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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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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预防刑的裁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明楷 《现代法学》2015,(1):102-117
刑罚的正当化根据是报应的正当性与预防犯罪目的的合理性,基于报应所裁量的刑罚是责任刑,基于预防犯罪目的所裁量的刑罚是预防刑。裁量预防刑时应当重点追求特殊预防,不得使积极的一般预防优于特殊预防;裁量预防刑时难以追求积极的一般预防,不得追求消极的一般预防;但是,如果一般预防的必要性小则应当从宽处罚。由于预防刑的裁量是刑罚个别化的过程,所以,不能追求量刑平衡。在任何犯罪中,表明被告人再犯罪危险性小的情节都应当受到重视,对罪行严重的犯罪不适用或者严格适用酌定从宽情节的做法,违反刑罚目的。裁量预防刑时,对影响责任刑的情节与影响预防刑的情节,既不能进行综合判断,也不能使之相互抵消;既要考虑类型化的情节,也要考虑非类型化的情节。  相似文献   

2.
犯罪常态与量刑起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并合主义与点的理论,应当在责任刑之下裁量预防刑;正确评价案件的罪行程度,是裁量责任刑的关键。任何一种类型的犯罪都有其常态,对具体案件罪行程度的评价,应以同种犯罪的常态为参照标准。法官不得将犯罪的常态评价为罪行严重,进而适用较重的刑罚。法官应当根据犯罪的常态确定量刑起点;由于常态犯罪属于相对较轻的犯罪,所以,与常态犯罪对应的量刑起点是法定刑中间刑偏下的刑罚乃至接近最低刑的刑罚。  相似文献   

3.
刑罚个别化原则及其适用王明吴在存一、刑罚个别化原则的基本法律内涵及适用要求刑罚个别化原则是刑罚裁量的一般原则。所谓刑罚个别化,就是在裁量刑罚时,对社会危害性轻重和人身危险性大小及其所对应之刑的个别化。具体而言,就是法官在裁量决定刑罚时,要根据行为人的...  相似文献   

4.
刑罚裁量的含义与内容刑罚体系是静态地对刑罚的研究,而刑罚裁量是动态地对刑罚适用过程的研究。刑罚裁量简称量刑,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依法裁量并决定其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刑事审判包括定罪和量刑两个环节,两者之间存在逻辑上的先后顺序:首先需要确定行为人是否有罪,如果认定为有罪,则需要进一步裁量刑罚.并将所裁量的刑罚诉诸执行。  相似文献   

5.
刑罚裁量视野中的人身危险性论纲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韩轶 《法律科学》2001,(6):108-115
判断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及预测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 ,是一个极为复杂而艰难的问题。人的犯罪行为在相当一部分情况下带有很大的随机性与偶发性。夸大人身危险性在刑罚裁量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观点不仅是不现实的 ,也与罪刑法定原则体现的法治精神相违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在刑罚裁量中仅处于次要地位 ,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对刑罚轻重的影响受到罪行轻重的限制 ,对刑罚轻重决定性作用的是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程度。  相似文献   

6.
刑罚裁量个别化是刑罚个别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刑罚个别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刑罚裁量个别化.刑罚裁量个别化的哲学依据是公正与功利的理念,法学依据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刑罚裁量要实现个案公正与犯罪的预防,应该重视量刑情节中的酌定情节,具体来说就是尽量将其法定化,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法官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7.
刑事法官拥有的自由裁量权具有其普遍规律,二审法官进行的刑事自由裁量具有纠偏性裁量、先破后立、刑罚的不可加重性以及终局性的特点。二审刑事法官行使刑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形主要有:一、二审裁量的犯罪情节相同,但选择的刑罚不同;一、二审裁量所认定的量刑情节虽然不同,但选择的刑罚相同;一、二审裁量所认定的量刑情节不同,选择的刑罚也不同;二审期间出现了新的量刑情节,二审选择的刑罚不同。二审法官在行使刑罚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存在量刑不均衡、量刑情节适用的不统一、量刑程序不规范以及法官司法理念转变和刑事政策贯彻程度的不同步问题。二审法官进行刑罚自由裁量要遵循谦抑原  相似文献   

