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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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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查中所收集人证的证据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德宏 《公安研究》2007,152(6):44-47
初查是立案前必须的步骤,初查中所收集的证人证言和潜在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供述在不同的权利背景下其证据能力呈现差异。我国现行行政性初查忽视了被对调查对象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初查应归于诉讼行为,其所获得的证人证言和犯罪嫌疑人供述也不应具有当然的证据能力。  相似文献   

2.
证人出庭作证难是审判实践中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国立法上没有确立完善的直接言词原则,导致司法机关对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纵容,也使证人不出庭作证成为合法,加剧了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现象。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难的根本方法是在立法上完善直接言词原则,确立直接言词的一般证据规则,明确证人可以不出庭的情况,制定保障直接言词实施的配套程序。  相似文献   

3.
毒品的贩卖是毒品从制造到消费过程的主渠道和中心环节,故贩卖毒品罪是毒品犯罪中涉及范围最广的一种犯罪。证据是案件的生命和灵魂,实践中如何针对贩卖毒品案件言词证据的特点,正确充分地收集、审查、判断贩卖毒品案的言词证据,并依据言词证据定案,成为公诉工作中值得探讨的课题。  相似文献   

4.
监察机关所收集的言词证据在查明职务犯罪案件中起着重要作用。言词证据之取、审、排是监察机关利用其在刑事诉讼适用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方面。监察机关收集的言词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出现一定空白,主要因《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对证据规定上存在不同。监察言词证据的规范化路径应满足言词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既真实又合法的标准;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要将所有与职务犯罪相关的言词证据移交检察机关进行严格审查;最后则需经过审判机关对非法言词证据的认定与排除,其过程也必须符合严格的程序要求以及对人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关于未成年人言词证据的取证立法十分匮乏,取证人员缺乏未成年人言词证据的取证知识,取证程序也亟待规范。因此,必须在确立未成年人言词证据的取证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未成年人言词证据取证机制,建立未成年人言词证据的专业取证队伍和特别取证程序,并适当运用一些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取证方法。  相似文献   

6.
《监察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监察证据具有进入刑事诉讼的资格,但是该证据能否作为最后的定案证据还需要看它是否具备证据能力。现行《监察法》并未对证据的审查制定相关细则,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背景下,完善法庭对监察证据的审查对查明案件事实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言词证据是监察案件的主要证据形式之一,但在获取言词证据的过程中可能存在非法取证的可能,故而需要加强对言词证据的审查。应当在刑事诉讼中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同时要建立调查人员出庭制度,重点审查被调查人口供的自愿性。  相似文献   

7.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类型之一,在诉讼证据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现代各国刑事诉讼的通例,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控辩双方质证。我国刑事诉讼法也有相关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是在我国,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低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相似文献   

8.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建构起了中国式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其中的许多规定堪称中国刑事证据立法的重大突破,被官方寄予厚望。但考虑到规则自身的不完善、配套制度建构的困难以及来自观念、体制等宏观层面的障碍,规则适用的前景不容乐观,很可能出现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不能。  相似文献   

9.
10.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作证问题一直存在很大争议,本文试图阐释其证据资格的合法性及其提供的证据的证据能的审查,从而为我国民事诉讼的相关立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证人证言不仅被各国诉讼法接纳为重要的证据种类之一,证人在法庭上接受当事人或法官的询问正是现代司法中最直观、最具标志性的活动。我国各大诉讼法均对证人作证义务作了规定。  相似文献   

12.
证人证言是我国法定的七种证据之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  相似文献   

13.
对于特定证据具体性质的分析和认识,是确立合理的证据规则,规范提取和运用证据的司法活动的前提。从当前证据法学的研究范式考察,已经出现了由自足的法律规则治理向交叉性跨学科方法的转向。文章选取社会学经典理论——场域理论,作为分析刑事言词证据自身形成的及提取活动的“危险性”的理论工具,以期为借助经验常识进行现象化分析的证据法学提供新的研究视角,也为司法实践中规避和解决刑事言词证据“危险性”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4.
余向阳  尹淑艳 《前沿》2014,(21):94-98
2012年修订的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其基本吸纳了“两个证据规定”的相关内容,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上升到基本法层面,同时将非法证据排除扩展到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实践中,非法言词证据却遭遇排除难的现实困境。新刑诉法设定了以取证手段为重要内容的“非法方法”来判断言词证据排除与否的标准。在“非法方法”的认定上,应结合取证手段对被审讯人的人身侵害程度及意志强迫程度综合认定。在同样需要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作出排除时,  相似文献   

