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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然而。透过贪官们的悔过书、法庭陈述,我们能够看到他们真实而隐蔽的心态。本文收集这些受审的腐败分子的“肺腑之言”,略加评述,供公众品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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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国内反腐败形势风云激荡。当我们回首往事,欢呼反腐预防体制的初步建成,惊叹约350万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严惩的时刻,总是难忘那些在不同岗位上,通过种种手段与形形色色腐败分子斗智斗勇的英雄们。本文筛选的就是他们当中的杰出代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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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进一步部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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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一大批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本文从形形色色的案件中遴选出10个极具特色的案例,腐败典型们或以其行为或言辞在本年度引起较大反响,或代表了某种腐败的新动向。
预订受贿目标的公安局局长——叶树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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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必须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也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查办大案要案的有关要求,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果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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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平从一名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优秀党员干部,最终堕落为腐败分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在于他放松了对党纪国法的学习和坚守,丧失了对法纪的敬畏和戒惧之心。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例,大多都是在违法之前首先违纪的,而违反纪律的先兆,往往是一些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违规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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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改革创新精神,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案件查处,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努力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果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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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对我党犯罪高官的依法审判,不管职务多高、功劳多大,只要违反党纪国法,党内绝不容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不容许有超越法律的特殊党员。
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影剧本《黄克功案件》经过反复修改,历时9年,终于于2014年拍摄制作完成,耗资2000万元。该片由知名编剧王兴东编剧,王浙滨任总制片人,青年导演王放放执导,影片全部在陕西取景拍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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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各地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些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但也有一些地方,在处理腐败分子时过于重视算“经济账”,往往是“退赃免职”就算处理了,没有给予应有的法纪惩罚。反腐败不能不算经济账。但是,对犯罪分子的惩处,不能只算经济账。只算经济账,一方面有违于法律的规定,亵渎了法制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会减弱对腐败分子惩处的力度,使腐败分子更加胆大妄为。同时,能够发现和追缴的违法所得很可能只是腐败分子侵占的国有资财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则被隐匿起来。结果是,腐败分子在经济上也占了便宜。当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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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腐败或违法乱纪而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是罪有应得,责任完全由他自己负。但是,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变化的依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我们在正视腐败者违法乱纪的“内因”依据以外,是不是也应该重视一下他的“外因”条件,查一查腐败者之外的某些因素?我认为,为了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这是完全必要的。 例如,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揭露出腐败分子,就有必要查一查这个单位、这个部门的监管制度和对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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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当过区公安局长的一级警督,却对人民犯下如此暴行,他早已丧失了一名党员起码的资格,天理民心不容!党纪国法不容!此案再次告诉人们:对于执法队伍中的“蛀虫”,共和国法律照样严惩不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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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是对封建贪官的鞭辟人里的无情揭露。而本文中的腐败分子,位不及四品知府,敛财之巨却更令人瞠目结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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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刊发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官正今年8月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摘要。吴官正指出,纪检部门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要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这个讲话显示了高层继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信心和决心,读来令人鼓舞。一般说来,腐败分子一旦被查处、被判刑,政治上自然身败名裂,思想上大约也会后悔莫及(至于是否“口服心服”则另当别论),但如何让他们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却并非易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三款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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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腐败所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这不但为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而且顺应民心,在中国当代历史上,值得大书特书。但同样不可否认和值得深思的是:中国反腐败斗争似乎还停留在“杀鸡儆猴”的层面上,因而腐败分子分子并不因反腐败力度的加大而有所收敛,相反却“前腐后继”。而且,腐败分子的职务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