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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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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主要探讨了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关系,在对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的立法例进行考察之后,对知识产权法没有被成功纳入民法典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文中针对目前理论界认为知识产权法不应纳入民法典的原因,提出了疑问,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知识产权法未来的立法趋势是集中规定,而不论其是否一定纳入民法典.  相似文献   

2.
将知识产权法纳入民法典中统一规定是俄罗斯民事立法的传统.随着2006年底<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的通过,俄罗斯知识产权法的民法典化终告完成.作为民法典独立的一编,知识产权法内容从此获得了与物权法和债法同样重要的地位,成为民事基本法的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法民法典化的模式选择不仅需要立法者的智慧和勇气,更要有基础理论的积累和编纂技术为前提.俄罗斯知识产权法的民法典化是对传统民法理论和法典编纂技术的突破和超越,虽非尽善尽美,但它在世界知识产权立法乃至民事立法史上终将成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或许亦不失为民法典编纂的一种"范式".  相似文献   

3.
本文介绍了国外知识产权立法例并将其模式化,探讨其中优劣,并认为知识产权法不宜纳入民法典之中,而应该采用统一知识产权法的形式,进行立法.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立法体例与民法典编纂   总被引:27,自引:3,他引:24  
近代民法典的结构是在罗马法体系基础上的改造 ,知识产权立法与近代民法典未能发生历史的机缘 ;现代民法典编纂运动尝试接纳知识产权制度 ,但至今尚无成功的立法例。当代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综合性、开放式且最具创新活力的法律规范体系 ,不宜将其全部植入民法典。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宜在民法典中作原则规定 ,但同时保留民事特别法的体例。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法法典化是现代民法法典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的基本任务,一是实现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连接,二是在民法典之外再设专门法典,概称为“入典”和“成典”问题。近代大陆法系国家是以“物权—债权”的物质化财产权结构作为民法典编纂的“范式”;进入20世纪以来,经历了体系化、现代化改造的知识产权法“入典”,成为“范式”民法典的历史坐标。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立法从单行法到法典法,已成为法律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趋向,并表现为先民法典后知识产权法典(或工业产权法典)的法现象特征。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法典化道路,宜采取“两步走”的方略:第一步,在民法典中实现对知识产权法的“点、面”链接,满足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理性回归;第二步,制定专门法典,实行知识产权法一体化、体系化的理性安排。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的不断扩张,使得知识产权客体越发的呈现出多样化、不确定性的发展趋势.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特征,以及知识产权其他制度的相应消解和补足,也使得知识产权客体难以发挥出传统民法所寄托的权利客体价值.由此可见,在民法典编纂的语境下,需要进一步正视知识产权客体的特殊性、不确定性,以及其价值功能的缺失性.一方面,应在反思知识产权客体扩张的基础之上,于《民法总则》中采取权利列举的方式,而不宜继续沿用客体列举的路径,以便于更加周延的实现对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的全面呈现;另一方面,应采取知识产权单行法的立法模式,进而在此基础之上,实现知识产权的单独“成典”.  相似文献   

7.
俄罗斯知识产权立法与民法典的编纂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鄢一美 《知识产权》2006,16(3):78-82
知识产权1是民事权利的一种,按照俄罗斯第三次民法典草案的最初计划,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新的民法典体系中的一编,本来是民法典第三部分的内容,2但是,从2001年3月1日生效的俄罗斯民法典第三部分中,我们看到只有继承权和国际私法两编的内容,没有知识产权编。而实际提交到俄罗斯杜马讨论的民法典第三部分草案,也没有知识产权编。这一立法情况的变化至少证明了在民事立法的范围内知识产权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其中的许多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这样,知识产权编则成为俄罗斯新民法典第四部分的内容,对这部分内容的立法讨论仍在继续进行。鉴于此,俄罗斯新…  相似文献   

8.
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关系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制度应否纳入民法典的问题是近期学者所争论的焦点之一。通过对有关国家立法体例的分析及对知识产权制度特点的考察,笔者认为,为了维护民法典体系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节省立法资源,知识产权制度不应在民法典中单独作为一编,而应以民事单行法的形式存在。  相似文献   

9.
刘强 《科技与法律》2021,(6):1-8,17
《民法典》技术合同章立法具有技术市场法治化、价值目标显性化、互动关系复杂化等方面的发展趋势.技术合同章的主要立法特点包括增加原则性知识产权链接条款、明确技术许可合同独立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地位,以及解决与知识产权单行法律冲突的问题.技术合同章的法律价值功能包括宣示功能、协调功能、威慑功能和补充功能等方面.在技术合同章具体规...  相似文献   

10.
俄罗斯在近200年的近(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在立法和学说上一直有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民法典的历史传统,但并非是将知识产权法全部民法典化.目前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的现状,既有俄罗斯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关系的传统见解的历史惯性作用,即在将知识产权法规范是否纳入民法典的问题上,也有当代俄罗斯立法者在立法抉择上的偶然性作用,即在是否将全部知识产权法规范都纳人民法典,并废除主要的知识产权单行法的问题上.  相似文献   

