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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中如何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附条件不起诉程序中的监督考察及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等问题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值得探讨的课题。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丰富、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但传统司法体系制约、体制构建缺失、流程设置模糊,是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面临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推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矫正,探索建立以专业力量为依托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实现了工作模式专业化、帮教力量社会化、观护体系全覆盖。  相似文献   

2.
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如何对待少年犯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当今较为有效的措施之一是建立少年观护帮教制度。在观护帮教系统中,帮教主体应当是全社会各个部门,但需要专业转介机构将它们串联起来,发挥它们在结构中的共同观护帮教作用;当少年犯进入司法程序后,应当建立公检法一体化的快速协作机制,形成绿色办案通道;在少年犯事发以后,家庭的观护帮教主体意义更为明显。另外,观护帮教应当与相关刑事制度相对接,注意处理好它与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的关系。建立少年观护帮教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国家亲权观念、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恢复性司法理念等。目前,我国的观护帮教制度还存在着持续帮教困难、赔偿难以实现等若干问题,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及时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3.
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如何对待少年犯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当今较为有效的措施之一是建立少年观护帮教制度。在观护帮教系统中,帮教主体应当是全社会各个部门,但需要专业转介机构将它们串联起来,发挥它们在结构中的共同观护帮教作用;当少年犯进入司法程序后,应当建立公检法一体化的快速协作机制,形成绿色办案通道;在少年犯事发以后,家庭的观护帮教主体意义更为明显。另外,观护帮教应当与相关刑事制度相对接,注意处理好它与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的关系。建立少年观护帮教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国家亲权观念、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恢复性司法理念等。目前,我国的观护帮教制度还存在着持续帮教困难、赔偿难以实现等若干问题,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及时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4.
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从宏观层面看,社区矫正取得制度实效重在利用和培育民间力量,而非创设新的国家管理部门或制订专门法规;司法行政系统发挥矫正管理作用之时,审判部门的支配角色不应忽视。从技术层面看,社区矫正对象宜在现有五种人中排除单处资格刑的罪犯,增加受教养人和暂缓不起诉人。此外,社区矫正的主要方式是观护和赔偿,强制公益劳动限于特定受刑人。  相似文献   

5.
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重要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宏观层面看,社区矫正取得制度实效重在利用和培育民间力量,而非创设新的国家管理部门或制订专门法规;司法行政系统发挥矫正管理作用之时,审判部门的支配角色不应忽视。从技术层面看,社区矫正对象宜排除单处资格刑的罪犯,增加受教养人和暂缓不起诉人。此外,社区矫正的主要方式是观护和赔偿,强制公益劳动限于特定受刑人。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矫正对象在个性特征、认识特征、情感特征、意志特征等心理特征、行为特征方面都不同于成年矫正对象,因此对这一特殊群体进行社区矫正在矫正定位、矫正责任、矫正知识、矫正措施等诸多方面均具有相关的应然性特点,如矫正定位应具有更加谦抑的惩罚性征,矫正人员应具有更加强烈的人伦责任,矫正人员应具有更加丰富的专业知识,矫正措施应具有更加亲和的体系安排等。故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应被赋予其独立的话语权。  相似文献   

7.
建立在官僚制理论基础上权威观过分强调对权威的维护,从而制约了外在机制对权利监督作用的发挥,导致权力滥用无法得到及时矫正而愈发恶化。公众受传统权威观的影响,面对权威行为失当的情况无法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导致其监督作用无法有效地发挥。巴纳德提出的"权威接受论"对传统权威观过分强调服从的观点的批判,为社会公众在面对权威行为失当的情景下的行为选择提供了重要借鉴。要确保外在监督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就必须对传统的权威观的弊端进行反思,建立质疑性而不是盲从的权威观。  相似文献   

8.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三大公害之一,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使其顺利复归社会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为此,域外一些国家建立了较为成熟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制度。相比而言,我国虽然对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制度的实践早已展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这项制度还缺乏整体性制度安排,存在专业观护人员匮乏、观护对象范围过窄、观护系统性缺乏、观护机构与其他部门合作不力、考核方式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因此,需要参考域外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现状,构建以少年司法体系为基础、以独立的未成年人观护机构为支撑的未成年人观护制度。该制度须有效依托公检法系统、专业司法社工和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提供支撑。  相似文献   

