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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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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扣猛如虎     
什么是回扣?《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经手采购或代卖主招揽顾客的人向卖主索取的佣金。这些钱实际是从买主支付的价款中扣出来的,所以叫回扣。”我国现实社会中的回扣已发展为卖方用帐面价格以外的利益引诱他人购买自己的产品或向对方承揽业务。  相似文献   

2.
药品回扣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它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样存在,它在中国的泛滥不能单从中国医生的职业道德上来探讨。药品回扣产生于市场经济社会中,因而它的产生有其深层次的经济性原因。人的私欲是人性之一,药品回扣的利益瓜分就是这种私欲的最直接的表现。医疗的公益性决定了药品回扣的消除只能以利治利,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同时,健全相应的医疗制度,在法律规制下铲除药品回扣这一社会毒瘤。  相似文献   

3.
谭辉杰 《证据科学》2007,14(4):301-304
药品回扣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它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样存在,它在中国的泛滥不能单从中国医生的职业道德上来探讨。药品回扣产生于市场经济社会中,因而它的产生有其深层次的经济性原因。人的私欲是人性之一,药品回扣的利益瓜分就是这种私欲的最直接的表现。医疗的公益性决定了药品回扣的消除只能以利治利,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同时。健全相应的医疗制度,在法律规制下铲除药品回扣这一社会毒瘤。  相似文献   

4.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三次审议,于2001年2月28日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1984年9月20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985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对于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展,药品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通过修订药品管理法予以调整与规范。从整体上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基本保留了原法律框架,将原第七章"特殊管理的药品"内容并入"药品管理"章,将原第八章名称"药品商标和广告的管理"变更为"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章节由十一章减为十章。  相似文献   

5.
医药行业中的药品回扣按途径的不同可分为采购回扣和处方回扣。采购回扣一般发生在采购以进药的环节中,回扣主要是给那些掌握着审批、建议进药、采购等权力的医院主要领导、医生和采购人员。而处方回扣则是发生在用药环节,回扣是直接给临床医生的。处方回扣的行为愈演愈烈,已成为药品回扣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广大群众对此意见极大。  相似文献   

6.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作为我国《药品管理法》修订的一大亮点,是贯穿药品安全全生命周期监管的基本制度,对我国药品管理产生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影响.梳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优势,厘清试行该制度的潜在问题,借鉴国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先进经验,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在国内的顺利实施提供参考性建议.  相似文献   

7.
2001年2月28日,一部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正式出台。有识之士指出:医药市场四处丛生的病瘤、日常生活频频爆发的药祸,已演变成千夫所指的社会公害,不加强法治,不足以治理! 近年来,假冒伪劣药品案的查处数一直居高不下,每年案值都超亿元,1999年的统计数据是:全国共查处44770起制售假劣药品案、标识金额高达1.72亿元。但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被揭开的只是冰山一角,如果真能把全国的假劣药品全部清查出来,其数量足以让所有人从此不敢再吃药! 彻底铲除假劣药品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重要立法目标,立法者针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等环节,设置了一系列严厉的监管措施,打出了法律对假劣药品最令人瞩目的两大“重拳”。回扣、广告,种种行为使药价一路狂飙直上。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国内一些新药的零售价,大多为生产成本的10多倍,甚至是20多倍。中央电视台的民意调查表明:医疗费已排到了百姓最为关心的十大焦点问题之首。正式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针对虚高定价,对药品购销过程中出现的腐败现象,开出了一系列良方……  相似文献   

8.
互联网药品经营出现于上世纪末,国外形成了多元主义、法团主义和国家主义三类监管模式。我国目前有第三方、B2B、B2C等经营类型,新业态不断涌现,然而安全状况不容乐观。现有监管制度存在立法位阶偏低、内容缺失、主体混杂和手段单一等问题。完全放开或彻底禁止互联网药品经营都不符合实际,应采取折衷的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管模式。建议利用修订《药品管理法》和开展互联网药品经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试点的契机,重构我国互联网药品监管制度的定位、理念、路径和手段。  相似文献   

9.
商务部提供的资料表明,在全国药品行业,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10月14日《东方早报》)。  相似文献   