15.
匡青松 《求索》2008,(8):152-154
证人出庭作证率低一直是困扰我国审判实务部门的难题。由于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十分复杂,仅基于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认识提出引进国外的证人作证制度来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的比率,难以在真正意义上解决问题。为充分发挥证人证言的证明价值,尽可能发现案件真实,求得最终的审判公正,我国宜建立“攻守结合”的证人作证制度,即一方面,就“攻”来说,我们要积极采取必要措施促使证人出庭作证,另一方面,就“守”来说,直面证人不可能百分之百出庭作证的事实,对证人庭外提供的证言不作绝对的排斥,对证人书面证言的采纳和运用作出规制。  相似文献   

16.
毕良珍 《公安研究》2011,(1):25-31,83
为了提高刑事办案质量,规范取证行为,防止冤假错案的出现,两院三部颁发的关于证据问题的两个规定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侦查机关必须主动应对挑战,在侦查讯问中既要重视口供在认定犯罪中的作用,又不搞口供至上,不搞刑讯逼供;既要重视实体公正,又要重视程序合法.严把办案质量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相似文献   

17.
污点证人制度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处置措施,在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在刑事诉讼中运用污点证人制度,能够有效地打击犯罪:一方面,司法机关在一些重大案件中可以通过污点证人获得追诉和定罪的关键证据,从而及时惩处犯罪;另一方面,通过污点证人作证的交易豁免,也能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污点证人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但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必然会更多地涉及这一领域。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法使用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指称处于不同诉讼阶段的被追诉对象。在立法上,被告人身份的起止界限是明确的,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确认与撤销法律却未作任何的规定。明确犯罪嫌疑人身份的确立和撤销无论对于被追诉者的权利保障还是刑事诉讼程序本身的操作而言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犯罪嫌疑人身份的确认应当在侦查立案制度改革的前提之下,区分现行犯案件与非现行犯案件来进行:对现行犯的犯罪嫌疑人身份确认可以在其到案之后以口头的方式完成;对非现行犯的犯罪嫌疑人身份确认则应当通过书面的方式进行。对现行犯,在经过及时的讯问与调查之后,如果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以口头方式撤销其犯罪嫌疑人身份;对非现行犯而言,如果侦查终结证明其不构成犯罪的,应以书面方式撤销,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案件无法侦查终结的,非现行犯可以申请撤销其犯罪嫌疑人身份。  相似文献   

19.
马红 《人大建设》2013,(4):40-41
目前,犯罪嫌疑人谎报身份事件频发,干扰了刑事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笔者结合工作实践,提出核查嫌疑人身份的对策及建议,以期为公诉人员审查类似问题提供一些参考. 嫌疑人身份不明的原因 在刑事案件中,造成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的原因主要有几种情况: 一是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真实身份,最直接的动机就是试图通过假报未成年人、隐瞒漏罪,减免处罚或保护自身名誉; 二是被冒用身份者及其家属法律意识淡薄,在收到有关拘留、逮捕等法律文书时,往往在确认被冒用的人无事之后就不再深究事实真相,很少积极向司法机关反馈情况; 三是由于边远、贫困地区的派出所没有实现户籍信息联网,只能通过发函的方式索取,不能保证在诉讼期限内及时核实嫌疑人身份; 四是承办人往往注重对案件实体事实及证据的审查,而忽视了对嫌疑人身份的细节信息进行核对,对不确定的信息没有认真追究.  相似文献   

20.
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的核心。文章探讨了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这两种证据的具体认定规则;进而通过分析认为,相对于"主观真实"和"客观真实"而言,"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有其积极的价值,但也容易导致打着"自由裁量"和"自由心证"的幌子行擅断和鱼肉百姓之实,以致影响法律的尊严,破坏法制的统一。文章对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证据的认定以及法官在证据认定中的自由裁量权均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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