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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重症病人在进手术室前立下了一份口头遗嘱,对他的房产进行分配,最后注明生效条件是“因本次手术不成功而亡故后本遗嘱立即生效,本次手术成功后此遗嘱无效”。面对相对复杂的家庭关系,病人本指望立了遗嘱可以摆平身后事避免家庭矛盾,却不料正是这份带生效条件的遗嘱在家里引起了轩然大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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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与保姆日久生情,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并共同生活多年。男子章健华心里总觉得亏欠了女方什么,于是决定在自己神志尚未糊涂时,立下一份遗嘱,将部分财产和抚恤金留给女友覃筱霞,以弥补这些年来她对自己的关心和照顾。可是,令章健华万万没有料到的是,自己去世不久,覃筱霞按照遗嘱领取了相应的抚恤金之后,却成了被告。而状告她的人,竟是章健华的长子章广。这是怎么回事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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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6日晚上,吴坚在回家路上被一家公司的汽车撞倒,被送进省新华医院时,医生说已经回天乏术,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看着病床上的丈夫,妻子阿丽心如刀割。十天之后,吴坚撒手人寰。同年10月,阿丽与肇事方就丈夫死亡的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对方除支付抢救费用外,另支付死亡赔偿金等费用近13万元人民币。然而就在拿到死亡赔偿金时,阿丽却莫名其妙地成了被告,告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丈夫吴坚的四个亲兄弟。四兄弟说阿丽没有资格继承吴坚的财产及13万元死亡赔偿金,因为他们不知道吴坚有这么一个老婆。四兄弟还说,吴坚在医院抢救期间,曾神志清醒过,这时他立下了一份"口头遗嘱",说如果自己真的不行了,一切财产由四个兄弟继承,财产包括吴坚名下的一幢1999年购买的房屋及死亡赔偿金。并称代写这份遗嘱的是某镇政府一姓钱的工作人员。兄弟告兄弟妻子要求分割兄弟的财产,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四兄弟提起诉讼主要的理由是:他们有吴坚生前立下的"口头遗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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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去世后,家住杭州城北的老李用 自己及妻子的工龄参加房改,由长女支付 房款,购得公房一处。之后老李通过公证 立下遗嘱,明确将该房屋中属于他的房产 份额归长女一人继承。老李去世后,长女 认为该房屋应由其一人继承,其他子女则 认为,该房屋购买时利用了母亲的工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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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研究员郭岱君用蒋介石日记这一原始档案,为大家揭秘蒋介石与抗日战争。"中日必将一战"蒋介石究竟抗不抗日?郭岱君说,蒋介石从1928年济南惨案开始,每天日记右上角一定写上"耻"或"雪耻",终生未曾改变,并一直称日本为"匿倭"、"倭"。九一八事变后,9月20目他写道:"闻沈阳、长春、营口被倭寇抢占,心神不宁,如丧考妣。"9月28日他立下遗嘱,"今日惟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万一不测,当见危授命,特书以为遗嘱。"然而,蒋介石在九一八事变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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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李某与林某于2000年12月登记结婚。2003年10月李某伯父去世,因其无子女,临终前他立下遗嘱,将其所有的房屋一栋及存款两万元让李某继承。2003年11月,李某与林某协议离婚,但对通过继承所得的房屋及存款处理上存在不同意见,林某以房屋及存款两万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由要求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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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前3天立下遗嘱
这场妻子和情妇的战争始于20年前。当时,林先生刚过而立之年,但他的家庭却并不如意,因为性格不合,他与妻子龚女士时常发生口角,给这个家庭笼罩上一层无形的阴影。两人的分歧在儿子林泽出生后愈演愈烈。婚姻的苦闷,令林先生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这时,一个比林先生小10岁的年轻女子走进了他的生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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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战友、杰出的爱国民主战士和政治活动家、著名历史学家、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第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周谷城同志溘然长逝了。他生前立下遗嘱,死后不要开追悼会,不搞告别仪式,不留骨灰。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走了,他留下的精神风范长存。他留给人们的是爱国情操和高尚品德,留给人们的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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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厦门日报》、《天津日报》报道,李瑞环匿名以“一位老共产党员”的名义,10年间拿出个人资产53.3万元,资助了148名贫困大学生,其中4人攻读博士。1998年他还郑重立下遗嘱,他“逝世后遗留下来的东西孩子们都不继承,全家商量好了,统统变现资助天津贫困学生”。匿名捐助而被公开,是李瑞环的秘书认为:“如今他已退下来了,我看也就可以说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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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市民张某在弥留之际,通过口头遗嘱方式改变公证遗嘱的行为,无法律效力,基金会也不能追要这笔捐款。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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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张某去世前的口头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基金会追要这笔捐款合理合法,毋庸置疑。从法律的角度看,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张某有权变更遗嘱。同时,张某的口头遗嘱具备继承法关于法定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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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传记作家王丰《蒋介石的最后岁月与真假遗嘱问题》一文讲到,蒋逝世后公布的最后遗嘱是“补写”,是台湾官方版“政治遗嘱”,不是真正的遗嘱。事实上,王丰等人所不了解的是,蒋介石有在预计将有不测之时留遗嘱的习惯,他在晚年曾数次留遗嘱,这在其日记中有迹可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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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2):66-68
遗嘱自由是继承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并为现代各国私法立法所普遍采用。在坚持遗嘱自由原则的同时,加强对这一原则的监督和限制,以完善继承法体系。建立专门机构管理有关继承和遗嘱事项,同时学习外国先进的特留份制度,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特留份制度。对破坏家庭和谐且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的人,禁止遗嘱人遗赠财产给这些人。从而使遗嘱自由原则在限制中发展。做到遗嘱自由与限制的平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