10.
2015年10月4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在美国亚特兰大达成基本协议.2015年11月5,成员国之一的新西兰率先公布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的全文,其中 “与药品有关的措施条款”作为知识产权章节的重要内容在协议第十八章中给予了重点描述.本文就协议中的“与药品有关的措施条款”与我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中的试验数据保护条款进行比较分析,以期找出其中的异同.  相似文献   

11.
本文旨在理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关系,强化药品执法力度,为修改《药品管理法》奠定理论基础。文章运用规范研究方法、比较法学和案例分析法对中美药品行刑联动机制作深入的比较分析。通过研究发现我国药品执法行刑联动机制存在的问题,并借鉴美国药品行刑联动机制建设经验,提出修改《药品管理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张立美 《人民法治》2019,(19):63-63
背景:8月26日上午,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  相似文献   

13.
“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没有对医疗机构是否构成单位受贿罪作出规定。但我市2002年《关于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收取“回扣”、“好处费”案件适用法律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认为,“对于医疗单位在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过程中,收受有关供应商回扣并入单位大账或单位小金库的问题,鉴于当前医疗机构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不宜以单位受贿罪论处。”  相似文献   

14.
国务委员彭佩云指出,药品购销中的回扣问题已在全国范围内蔓延,社会危害极大。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药品管理法》,造成了药品市场秩序的混乱,也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相似文献   

15.
王涛 《犯罪研究》2009,(3):63-64,73
近年来,医药流通领域中医生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收受回扣的行为日益严重,并已成为医药行业公开的秘密和医药市场的“潜规则”。然而,对于国有医院医生开处方收回扣的行为性质,理论界和司法界一直存在争议。为有效规范我国的医药管理秩序和医生职业操守,打击收受处方回扣的医疗腐败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11月20日颁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第3款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6.
顾明 《天津检察》2008,(5):36-37
前不久我们汉沽区检察院查办了区某医院的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医药代表行贿的案件,以涉嫌受贿查处该院药剂科主任,以涉嫌行贿查处两两名医药代表。另外,该医院许多医师退还了收受的药品回扣,金额从数干元到上万元不等。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对于药剂科科长收取药品回扣行为的认定,大家意见比较统一,可定受贿罪:但对于医师利用处方权收取药品回扣的行为,意见不一。笔者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术观点,同时收集一些判例,现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8月28日至29日,卫生部在珠海召开了全国医院药品管理与立法专家研讨会。会议围绕"医院药品管理经验和问题"、"医院药品管理如何适应当前形势"、"加强医院临床用药卫生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卫生行政部门在药品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探讨符合我国国情的医院药品管理体制。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张凤楼出席了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法制司司长史敏等参加了研讨,并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对修订《药品管理法》的意见和建议。去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卫生部职能作了部分调整,有关药品监督工作交给了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这一变化,有关部门加快了药品管理方面的立法修订工作。对此,卫生部给予了极大关注。今年5月,曾邀请了10多位专家,在北京召开了《药品管理法》修订专家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这次研讨会。专家们从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监控、临床药学发展、医疗纠纷处理等角度,就《药品管理法》修订,特别是药品监督执  相似文献   

18.
梅传强 《当代法学》2021,35(5):3-14
为应对日趋复杂、严峻的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完善药品安全刑法规范体系,《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和增设了部分涉药条款.整体来看,《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涉药条款的修订,不仅完善了涉药犯罪规制体系、实现了行刑有序衔接,而且整体提升了刑法对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规制效果.《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涉药条款的修订,旨在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这一立法目的 的实现,还有赖于司法层面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条款.具体而言,认定《刑法》第141条和第142条中的"假药"和"劣药",既要参考《药品管理法》的前置规定,也要符合刑法自身价值目的 的实质标准;应当基于类型化和实质化的要求,对涉药条款中的"提供使用"行为、妨害药品管理行为,以及药品监管渎职行为作出妥当的理解;对于妨害药品管理罪中"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结果和药品监管渎职罪中"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结果的判断,应从具体犯罪的保护法益展开.  相似文献   

19.
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法律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回扣行为是药品消费畸高,医院药品价格一直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但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却缺乏对这一行为的有效控制。本文拟从分析商业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入手,对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行为从主体、客体和客观方面进行论证和法律界定。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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