法制度的创新造就了商品经济社会,推动了商品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推动了现代民主与法制国家的形成与发展。《民法典》之后,中国需要重新认识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需要在客观评价现行商法制度贡献与缺失的基础上,针对商事交易、商事立法和商事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中国商法体系,解决商事纠纷,构建商主体制度,区分商行为与民事行为,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以商法思维推动商事基本法的创制和商事法律的法典化编纂。  相似文献   

6.
堪称现代商法杰作的美国《统一商法典》开辟了英美法系的新纪元,这部法典体现出来的商事立法的现代性,科学性,创新性等商法精神启示我国在商事立法过程中要理性追求商法的现实适应性,正确处理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商事立法理念,科学运用法律经济分析方法,注重发挥软商法的作用,顺应商法的国际化发展趋势,以此实现我国商法后来居上的鼎盛目标。  相似文献   

7.
二十世纪中国商法学之大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中国古代社会,不存在近现代意义上私法性质的商法,也不存在以其为研究对象的商法学。中国商法孕育于十九世纪下半叶中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巨大历史性跃迁的进程之中。二十世纪初期大规模的法律改革运动,使商法成为了中国社会经济现代化之法制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为契机,中国商法学应运而生。在近百年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商法学,  相似文献   

8.
樓建波 《中国法律》2012,(5):32-35,90,94
多数国家的法学界都将商法看作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法学院开设的商法课程或者商法研究学者也是将商法视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加以讲授或者研究。但对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而言,商法能否成为该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则取决於该国的法律传统。  相似文献   

9.
外观主义作为商法的一般性原则,其设计理念就是为了保障现代商事交易的安全与快捷。在传统私法追求绝对真实主义理念下,商法上的外观主义制度是否体现法律其本身的正义价值取向,是否符合经济交易中的规律,这些是本文所要论证的课题。  相似文献   

10.
德国商法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但在其100余年的发展进程中,我们可以罗列出一份商法衰败证据——“商法损失表”.德国学术界有关商法危机的论断也随处可见,似乎德国商法最终会走向灭亡。实际上,尽管存在一些足以否定商法的“事实”,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商法与一般民法之间确实存在着本质区别并具有其自身价值.商法调整的是一个追求简便、快捷、顺剩、充满信任的能够安全商事交易的社会生活领域.商法主要针对那些需要承担更多责任并较常人更少需要保护的主体。这是商法在过去被视为独立法律部门,而将来仍将独立存在并起作用的理论基础.但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对采主观主义立法例的德国商法而言,商人在商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已成为其发展的致命弱点.因此,改交商法以商人为规制中心的做法,并以企业的概念取代它,应成为解决德国商法以及世界各国商法沉疴的良药。  相似文献   

11.
本文认为港口城市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是互需与共进的关系,以西欧港口的发展产生了发达的商法及海商法,而商法与海商法的完善与发达,又促进了西欧港口的发展为例,并结合我国改革发展中港口与法律的有机互动对此进行了充分的论述  相似文献   

12.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世界经济格局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经济参与对外贸易的频率不断增多,因此面临的国际经济贸易争端也逐年增加,国际商法知识的教学与运用已成为了外经贸人从事外经贸工作的必备重要武器。文章以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等专业相融合之课程《国际商法》为例,主要围绕基于学生能力导向的实验教学改革的背景及意义、现状和存在问题、实验教学如何改革等问题展开论述,期望通过相关实验教学改革,为实现现代大学教育理念、培养创新型人才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相似文献   

13.
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大背景下,经济资源的分配在不同阶段的不同形态,衍生出调节经济资源或者社会财富的不同法律。这决定了民、商法私法属性也决定了经济法作为社会法范畴的产生。民、商法与经济法分别承担着对平等主体私利和社会公益的公利调节的责任,担当着“自由竞争”与“国家干预”领域的法律调整,二者彼此独立又相互协调,共同推进着现代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本文将以国民财富分配为参照,对民商法和经济法在调整国民财富分配中的差别逐一比较。  相似文献   

14.
国际商法概念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商法虽是一个新的尚在形成中的法律部门,但在当今社会已成为众多行业和部门的人士学习法律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受到普遍重视。随之而来的是,人们不断提出一些有关问题,诸如什么是国际商法?怎样理解国际商法的内涵与外延?国际商法是否是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等等。本文作者对这些问题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在理论上进行了初步探讨。这将对在法学理论研究中关于国际商法的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5.
国际商法课程双语教学研究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商法课程双语教学是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重点。不仅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国际商法,国际贸易等涉外专业也将其作为必修课程。国际商法课程实施双语教学,是当代中国加入WTO后对涉外法律经贸人才的需要。国际商法即要学习法律知识,又同时学习掌握一定的专业英语能力,国际商法教学的两重性决定了课程教学的难度,需要对此进行一些教学研究分析。  相似文献   

16.
德国商法改革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本文研究对象1、商法典的改革于1998年6月22日通过的、对商人法和商号法进行重新规定、对商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修改的法律(简称商法改革法一HRefG)将几十年前就开始争论的、而直到十几年前才开始着手进行的商法典的现代化移植于现行法当中。正如所应当指出的,这次改革涉及到商法规范长久的改善和简化,对此,商法实践很快会适应。同时,商法典改革也提出了法律解释问题,这首先就表明商法典的改革目前尚未结束。2、商人概念和商号:中心问题抑或是毫无意义的争吵法律条文和政府的立法解释留给人们的印象,就如同以往…  相似文献   

17.
略论《国际商法》教改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商法》是普通高等院校经管类尤其是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的一门法律必修课,随着国际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受重视。然而该课程在实际教学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课程教学亟待改革。本文阐述了《国际商法》教改实施措施,并展开了教学思考。  相似文献   

18.
略论商法的营利性特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法作为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法律部门,具有其不可抹杀的显著特点,笔者认为营利性是商法区别于其它法律部门体现自己特色的本质特征。商法调整的对象和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构成了这种特征的客观基础。概论起来说,这一特征是商法维护市场主体的良好竞争秩序,对于主体的营利性活动给予充分的保护,在设计规则和赋予权利时,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但崇尚效率优先原则。允许商事主体自主决定财产处分与项目选择,承认竞争结果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从而达到促进经济生活的秩序化和正当获利行为的法律支持。兹将商法和民法、经济法的特点加…  相似文献   

19.
趙旭東 《中国法律》2012,(3):23-26,79,83
如果不切断历史,中国商法可以追溯到1904年清末法律改革制定的《钦定大清商律》。《钦定大清商律》作为强国富民之利器的横空出世,开始了中国商法的艰难之旅。有人认为过去一百年的中国社会成为各主要法律体系的试验场。中国商法经历了清末、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历史时期,百感沧桑,往事并不如烟。一百年前,中国被动打开国门的同...  相似文献   

20.
庄斌 《法制与经济》2009,(24):60-61
企业社会责任是21世纪以来形成的一个重要概念,研究商法视野中的企业社会责任应该把商法定位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然后,根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对应的权利主体不同分为企业的相对社会责任和企业的绝对社会责任。因此,研究商法视野中的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有很强的理论意义还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