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面对科学证据上的不确定性,国际环境法上发展出了风险预防原则.风险预防原则的基本内容虽然容易理解,但是对于其定义和内容仍然有许多问题:何时可以适用风险预防原则?需要有多少的科学证据才能适用?风险预防原则是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可以采取哪些行动?国际环境法律文件多为指导性的原则,缺乏具体操作手段。2000年制定通过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以风险预防原则为基础,针对改性活生物体的越境转移及使用制定了一连串的事先知情程序、风险评估及产品运输、包装、标示的具体规定。这对长期停留在指导性原则但缺乏具体的实施操作手段的风险预防原则,无疑是一大进展.  相似文献   

2.
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现状及法律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洋生物资源提供了人类社会重要的生存物质,有效地保护好这些资源,对促进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最近几十年来,海洋生物物种灭绝的速度加快,丰富的物种多样性日趋下降,对人类的生存和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有必要结合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状,分析探讨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完善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和法规、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广泛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等具体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3.
外来物种入侵对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我国的生态安全,实现物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建立完善的控制外来物种的法律体系是十分紧迫而必要的。但是我国现行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法律还存在很多问题,并没有充分包含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或生态环境破坏的相关内容,与从生物多样性保护角度控制外来物种的目标还相差甚远。我国应当在总结我国外来物种入侵的国情基础上,在立法原则的指导下,整合现有法律规定,建立我国的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4.
目前,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受到外来入侵物种的侵害比较严重的国家,都先后建立了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各种技术准则,并进行了相应的立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于外来入侵物种的研究仍处于起始阶段,其主要缺陷如下:第一,缺乏一部防范外来入侵物种的专门性法律;第二,对于外来入侵物种的分类存在缺陷;第三,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因此,应在坚持风险预防原则的正确指导下,制定消除和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的应急措施和长期措施及恢复本土生物多样性的法律规定,并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5.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空间、海湾港口、滩涂湿地、海洋生物、海岛、滨海旅游、海洋矿产、再生能源等资源十分丰富,目前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个别和共性问题。建立合理的海洋经济格局,按照适度利用原则、综合利用原则、生态效益原则、统筹兼顾原则的要求,可持续发展理念开发利用海洋资源。  相似文献   

6.
试论风险预防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风险预防原则是国际环境法近二十几年中最具创新性,最具影响力,且最重要的新兴概念.可以说,风险预防原则是正在形成之中的国际习惯法规则.虽然国际社会关于风险预防原则的概念并没有达成统一意见,但其都蕴涵着同一个本质,即当有环境议题发生时,不应以欠缺科学明确性作为限制必要措施实行、防治环境灾害的理由.在实施中,风险预防原则一般应受到比例原则和成本受益分析原则的限制.风险预防原则的实施应与其针对危险的范围和后果成比例,而且在适用时一般应考虑到相关社会和经济因素.  相似文献   

7.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海洋渔业经济的生产方式和行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海洋农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已渐成规模,在沿海各地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海洋农业新范畴的提出海洋农业是源自于海洋渔业的新范畴,它是指以海洋为生产载体,利用海洋生物等的生命机能,通过人工培育、自然生长,获取食品、工业原料和其他有价值的产品的社会生产部门。它大致可分为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培育业、海洋捕捞业、海洋垦殖业、海洋休闲农业等行业。我国海洋农业已开始初具规模,并呈现出光明的发展前景。海洋农业的产业特征正逐步显现。海洋捕捞业…  相似文献   

8.
当前学界对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原则的界定大多与环境损害预防相区分,予以狭义的界定。这将会导致生态环境立法的不连贯性和不系统性。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原则应包含现行环境法所规定的预防原则及德国环境法所不予考虑的“剩余风险”。根据“风险”的可靠性、紧迫性和科学性,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应当进行广义阐释,包括“危险阻止”“风险预防”“未来预警”。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原则应分为三层法律构造,即生态环境损害“危险”预防、可预见性的风险预防和科学不确定性的风险预防。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原则具有三种不同功能,即价值性功能、概括性功能和具体性功能。功能是横坐标,构造是纵坐标,二者相交便构成了生态环境风险预防原则在生态环境法规范中的表达。  相似文献   

9.
虽然一些国际条约、国际组织决议对风险预防原则的表述以及学者们对风险预防原则的评说各不相同,但是它们基本都体现了风险预防原则的本质,即针对科学不确定性,采取谨慎态度,实现防患于未然。目前学界对风险预防原则的国际法地位主要存在三种观点,本文认为风险预防原则是正在形成之中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并从国际条约、国际司法机构判决和各国国家实践三个不同角度作了分析。此外,风险预防原则在实施中还会受到比例原则和成本收益分析原则的限制。  相似文献   

10.
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由于各国的不同法律价值观和政策选择的不同而呈现出多样性。笔者认为我国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兼结果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是适用于国家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结果责任原则适用于根据违法责任原则难以归责的特殊情形。存疑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的原则,在法律上是无罪案件,依违法归责原则难以解决其刑事赔偿问题,对其应该适用结果责任原则,只要对当事人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后因证据不足而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的,应该给予刑事赔偿。  相似文献   

