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秦颖慧 《唯实》2009,(8):131-134
刑事证明责任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规定的部分当事人负有收集、提供证据,以证明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责任。刑事证明责任原则上由控诉方来承担,但特定情形中,被告人也承担一定程度的证明责任。通常情况下,被告人只需对控方的有罪指控的证据体系提出存在合理怀疑的证据。  相似文献   

2.
从证明责任的实质分析,证明责任的实质和目的在于解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法官如何下判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部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一审法官不能轻易按照证明责任规则进行判决,对一些有疑问的案件采取疑罪从轻的方式进行处理,这是影响“疑罪从无”原则在我国得不到落实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我们建议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的“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内容进行适当的修改。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原则上由原告承担,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但是,针对一些特殊的犯罪,或者犯罪中的某些特殊情节等,对犯罪构成中的某部分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由被告人承担则具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虽然在有些特定的情况下,被告方应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但是与原告相比,二者在证明责任的性质、承担的时间顺序、证明的全面性、证明对象、证明标准等方面都存在非常大的差异,有着质的区别.  相似文献   

4.
刑事证明标准,是刑事诉讼主体,履行其证明责任所必须达到的法律要求的程度。研究证明标准理论,完善刑事证明标准,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此文章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明应当构建的具体标准作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5.
我国立法上对证据合法性证明责任分配规定不明确,司法实践中也不统一,表现在:盲目相信控方证据;忽视被控方主张;虽然确定由控方承担证明责任,但证明方式不当;被控方承担证明责任。经过理论分析,建议我国刑事证据立法对证据合法性证明责任分配拟做以下规定:当被控方就控方的证据的合法性提出置疑时,控方应对证据的合法性承担完全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6.
2012年3月14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举证责任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提出了举证责任概念。依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精神,进一步明确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要求证据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同时规定辩护律师不承担举证责任。新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举证责任制度进行的规定,不仅对澄清我国刑事举证责任理论上存在的模糊认识和消除司法实践中的混乱现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保障人权、促进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与国际接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行政复议是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审查的制度,审查的重点应当围绕原行政机关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和适用法律是否止确进行.证据规则是行政复议的核心,行政复议程序应当围绕证据规则进行和展开.行政复议决定除少数情况外,有受司法审查的可能,一般不是终局裁定.行政复议是一类行政行为,具有行政性和全面审查性.行政复议制度的这些特点决定了行政复议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不同于行政程序和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刑事证据制度和刑事证明活动的重点。当事人行使诉权、律师行使代理诉讼权、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学者们研究与评判法院判决中对查明事实的认定,都离不开证明标准。我国目前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规范抽象,且缺乏科学性。因此,可以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确立法律真实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9.
本文对交叉询问制度的内容、模式和基本规则进行了考察,分析了我国目前的证人询问制度的立法、实践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认为对现行刑事诉讼程序进行深入改革才是完善我国证人询问制度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刑事诉讼的不断完善,证明标准的确定和把握已是刑事司法的关键和核心。根据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刑事证明标准的不同规定的介绍,针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进行分析,剖析了“客观真实”标准的不足之处,结合西方的证明标准,提出我国必须建立具有层次性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使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具有层次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国的司法实践不断完善和进步,从而体现司法的公正、公平、平等。  相似文献   

11.
证人出庭制度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亮点之一,但在证人保护范围、作证经济补助以及出庭的前提等诸多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进一步明确证人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增加证人保护的专门机构,对证人经济补助制度条件及发放的程序加以规范,对刑事诉讼中特定职业作证特免权和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前提规范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建立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既是世界刑事诉讼发展潮流,也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司法工作的一个重点。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于被害恢复、有效防止新的加害、促进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两大基本审判方式,相比较而言各有利弊,两者日渐接近和融合.在融合后的审判方式中,控辩平衡是根本的动力机制和保障机制.根据控辩平衡原理,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不彻底性妨碍了控辩双方实现真正的抗衡,必须在立法上删除明显不适当的规定;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建立庭前证据开示制度;进一步完善指定辩护和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赋予律师在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时的在场权;切实保障律师的人身权和执业权.  相似文献   

14.
为了保护被害人权益,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国内学者纷纷呼吁,参照其他国家的先进理论构建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为了使作为被害人补偿制度的理论依据——国家责任说更有科学性和说服力,宜对国家责任说的理论基础——社会契约理论进行推理和择取。结合社会契约理论,应以有限国家责任说和社会保险说为理论依据,建立我国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问题,在我国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应当说,人权保障与我们党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但几十年来中国的人权保障事业存在着许多缺陷和问题。要加强这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建设,核心的问题是确立现代的刑事诉讼理念,使程序公正的诉讼价值和人权保障的诉讼目的真正地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   

16.
论诉讼证明的证明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熊志海 《探索》2000,(5):90-94
本文评析了我国诉讼法学理论界近期出现的否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各种理论观点。作者将诉讼证明标准划分为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认为诉讼证明活动不应以证明主体主观判断作为是否证明的标准。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以及诉讼的各个不同阶段,都应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客观证明标准判断待证对象是否已经证明。  相似文献   

17.
责任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之一,责任政府是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理性行使的保证。我国依法行政的历史即是逐步建立责任政府并使之制度化的历史。四川省在责任政府的建设中,对实现政府责任的法制化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制度创新的尝试,取得显著成果,但整体的制度建构还比较粗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充实。  相似文献   

18.
正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其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一般的民事诉讼相比,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证明对象、证明责任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而且证明标准与证明对象、证明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体系,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制度的缺失,致使当事人收集证据比较困难。要通过转变客观真实的观念、完善举证时效的法规、明确举证责任等措施,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制度。  相似文献   

20.
证明谬误析     
论证作为思维过程,本身存在着背离客观现实的可能性。要避免把思维背离客观现实的可能性变为现实,就要区分现实矛盾与思维矛盾,同一思维过程中的矛盾与非同一思维过程中的矛盾,同一个语言层次的表达式的真假问题与不同语言层次的表达式的真假问题,一般的语言矛盾与特定的语言表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