9.
虽然我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实务与研究不断深入,但仍然面临政策法规、社会协调以及文化能力方面的限制。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未来发展的关键和焦点是构建核心能力体系,具体表现为三个维度十个方面:一是问题视角与优势视角平衡、人民监管和人道主义统一、个体矫正与社会系统衔接的理念;二是矫正政策与社会观护、社区矫正基本程序与内容、社会资源与社会支持的知识;三是认知行为矫治、同伴教育辅导、社会融合促进、矫正个案管理的技术。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以及政策倡导"三位一体"的方式培养、巩固和提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三大公害之一,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使其顺利复归社会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为此,域外一些国家建立了较为成熟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制度。相比而言,我国虽然对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制度的实践早已展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这项制度还缺乏整体性制度安排,存在专业观护人员匮乏、观护对象范围过窄、观护系统性缺乏、观护机构与其他部门合作不力、考核方式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因此,需要参考域外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现状,构建以少年司法体系为基础、以独立的未成年人观护机构为支撑的未成年人观护制度。该制度须有效依托公检法系统、专业司法社工和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提供支撑。  相似文献   

11.
论诉讼欺诈之刑法调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诉讼欺诈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以提供虚假陈述并伪造证据或串通证人提供伪证的方法,使裁判机关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从而使自己或与自己有关联的人从对方得到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诉讼欺诈罪,而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妨害清算罪等现行罪名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惩诫措施等均不能对诉讼欺诈进行完全调整。我国刑法应增立诉讼欺诈罪,以保护裁判机关的正常裁判活动和他人的财物所有权或财产性利益。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具有刑罚执行和矫正二重性质,单一地从刑罚执行或矫正的角度思考社区矫正的理念都是片面的。必须超越和整合社区矫正的二重性,从有利于社会稳定、公众安全、与社区特性相符合的原则出发选择社区矫正的理念,明确社区矫正的目标。在这样的原则下,监管、矫正罪犯的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等都不是社区矫正的理念,只有促使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才是社区矫正的理念或根本目标。  相似文献   

13.
青少年是一个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都相对薄弱的群体,青少年的网络成瘾行为是受其特有的心理特点影响的。他们容易被色情信息、暴力游戏等不良网络内容所吸引,过分沉迷网络,形成网瘾,不仅影响了自身正常的学习、生活、人际交往,而且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应充分认识青少年网络成瘾的心理诱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矫正青少年网络成瘾行为。  相似文献   

14.
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是一类特殊的犯罪群体,他们在生理、心理和行为特征等方面都不同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因此,必须针对他们的身心特点和行为习惯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正工作,以帮助他们实现再社会化过程。在分析对象某甲的矫正案例中,针对侵财型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相应的心理矫治模式,为我国青少年心理矫治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是一类特殊的犯罪群体,他们在生理、心理和行为特征等方面都不同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因此,必须针对他们的身心特点和行为习惯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正工作,以帮助他们实现再社会化过程。在分析对象某甲的矫正案例中,针对侵财型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相应的心理矫治模式,为我国青少年心理矫治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是一类特殊的犯罪群体,他们在生理、心理和行为特征等方面都不同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因此,必须针对他们的身心特点和行为习惯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正工作,以帮助他们实现再社会化过程。通过对矫正对象L某的个案分析,提出对社区矫正末期青少年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正模式,以利于实践中对他们心理矫正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17.
针对我国目前矫正制度与矫正观念的不足,有必要以"大矫正观"为指导重构矫正制度,改变多头管理、分割、交叉、混乱的状况。矫正制度的变革需要理论的先导,在"大矫正观"的指导下,应当克服监狱学的不足,探索建立统一的矫正学,将监狱学、社区矫正学以及其他矫正制度的构成部分均纳入矫正学的研究范畴。  相似文献   

18.
2001年1月3日至23日,我院三名教师随同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劳教局赴澳代表团对澳大利亚的监狱管理制度进行了为期三周的考察. 澳大利亚监狱管理制度在国家事务中占据突出的地位,其监狱体系和管理制度独具风格.例如,澳大利亚联邦设矫正部,矫正部部长为内阁成员.矫正部专司监狱部门、社区矫正中心和假释委员会之管理事务.澳大利亚各州均设矫正署.  相似文献   

19.
社区矫正作为国家一项刑罚执行措施与罪犯瑰造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社区矫正的特殊组成部分,通过社区矫正与未成年人服刑工作的结合,可以矫正未成年人的行为及心理。解决未成年人服刑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在立法系统性、管理制度独立性、对象适用广泛性、监管手段全面性等存在不足。可以借鉴国际社会未成人社区矫正经验,总结本土化的社区矫正谋略,探索地方实践模式,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20.
行为是刑法中的一个核心范畴。行为理论的发展不但与社会发展及刑法学流派变迁相适,应而且向我们展示了对其观察的两个不同视角———自然观和规范观。自然观和规范观对于实现刑法中行为概念的三个机能分别具有不同的作用。此外,自然观和规范观还对刑法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如行为数的判断、不作为犯以及持有型犯罪的理解产生了一些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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