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28 毫秒
1.
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09〕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4月10日起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正>吉政发[2010]2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9月20日起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  相似文献   

3.
<正>吉政发[2014]3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10月10日起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次调整适用于通行吉林省高速公路的货运和客货两用车辆,对货运和客货两用车辆按  相似文献   

4.
为更好的发挥津蓟高速公路作用,促进我市北部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行驶津蓟高速公路的车辆实行优惠收取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优惠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5.
豫政办〔2 0 0 1〕 90号 (二○○一年九月三日 )  《河南省收费经营公路车辆通行费调价收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河南省收费经营公路车辆通行费调价收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 (豫政〔2 0 0 1〕 16号 )精神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一般干线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价费〔2 0 0 1〕 2 91号 )的规定 ,为加强通行费调价收入资金的管理 ,加快我省公路建设事业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一、从 2 0 …  相似文献   

6.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核定丹拉公路天津南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型分类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 一类车:7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行驶全程收费47元,每车每公里0.71元。 (二) 二类车: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行驶全程收费63元,每车每公里为0.95元。  相似文献   

7.
正闽政文[2019]16号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你们《关于核定顺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闽交规[2019]5号)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关于顺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即车型收费基本费率按小型车每车公里0.60元计算,计重收费基本费率按0.090元/吨公里计算。收费车型分类和收费系数,按照我省高速公路现行的收费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黔府函[2014]23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松桃至铜仁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2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同意松桃至铜仁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两河口主线收费站,黄板、松桃北、松桃南、苗王城西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6日至2044年12月25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你们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相似文献   

9.
《贵州政报》2015,(1):21
<正>黔府函[2014]24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海龙、乐理2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自2014年12月27日起,至2034年12月26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  相似文献   

10.
《贵州政报》2015,(1):24
<正>黔府函[2014]252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凯里南、大寨、兴仁、丹寨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4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  相似文献   

11.
《四川政报》2022,(4):79-82
<正>川交函[2021]541号省交通执法总队(厅高管局),蜀道集团,成都交投集团,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智能公司:《四川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清分结算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第29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12月22日四川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清分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管理工作,保障车辆通行费清分结算及时高效,维护高速公路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政策信息     
内蒙古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平均上调17%从3月1日起,北京—拉萨高速公路内蒙古段和包头—茂名高速公路东胜至苏家河畔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按照九类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调整幅度平均为17%,低于全国平均收费标准0.43元/车·公里。内蒙古:被政府征地农牧民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今后凡被当地政府统一征地后其用地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牧民,均纳入养老保障范围。以前被征地的农牧民是否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今年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继续…  相似文献   

13.
<正>黔府函[2014]24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黔西至大方高速公路石板至东关段设站收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黔西至大方高速公路石板至东关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黔西、林泉、黄泥塘、六龙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44年12月30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相似文献   

14.
《思想工作》2006,(4):22-22
从3月1日起.北京-拉萨高速公路内蒙古段和包头-茂名高速公路东胜至苏家河畔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按照九类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调整幅度平均为17%.  相似文献   

15.
《陕西政报》2021,(6):14-23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确定我省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陕交字[2020]1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执行国家统一的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核定载人数8人和9人的客车,车型分类调整为1类客车。  相似文献   

16.
《贵州政报》2013,(10):19
黔府函[2013]180号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你们《关于六盘水至盘县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星[2013]1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六盘水至盘县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法窝、发耳、营盘、雨格、鸡场坪、滑石6个匝道收费站。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3年8月16日起至2043年8月15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17.
<正>黔府函[2014]242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荔波东主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4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  相似文献   

18.
为了实行京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统一规范车型分类的基础上,同意重新核定京沈高速公路(天津段)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车型分类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一)一类车:7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行驶全程收费25元,每车每公里0.71元。(二)二类车: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行驶全程收费35元,每车每公里为0.95元。(三)三类车:20座至39座客车,5吨至10吨(含10  相似文献   

19.
正黔府函[2015]30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增设镇远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设镇远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从2015年12月28日起,至2033年12月18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  相似文献   

20.
正黔府函[2017]220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大兴至思南高速公路增设印江东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1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大兴至思南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印江东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印江东收费站收费日期自2017年11月3日起,截止日期按原批复执行。三、收费标准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