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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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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就相应的征收补偿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形成了土地征收补偿系统的法律体系。但在实践中,现行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不足与缺陷,土地征收补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概念和性质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基础是土地征收制度,以土地征收权为  相似文献   

2.
我国土地征收的本质是资源的再分配,其动因并不限于公共利益,这就决定了其在逻辑起点上不同于土地私有制下的土地征收。我国土地征收基本问题的特殊性表现在公共利益、土地征收补偿和土地征收程序的特殊性。这一特殊性决定了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设计只有契合本土实际方能得以有效运作。  相似文献   

3.
土地征收是宪法财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其理念在于规制国家的征收权,实现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着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属性不明、征收范围过宽、公共利益缺乏限制性规定、补偿标准存在立法瑕疵等缺陷。完善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首先必须在宪法中修改财产权条款,增加合理补偿要件;并制定专门的土地征收法。  相似文献   

4.
土地征收具有合理的经济学理由,它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满足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需要。土地征收可以降低社会经济运行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财富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对土地征收目的和“公共利益”应当做扩大的解释,从立法的角度,显然不能只规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土地征收,而忽视了对于非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土地征收。非公共利益目的的土地征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土地征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5.
朱列玉 《求索》2010,(10):163-165
本文以我国土地征收中的利益平衡问题为视角,研究近年来我国土地征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社会矛盾。对土地征收、土地征收中的利益平衡以及土地征收制度中利益分配格局等问题进行了界定,在对产生当今利益分配格局的原因分析中,寻找我国政策法规的基本思路。本文认为应由立法机关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畴,明确土地征收的目的,应选择行政征收的程序模式,并应设置合理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建立有效的土地征收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6.
新论     
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须确立三大原则首先是征收规划阶段——到底要不要征收?要防止征收泛滥,新条例必须规定市场自愿交易是原则,政府强制征收是例外。换言之,只有确实符合重要的公共利益而又不能通过自愿交易实现的目标,才允许政府征收。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不能由政府自己说了算,而必须尊重人民的意见。要做到真正的决策公开,政府有义务将公众意见分门别类、归纳总结并予以公开。对于那些不予采纳的意见,政府有义务提供理由;尤其是面对征收不符合公共利益或补偿方案低于公平市价的质疑,政府如果还是坚持原来立场,就有义务详细论证其合理性。  相似文献   

7.
政府作为土地征收的制定者、审批者、实施者与被征收者权益的保护者,是土地征收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为了保障政府土地征收职权的合宪性、合法性与正当性,政府必须在有效监督、追责机制的威慑下,严格遵守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与正当程序的基本原则,接受实体性与程序性的双重约束,拓宽、拓深补偿安置职责,推进土地征收的顺利实施,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相似文献   

8.
政府作为土地征收的制定者、审批者、实施者与被征收者权益的保护者,是土地征收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为了保障政府土地征收职权的合宪性、合法性与正当性,政府必须在有效监督、追责机制的威慑下,严格遵守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与正当程序的基本原则,接受实体性与程序性的双重约束,拓宽、拓深补偿安置职责,推进土地征收的顺利实施,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第51条要求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同时,宪法修正案第2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修正案第22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在这里,"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与"公共利益"是什么关系?  相似文献   

10.
《公安研究》2009,(11):94-94
朱光华、高建伟在《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撰文认为,土地制度是农村的一项基础制度。我国土地制度的特征是城乡分割;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并存;政府的土地征收权是联系两种土地所有权的唯一纽带。土地征收的经济实质是用责任规则保护土地的所有权。我国的土地征收并不完全满足效率限制原则,即公共利益和合理补偿。征地痛苦指数可以用来反映土地征收中的效率扭曲程度和农民福利损失状况,我国目前的客观征地痛苦指数接近于1,反映出效率严重扭曲和农民福利严重受损。  相似文献   

11.
公共利益的异化及其防范——以土地征收和强制拆迁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利益虽然频繁地出现在法律和学术探讨中,但其确切的含义难以准确界定。“语焉不详”的公共利益造成公共利益在现实中的异化。在土地征收及拆迁过程中,公共利益被异化为谋取财政收入、官员政绩甚至个人私利的手段。防范公共利益的异化应当从完善立法、程序、补偿标准以及司法控制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12.
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的前提性要件,而相关立法对公共利益的规定较为原则,造成实践中征收目的被泛化.文章从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理论出发,针对在我国现行集体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规定本身存在的问题,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对集体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规定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冯昀 《辽宁人大》2007,(10):43-43
城市拆迁主要涉及三大问题:一是拆迁的合法性问题;二是补偿标准问题;三是救济渠道问题。 拆迁的合法性问题。拆迁从法律性质而言是一种国家征收行为,拆房只是手段,征地才是目的。拆迁包括性质不同的两个层面:一是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使用权,即公益性征收;二是为商业用途而取得私人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4.
关于“公共利益”的范围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一、我国宪法、法律对公共利益范围的规定宪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除宪法外,目前有50多件法律使用或者涉及“公共利益”。但对于“公共利益”的含义和范围,宪法和绝大多数法律均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少数几件法律对“公共利益”、“公益事业”的范围作了列举,并规定了兜底条款。主要有:信托法第六十条规定“: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  相似文献   

15.
观点     
严格界定“公共利益”内涵,杜绝“土地财政”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9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引起社会关注。同日,中国法学会在京举行“从房价虚高谈政府和法律的规范作用”座谈会。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指出,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是,迄今为止,该条款所规定的“公共利益”的性质和范围并没有明确界定。因此,在实践中,有些地方政府就利用这种模糊性,随意征用土地,并将大量的土地投入房地产市场。应当…  相似文献   

16.
《浙江人大》2011,(Z1):41
2011年1月21日,备受社会瞩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向社会公布并施行。条例涵盖了拆迁补偿、公共利益的界定、征收程序、强制搬迁等问题。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当前,土地征收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解决由土地征收所引发的群体性纠纷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最鲜明的便是将人民法院纳入土地征收的环节当中,明确赋予法院解决纠纷的权力,力求达到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但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存在诸多不明晰之处,其中被征收人救济权利的法律保障便显得尤为突出。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相似文献   

19.
7、宪法修正案对征收征用制度是怎样规定的?此次宪法修正案为了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总结现行有关法律的实施经验,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确立了我国的征收、征用制度。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和征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将私人所有的财产强制地征归国有;征用是指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强制性地使用公民的私有财产。征收和征用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相似文献   

20.
<正>杭政函〔202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意见。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适用本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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