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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2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租赁合同本为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债的相对性原则,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本人主张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不能对抗第三人.而近现代民法承认"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该规则突破了传统债的相对性原则,使租赁权具有对抗力.本文就"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形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2.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我国法律规定了对承租人权利的特殊保护,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和买卖不破租赁制度.通过对有关房屋租赁权性质的几种学说进行分析比较,认为房屋租赁权既非单纯的物权也非单纯的债权,而是出现了租赁权物权化的趋势.在转祖制度中,转租对出租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效力以及自行转租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3.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对传统"买卖破租赁"的突破,并且其导致的租赁权物权化开创了债权法发展的新格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果是:租赁物受让人承受了转让人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买卖不破租赁"不仅适用于所有权让与如买卖、赠与、遗赠、继承等情况,而且适用于设定他物权如担保物权、地上权、典权等情况。"买卖不破租赁"与"协议的债权债务概括承受"在规则上的异同比较,进一步论证其规则的设计和适用。  相似文献   

4.
司法机关以占有对抗主义为要旨对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法律续造并不能有效弥补合同法第229条的漏洞,而纯粹的登记对抗主义则可能导致买卖不破租赁滑向买卖破除租赁。未来《民法典·合同编》的制定当以租赁期限区分长期与短期租赁确立以占有对抗主义与附条件的登记对抗主义相结合的规则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5.
“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实为一个自我否证之伪命题,方法论上为概念法学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逻辑上为基本概念、内容、性质等诸方面着实难以逻辑自足;且实践中具有不妥适性,即物权和债权截然划分,严重脱离生活实际;再者,其理论本身并非源自事实,而是学者们一错误之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6.
债的相对性原则是债法的基本原则,于现代社会对相对性原则的解读应由硬条款向软条款视角转变。以此视角观之,各种突破相对性的制度便不再那么另类,而能融入民法体系。更重要的是这是现代民法公平正义的需求,既合理也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7.
我国学界的流行观点认为,公示对抗主义立法例下,未公示的物权亦可对抗一般债权。笔者考察了日本民法和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章,发现上述论断是不能成立的。在日本民法中,虽有大量论著称未公示的物权亦可对抗一般债权,但是这里的一般债权与我们所理解的一般债权意义不同,是一个极其狭义的概念。而就我们所理解的一般债权中居于核心地位的破产债权、扣押债权等而言,在日本法中属于典型的不公示就不能对抗的范围。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章中,破产债权、扣押债权均属于lien而非我国学界所理解的一般债权,故§9-201(a)是一个基本被架空的条款,只在极少数情形下具有规范意义。而处理破产债权、扣押债权等与未公示担保物权优先顺位关系的原则性条文应是§9-317(a)(2)。依据该条,未公示的担保物权原则上不能对抗这些债权。  相似文献   

8.
本文在确认不动产租赁权具有物权化效力的前提下。论述了不动产租赁权与租赁物所有权、不动产租赁权与抵押权、不动产租赁权人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之间的冲突,提出协调这种权利冲突的见解:一、解决租赁权与租赁物所有权的冲突应充分考虑承租人取得权利之基础——不动产租赁合同之锭;租赁权与抵押权可以并存,租赁在先则抵押不能破除租赁,抵押在先则租赁不得对抗抵押;三、租赁权人之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之优先购买权冲突时,应限制承租人之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9.
诚信原则的一般化表现为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信原则,作为高高在上的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因其要统摄民法之全局,贯穿于民事立法与适用,科学证明涵盖面越大的原则,越发得抽象,但是,抽象性使得其不能直接被法院作为判案依据,且一般化的诚信原则的授权功能使得法院自由裁量权过大,为解决诚信原则一般化所带来的问题,应将诚信原则在不同民法领域、不同法律行为模式下的不同诚信义务加以分析,使之固定化,成为类型化、具体化的诚信原则,且在适用时,应坚持类型化的诚信原则优于一般化的诚信原则,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限制在安全的范围内,从而最终形成了一般化与类型化相结合的诚信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10.
“流转”一词属于政策话语,并非是谨严的法律术语。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言,“流转”一词遮蔽了物权性流转形式与债权性流转形式的实质区分,“流转”这一抽象概念应在物权立法中扬弃,而改成在物权立法中直接规定获得允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性流转的具体形式,债权性流转的具体形式则原则上可以自由创设,只是不得规避法律,并且受到监督。通过对实践中的物权性流转形式的规范化概念整合,得出转让、继承、抵押、入股和信托五种形式。除了信托暂缓待议之外,转让、继承、抵押、入股都应当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性流转的具体形式直接在物权立法中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1.
对现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立法未能将房屋买卖与房屋租赁两类不动产的性质作明确区分,将登记备案亦规定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文章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入手,分析了不动产租赁权的债权性质以及登记系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提出房屋租赁合同并不会产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果,因而登记备案亦不会对合同的效力发生任何影响,旨在修正与完善现行法律中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死刑复核程序在慎用死刑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然而,在慎用死刑方面,除应对死刑复核程序进一步加以完善,使其更好地对死刑案件发挥把关作用外,更应当以死刑复核程序为基点,对于死刑案件进行“双向延伸”层层把关,即既要“向前延伸”,注重死刑复核程序之前的程序设计和依法适用,同时又要“向后延伸”,关注死刑复核程序之后的程序设计和权利赋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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