1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的负面效应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长期以来学界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的负面影响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这显然不利于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本文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公约>生效的负面影响:第一,<公约>的生效导致国际海洋划界争端的加剧,其根源主要在于<公约>关于划界原则笼统、含糊的规定,导致各国对海洋划界原则的理解和适用产生巨大分歧;第二,专属经济区内海上冲突的法律争议加剧,其根源主要在于<公约>的不完善,以及少数海洋大国利用<公约>的缺失侵害他国的专属经济区权益;第三,海洋法中"剩余权利"问题的消极影响开始显现,主要表现为<公约>对许多问题未作明确规定,当前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在海洋和平利用以及海上反恐问题上引发的争议.  相似文献   

12.
进入新世纪以来,海洋在全球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显著提升,特别是作为引领全球低碳经济潮流的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引起世界各沿海国家的广泛关注,对山东而言,科学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此,建议我省充分利用约16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建设“国家半岛海洋牧场”。  相似文献   

13.
美国外来物种入侵的相关法律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和交通的发展,外来物种入侵活动日益加剧,已经威胁到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对我国的一些地区造成了巨大的生态和经济损失。目前,美国已通过了很多与控制外来生物入侵相关的法案,这些法律具有强调部门之间的协调性、明确个人责任、强调公众参与的特点。我国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尽早出台《外来物种入侵防治法》,进而更加有效地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保护生物多样性。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建立外来物种入侵的早期预警机制; 2.理顺和明确执法机构的职责; 3.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4.重视后续影响; 5.确立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公众参与制度。  相似文献   

14.
鲨鱼的天敌     
一支海洋生物科考队在西太平洋的海面上发现了两具成年鲨鱼的浮尸,无数幼小的鲦鱼围聚在鲨鱼旁,啄食着腐肉.鲨鱼是海洋生物中当之无愧的王者,他们是怎么死的呢?科考队员们首先怀疑到疾病,他们把那两具鲨鱼浮尸打捞上来,进行解剖研究.结果让他们大感意外,那两条鲨鱼身上没有任何病变,它们的身体非常健康,只是科考队员们在鲨鱼的头部发现了一个巨大并且足以致命的伤疤!  相似文献   

15.
外来物种入侵影响着我国的生物多样性、物种进化和社会经济等方面,但我国在防控外来物种入侵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这无疑加重了外来物种入侵对我国的危害.日本规制外来物种入侵的法治经验为我国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路.我国可以借鉴日本规制外来物种入侵的法治经验,制定专门性法律,完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防控外来物种入侵的责任体系,加强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16.
预防原则是基于危害发生前的保证和防犯的考虑,在我国立法中设置了食品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但是该制度与比较法视野中预防原则的概念和实践存在一定区别,使得食品安全法中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的功能发挥受到了一定影响,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的完善需要在程序、机制及司法审查诸方面借鉴和参考预防原则的核心内容,以真正促进食品安全的监测和评估制度在实践中的有效运行。  相似文献   

17.
对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是挽救并帮助失足未成年人的最好途径,它不仅可以矫正他们的心理和行为,也可以预防他们再次犯罪。但由于对非监禁刑价值认识不足、制度存在缺陷、司法环境困扰和部门衔接不畅等原因,我国对犯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还存在适用比例、适用刑种、适用区域、适用属地等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悖,增加了社会风险;与平等适用法律原则相悖,影响了社会稳定;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相悖,侵蚀了司法正义;与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相悖,减损了刑罚功能。减少、纠正这些偏差,应树立少年司法理念、完善少年司法立法、建立部门衔接机制、探索多种矫正模式。  相似文献   

18.
物种入侵正日益成为危害人类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安全的又一风险因素;运用经济学的"外部性"问题理论对生态环境法益进行价值面检验,可以得出对物种入侵行为的刑法规制是一种真实的必需而非杞人忧天式的幻境的结论。物种入侵行为的刑法规制的犯罪构成模式应当是危险犯与实害犯并用,建立在统计科学概率论基础上的疫学因果关系是破解生态犯罪刑法因果关系的合理选择,这是对生态环境法益保护的存在面解析;"最小危害"原则、"人格者"理论与"比例性"原则为刑法规制外来物种入侵行为存在的自由保障与安全维护之间矛盾的疑问提供了妥帖的解释论支撑。  相似文献   

19.
"生物剽窃"现象在各发展中国家以及落后国家愈演愈烈,在我国也存在着严重的生物遗传资源流失现象。我国于1992年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但是公约只是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原则性规定,国内在该方面的法律规制则严重缺失。国内立法规制与国家所有权原则、惠益公平分享原则以及来源披露原则密切相关。通过从物权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对生物遗传资源国内立法进行规制,以期实现国内立法的完善,并预防和制止"生物剽窃"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20.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性质如何,会直接影响它与海洋环境公益诉讼以及海事诉讼等诉讼类型的关系。在规范层面上,因解释论立场的不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可以理解为从属或交叉关系,在效力和结构上则相应形成两种结果。两者诉讼顺位的确定要从现实操作的便利性出发,对同一损害,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应优于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对不同损害,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与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可并行。在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海事诉讼的关系方面,应根据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来源不同、范围不同适用不同的诉讼规则,并且在海事诉讼规则适用过程中应当有机融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诉讼规则,实现某种程度上的"绿化"。同时,预防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属于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可以与救济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并行,两者之间的具体衔接方式应以诉讼进程的实际状态为准,并可以参照预防性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