8.
姜忠 《法学论坛》2008,23(2):126-130
刑罚效益是指刑罚的设置及其运行给社会生活所带来的预防、惩罚和改造犯罪的直接效果以及由此进一步地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所产生的间接效果与国家为设置、实施和执行刑罚所投入的资源成本之间的比值.其基本要求是以最小的刑罚成本取得最大的刑罚效益.刑罚效益的实现是一个过程,刑罚创制要强调刑罚的有限性和严厉性;刑罚裁量应注意刑罚的公正性与节俭性;刑罚执行则应坚持一体化原则和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9.
量刑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中一个基本环节,是在依照事实和法律确定被告人有罪之后,对被告人决定是否给予刑罚处罚、对应当给予刑罚处罚的被告人适用何种刑罚以及决定刑罚的执行方式的审判活动。通过法官根据不同个案所进行的刑罚裁量,刑罚才能走出冷冰冰的法条,真正体现其规制犯罪行为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刑罚适用失当及其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罚适用有广、狭两种意义。狭义的刑罚适用,指人民法院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决定对被告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什么刑罚以及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活动。广义的刑罚适用,除上述内容外,还指人民法院裁定对某些服刑人是否减刑或假释的活动。本文所要研究的,是狭义的刑罚适用。狭义的刑罚适用,通常也称量刑或刑罚裁量。从司法实践情况看,量刑总的来说是适当的,但也存在着失当的情况。这里所说的失当,虽然也包括对案情了解而故意重判或轻判,但主要指的是由于认识或其他原因以致所判刑罚与行为人的罪责不相符合的情况。一、刑罚适用失当…  相似文献   

11.
我国累犯适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裁量情节适用不确定、裁量基准随意以及裁量过程无章可循,其根源在于如何裁量认定累犯后罪刑罚。累犯后罪刑罚应为责任刑,应以责任刑情节为裁量依据。累犯后罪刑罚的责任刑情节包括不法情节与责任情节。责任刑情节的裁量规则包括排除无责任事由规则、排除非行为事由规则和排除犯罪构成基本情节规则。裁量确定累犯后罪刑罚时,应先确定基准刑,再根据责任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基准刑原则上不能高于中间刑。多情节并存时,原则上采取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如果存在加重或减轻情节,应遵循先评价从重、加重情节,再评价从轻、减轻情节的次序。  相似文献   

12.
为实现司法和谐,体现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刑事政策,刑罚裁量不仅仅要体现合法性,还必须实现合理化。量刑合理化就是法官在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在确保刑罚公正性的同时,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主客观诸要素,体现常情、常理,既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又体现刑罚个别化。这有利于实现刑罚正义,确保刑罚裁量的实质公正和个案公正,体现对人民群众情感和利益的认同与保护,促进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符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和我国的刑罚价值观以及刑事政策的根本要求。量刑合理化的实现,有赖于刑罚制度的完善以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确立与正确运作,并需要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程序的完善,以及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判例指导和量刑指南等一系列相关的制度。  相似文献   

13.
石经海 《现代法学》2008,30(2):46-52
在现代刑法中,刑期折抵不只是一个法律规定,而且是一种现代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相对于所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有不同的理论定位。其中,从羁押折抵刑期的本质来看,其立法设置旨在救济未决羁押之正当性瑕疵,是刑事实体救济制度;从罪刑关系运行所处时间阶段来看,其司法适用需要审判裁量,是刑罚裁量制度;从适用的法律后果来看,其司法适用导致刑罚执行权的部分甚至全部消灭,是刑罚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罚裁量模式与刑事判例机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邓修明 《现代法学》2006,28(1):115-121
当前对量刑平衡的相关探索和研究主要是从法律的细密化、具体化这一向度出发的。在司法实践中,量刑本身所要求的定量化与决定量刑诸因素的非定量性之间形成了尖锐矛盾。更具有可能性与可行性的路径应当是:从增强刑事司法的确定性出发,辅之以适应性,使刑罚裁量的统一性与个别化尽可能趋于协调。刑事判例机制的功能与改革和完善我国现有刑罚裁量模式具有内在契合性。  相似文献   

