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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目前,地方人大协同履职机制尚处于自发状态,亟需向规范化、实质化、深层次、宽领域、多渠道方向发展。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都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宪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  相似文献   

2.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进一步规范和保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有效地行使好这一职权是新形势下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全国已有深圳、安徽、广东、江苏等十多个省市的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在这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些  相似文献   

3.
1979年12月31日,这是一个镌刻在云南民主法制建设丰碑上的具有开创意义的纪念日。 这一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设立,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发展成果,是思想解放的直接体现。从此,我省的人大建设与改革开放同行,步人了全新的发展时期。  相似文献   

4.
《辽宁人大》2009,(6):25-25
正确认识县、乡人大的关系,对于正确指导好乡镇人大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我们认为,全面、准确地理解县、乡人大的关系,应该是以下三种关系。一是法律上的监督关系。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七款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必须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上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等。  相似文献   

5.
<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自此,我省和全国一样,进入了民主法制建设的新阶段。1979年,全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这项法律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并且规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在与宪法、法律、  相似文献   

6.
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和工作程序地方组织法具体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对这些具体职权作概括,可以大致分为四项:(一)地方立法权这是改革开放以后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的一项重要职权,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相似文献   

7.
1979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和县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1980年4月,吉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是我省政权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的现行宪法,成为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部宪法,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也使我省地方人大工作步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代。从省五届人大到目前的省十一届人大,我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为促进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发挥人大街道工委的监督职能的提法和做法不妥,这种否定基于以下认识: 从主体上看,人大街道工委行使监督权超越了法律规定。我国《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相似文献   

9.
目前,地方人大协同履职机制尚处于自发状态,亟需向规范化、实质化、深层次、宽领域、多渠道方向发展。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都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宪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地方组  相似文献   

10.
审查规范性文件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工作的一种形式。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从地方人大工作实践看,审查规范性文件这一监督形式运用得还不够,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文对不具有立法权的市、县级人大常委会如何审查规范性文件作一些探讨。一、规范性文件的范畴规范性文件的涵盖面很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  相似文献   

11.
常会 《辽宁人大》2006,(8):18-18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这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在社会的各种监督工作中,人大的监督是最高层次,也是最具法律权威和效力的监督。街道人大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工作机构,应该认真贯彻宪法及执行区人大常委会的指示要求,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12.
执法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点一、执法监督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职权。地方组织法在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中,都把"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放在第一条,这就说明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职权,也是它的首要任务。如何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检查监督是重要手段。二、加强执法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  相似文献   

13.
刘锦森 《新疆人大》2009,(10):37-38
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授权,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重大事项决定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主要是为了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地得到更好地遵守和执行,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行政区域重大部署和重要决策依法履行职权,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活动的强制性依据和准则,有效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顺  相似文献   

14.
欧修权 《人大研究》2006,(12):30-33
大量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使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两个问题,即如何保持法规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立法工作,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400多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90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各级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所有的…  相似文献   

15.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加强地方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到2002年12月,我国地方立法已有5200余件,为依法治国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由于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中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比较原则、司法体制不健全、司法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地方性法规在实施中往往遭遇“不依”的尴尬。这不仅  相似文献   

16.
高广琴 《辽宁人大》2007,(12):23-23
对乡镇人大的职权,宪法作了原则规定: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2.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3.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政府的乡(镇)长、副乡(镇)长。地方组织法依据宪法的原则规定,具体规定了乡镇人大的各项职权(在地方组织法第九条列举了十三项职权),归纳起来,这些职权也可以概括为“三权”:  相似文献   

17.
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详细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第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行使的职权有15项: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  相似文献   

18.
写在前面的话地方立法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1979年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由此,掀开了地方立法的新篇章。  相似文献   

19.
段群民 《云南人大》2009,(12):36-37
民族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改革开放以来,景谷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把民族立法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立足县情,突出特色,着眼发展,创新思路,加强民族立法工作,提高民族立法质量,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景谷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20.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除法律、行政法规外,还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作为国家立法的重要补充,对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规范,促进和保障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做好我区地方立法工作是实现新疆依法治区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新疆地方立法工作起始于1980年,截止1998年底共制定或批准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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