11.
12.
知识产权是一种怎样的权利,应否纳入民事权利体系来进行规范;怎样根据知识产权的特点,对知识产权进行更进一步的定位和归类,即它是否归类于某一法律部门或是否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明确知识产权法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13.
徐国栋 《河北法学》2007,25(1):15-30
一个半世纪前,在普通法背景下的美国纽约州,菲尔德提出法典编纂计划并于1862年制定了<纽约民法典草案>,该计划遭到了以卡特为代表的学者强烈反对,双方就是否要进行民法典编纂展开大战,并最终于1888年以该草案被纽约州议会否定而终结.该法典草案分为人、财产、债和一般规定四编,是用大陆法系的组织法律材料的方法整合普通法制度的一次尝试,在法典的宏观结构和具体制度上都具有一些特色.虽然它最终在原产地遭到了失败,但对美国其他一些州甚至是国外的法典编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现在,我们能够对该次法典编纂之是非做出我们正确的评价.  相似文献   

14.
婚姻家庭法作为民法的核心内容应该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得到充分体现.作为具有强烈伦理要求和浓厚人文主义精神的法律制度,婚姻家庭立法应将伦理道德优先、以人为本、遵从习惯、适度干预和适度超前与相对稳定相结合等作为基本的法律原则.对于具体的立法体例,在坚持单一民法典立法模式的前提下,将有关自然人的一般规定与人格权、婚姻、家庭等内容混编在一编中以“人法编”命名.在立法方式上,我们既要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理念和先进制度,兼收并蓄、吸收创新,又要立足本国国情,发掘传统制度资源,凝聚民族智慧,以制定出一部能够同时容纳古代文明、近代文明和现代文明,兼具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具有普适性、辐射性和可复制性的中国版民法典.  相似文献   

15.
论知识产权制度纳入未来民法典的理由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世纪更迭之际,民法典的制定又一次成为中国法学界和立法机构关注的核心议题之一。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 (以下简称《民法(草案)》已经由学者们起草完成,并于去年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这表明民法典的制定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的实质性进展。 围绕着民法典的起草,学术界对民法的诸多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中,知识产权制度是否作为独立一编纳入法典也是焦点之一。对此各方面意见分歧较大,对法典的起草过程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虽然立法者最初  相似文献   

16.
人格权制度在中国民法典中的地位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中国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 ,关于人格权是否应单独成编存在很大的争议。事实上 ,人格权制度独立成编是丰富与完善民法典体系的需要 ,符合民法典体系结构的内在逻辑 ,而且是我国民事立法宝贵经验的总结 ;也是人格权自身发展的需要。人格权制度不能为主体制度所涵盖 ,也不能为侵权行为法所替代。人格权编的独立 ,符合人格权的发展趋势 ,也体现了现代民法的发展 ,而且也符合民法的科学性和体系性要求。因此 ,在未来的中国民法典中 ,人格权应独立成编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财产权体系内不可或缺的部分,将知识产权制度纳入民法典既是完善民事权利体系,发挥民法典作为民事基本法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知识产权制度自身体系建设的需要。现有的民法典草案对知识产权制度给予了极少的关注,仅以数个宣示性的条文作为民法典和知识产权制度的链接点,其立法努力较《民法通则》显得更为保守。这种链接方式忽略了知识产权在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作用,显示了民法典草案体系上和逻辑上的缺陷。  相似文献   

18.
《政法学刊》2017,(1):5-12
在诉诸于感官的"无形财产"、关注创造过程的"智力成果",以及关注创造结果的"知识产品"、"信息"、"符号"等统合知识产权客体的术语中,"知识产品"一词不仅体现了权利客体与权利本身在术语上的对应性,还强调了这类财产的非物质性和经济属性。作为一种在法律上有财产价值、有"构"无"质"的精神产品,知识产品既区别于包括自然力在内的有体物,又不同于作为客体的权利这类无体物。由于知识产权客体的特殊性,在民法典中规定知识产权时,宜采用有保留的纳入式:即将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共性规定于民法典总则之中,将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的共性规定于财产法总则的一般规定中,并且在财产法总则中设定"知识产权的一般规定",重点在于描述知识产权制度与其他财产权制度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19.
侵权法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民安 《法学评论》2006,24(2):92-98
作为民事权利保障法的侵权法在民法典中居于什么样的地位,是我国在设计未来民法典时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在未来民法典中单独设立侵权行为编,是侵权法重要地位的反映。我国未来侵权法应当践行无过错即无责任的一般归则原则,仅仅在行为人有过错时始责令行为人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除非某种制定法要求行为人就自己的非过错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未来侵权法应当采取原则性规定与具体规定相结合的结构模式,对侵权法的一般原则、客观过错制度、就他人的行为所承担的侵权责任、严格责任以及侵权损害赔偿等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法典化是立法者将现行私法规范以综合和科学的方法加以体系化重构,以实现法的现代性和体系性。民法典和知识产权单行法同源于启蒙现代性,知识产权对于主体性的价值不亚于其他私权。古典民法典与知识产权失之交臂有三个原因:古典民法典的首要任务是整理旧制度;专利发明和作品与人的主体人格紧密联系;专利权和版权的特许权烙印使其受到质疑。WTO时代的半数民法典包含知识产权篇章的原因是:民法典强调主体性的实现和保障;个人劳动和智力成果财富成为个人自由的物质保障;民法典需要构建多元、开放和便于实现的财产权利体系。我国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有三条可能路径:第一是将其从价值和规范两个层面全面融入民法典,次优路径是将其作为民事特别法融入民法典价值判断体系,知识产权专门法典的尝试面临一些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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