15.
晚近德、日刑法理论经历了从绝对的报应刑论到相对的报应刑论直至新报应刑论的变化,三种报应刑理论倡导的量刑基准各有利弊.这对我国的刑罚目的论、量刑基准论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在刑罚目的论中,应当正确界定刑罚目的和刑罚本质、刑罚的正当化根据三者之间的关系,我国的刑罚目的是一般预防和特别预防;在量刑基准论中,应当处理好责任和预防、一般预防内部及其与特别预防的关系;在进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时,需要完善目前的量刑步骤和关注现行规范下死刑裁量基准的适用.  相似文献   

16.
汪东升 《行政与法》2008,(6):108-110
刑罚的公平性有两种根据:一种是刑罚的报应根据,认为刑罚量的分配应该与已然之罪等量或等价;二是刑罚的预防根据,认为刑罚量的分配应该与未然之罪相适应。本文认为,刑罚分配的公平性既通过刑罚的报应根据(刑罚与主观恶性、客观危害相适应)体现出来,又通过刑罚的预防根据(刑罚与再犯可能、初犯可能相适应)体现出来,是二者对立统一的结果。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种体系缺陷,主要表现为死刑罪名过多,长期监禁刑减刑制度不合理,短期监禁刑与非监禁刑间缺失相互易科制度,社区矫正制度不完善,从而导致长期监禁刑之间衔接不合理,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化并与死刑差距过大,短期监禁刑适用比例大,非监禁刑适用率低,管制、罚金功能难以发挥。刑罚裁量制度缺陷,主要表现为量刑情节标准或过于僵化或不明、量刑方法缺失。刑罚裁量制度与刑种体系密切相关,上述缺陷共同导致量刑结果呈现出重刑过多、量刑不均衡、罚金数额混乱等问题。因此,有必要从死刑、减刑、易科、数罪并罚、刑事和解、社区矫正等方面对刑罚制度予以改革,并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从而构建起科学合理的刑种体系和刑罚裁量制度。  相似文献   

18.
张婧仪  冀洋 《人民检察》2012,(11):60-61
刑罚的合法性是刑罚基础理论的核心问题,它贯穿于制刑、求刑、量刑、行刑等整个刑罚制度运行的始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并体现着一国刑罚创制、刑罚裁量、刑罚执行的基本价值走向。所以,对刑罚合法性的追问几乎伴随着刑罚同时产生。从学术史上看,这种追问在报应论、预防论与折中论之间发生了重大分歧。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德国著名中生代刑法学者米夏埃尔·帕夫利克的《人格体·主体·公民:刑罚的合法性研究》付梓面世,成为影响刑罚理论的一部力作。  相似文献   

19.
杨靖 《广东法学》2010,(1):45-51
量刑是刑事审判至为关键的一环。做好刑事审判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必须做到科学量刑,即通过科学恰当的量刑,发挥刑罚功能,实现刑罚目的,体现刑罚价值。现阶段我国应采用“罪刑相适应原则”与“综合平衡原则”作为量刑原则。良好的量刑效果来源于对量刑原则的正确理解与科学适用。因死刑案件特别重大,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根据综合平衡原则的要求,适用死刑应了解死刑适用的现实背景,坚持先进的司法理念,注重刑事司法解释的运用,科学把握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20.
立功认定中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一般认为,我国刑法中的立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立功即指《刑法》第68条规定的与自首、累犯、数罪并 罚及缓刑相并列的一种独立的刑罚裁量制度,而广义的立功则既不仅包括《刑法》第68条所规定的刑罚裁量制度的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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