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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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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告人杜兴业(男,三十七岁),原系辽宁省凤城县汤山城公社榆树大队三队社员(饲养员)。杜一九七九年在自家住宅前的园田里种植一千余垵花生,秋季为防止花生丢失,在九月一日,私自用四十余米长裸铁线将花生地三面往复绕了两圈,一端固定在园田篱笆上,另一端与屋内220伏电流接通。九月三日下午五时许,邻居十岁女孩王秀艳与同学玩耍时,自己行至被告人花生地边触电死亡。据此,凤城县人民检察院以“过失杀人”罪起诉,凤城县人民法院以“过失杀人”罪,判处杜兴业有期徒刑十年。此案在原审法院讨论时,曾有“过失杀人”与“故意伤害致死”两种意见。我  相似文献   

2.
我认为,杜兴业的行为既不是故意伤害致死,也不是过失杀人,而是间接故意杀人。一、根据法律规定,构成伤害致死罪,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具备两点:一是以伤害他人健康为目的;二是从使用的犯罪手段看,只能达到伤害的目的(不可能致人死亡)。在这种主、客观状态下实施的伤害行为,如果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那么“被害人死亡”这一点对行为人来说是过失的,应  相似文献   

3.
今年元月某日晚间,彭某与本队队长李某在李家因争吵引起斗殴。彭某被李某打倒在地,彭某就打李某;李某又捡起一根棍子打彭的父亲。彭某见状情急,回到家中也捡起一根棍子去打李某。彭、李两家只隔两户,彭走到李家门口时,见一黑影,以为是李某就一棍打去,结果是李某  相似文献   

4.
最近,我们受理了一起在定性、量刑问题上争议较大的上诉案件。案情是这样的: 上诉人赵××,男,现年二十九岁,北京市某木器厂工人。一九八○年三月与刘××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一子。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以来,刘常与高某(男,  相似文献   

5.
纵观本案,一是安某主观上有过失;二是安某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因此,本公诉认为安某已构成过失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从安某主观上看:1、安某无杀人的故意。安某与陈某结婚多年,虽时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但无大的利害冲突,感情尚好,故安某没有理由杀陈某。2、安某的行为致陈某死亡,并非意外事件。意外事件的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不能也不可能预见到会发生危害结果。3、安某主观上有过失。安某与陈某结婚多年,对陈某的脾气秉性及身体状况应该很了解,即安某对于身体患病、且极易生气上火的妻子采取了气、打的行为而引发其妻情绪激动,并可能导致病情加重,引起死亡的  相似文献   

6.
《人民司法》第五期刊登的丽生同志《过失杀人与伤害致死怎样区别》一文(以下简称“丽文”),对“顷、陆两案”进行了分析。我们有不同看法,现提出探讨。“丽文”根据“两案被告与其父平时关系尚可,打后均给予抢救”,认为“被告并无打死其父的动机和目的,也无伤害其父身体健康的故意,尽管打人出于故意,致死实属一时盛怒失手,是被告所不希望发生的意外事故,按过失杀人罪判处,是对的。”  相似文献   

7.
1987年9月24日晚,被告人某钢铁公司选烧厂工人胡某(30岁)与妻子许某、朋友吴某去宣化火车站为同乡李某、张某送行。5人到站前长青饭馆吃饭喝酒。 当时,与他们相隔一桌的6个年轻人也在喝酒,晚11时,这6个人酒足饭饱。其中何某(21岁)是某工程机械厂工人,对同桌的人说:“今天可能惹点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是过失杀人还是伤害致死在某种情况下往往争论不休,现举二例如下:例一:被告顾兴元在田间劳动时,将工具出借给他人,其父当晚得知此事,以被告不爱惜家产为由痛骂被告,被告气愤之下,用铁扒连续敲打其父腰瞧部数下,造成其父脾脏破裂内出血,于当日深夜死亡。据此,依过失打死人命罪判刑五年。例二:被告陆林泉之父与其妻争吵,  相似文献   

9.
廉能兴业     
治厂如同治国。廉洁勤政也是企业兴旺发达的重要根基。全国优秀企业家马思华出任保定一棉厂厂长时,面临机器停转,工资发不出,上千名职工要调走的局面。他进厂后,带领职工奋勇拼博,励精图治,使全厂实现利润名列全国同行业之首,企业固定资产净增值相当于原来的十倍,等于每年为国家增加一个厂。马恩华之所以能使企业起死回生,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他所说的“职工的心,企业的根”,以廉洁自律,办事公道的人格魅力,形成了与职工同舟共济,患难与共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被誉为“中国制药之王”的三九集团,在短短的几年里迅速崛起发展,靠的…  相似文献   

10.
从实质上来看,涉案的跨国公司既是商业贿赂之风的受害者,同样也是中国商业环境的破坏者,而将自己扮演成纯粹受害者的角色,则是无视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相似文献   

11.
仇少明  陈娟 《法人》2008,(2):75-76
从实质上来看,涉案的跨国公司既是商业贿赂之风的受害者,同样也是中国商业环境的破坏者,而将自己扮演成纯粹受害者的角色,则是无视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相似文献   

12.
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个<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就纳税人在履行纳税过程中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这篇公文采用的是一种书信体形式,语调温和,不是干巴巴的"八股调",更值得称道的是,全文对纳税人的称呼,一律采用了"您"这个现代汉语中的尊称.  相似文献   

13.
在三国古战场──赤壁,有一支过得硬的司法行政队伍,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法制卫士”。同样,人们对带领这支队伍的领导班子也投去赞许的目光,称赞他们勤政务实、勇于开拓,是一个坚强的领导集体。如今,在这个领导集体的带领下。湖北省赤壁市司法局的面貌已经焕然一新;一栋漂亮的职工宿舍楼拔地而起,干部职工全额工资得以确保到位,新设的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已全面启动,各项业务工作都有了新的突破。全局上下形成了一个人人安心工作.个个奋发图强的新局面。然而,有谁能想到,就在1年前,这里却是一个连正常工资都很难到位的穷单位,…  相似文献   

14.
去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原中纪委。监察部某处副处长陈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这位曾以反腐执纪为神圣职责的原中央国家机关青年干部下基层不到一年时间.就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被金钱吞噬,葬送了无限美好的前程,这确实值得每一个人去思考。笔者闻言,有人在为之惋惜的同时还感叹:都是挂职锻炼毁了他,如果他买来苏州任某区副书记,如果他不分管经济开发区的工作,也不至于这么快便被人“拉下水”。进而得出结论:这次挂职锻炼对组织对个人损失都大大了。乍一听来,不无道理,在多数人看来,陈共拥有许多同…  相似文献   

15.
孙涛 《中国检察官》2014,(20):40-42
正一、基本案情2013年9月期间,天津某高校多次发生下课时间学生手机在教室被盗案件,后学校保卫处干部刘某查看监控视频,发现一名学生模样的男子形迹可疑,刘某在巡逻期间抓获此名男子——犯罪嫌疑人韩某,并报警。经查,犯罪嫌疑人韩某于东北某大学肄业,现无业。公安机关在韩某家中搜查出大量手机、笔记本电脑、MP4、充电宝、钱包等物品。犯罪嫌疑人韩某承认这些物品均为在天津某高校教室内所得他人物品,但  相似文献   

16.
这是多年前的一段往事了……晚饭后,我依依不舍地在区公所门前的林荫道上散步,并不是因为垂柳新芽擦拂耳际所产生的惬意,而是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岳西县耒榜区农技站,去县里一个新的单位工作。自从学校毕业分配到这里,还不到半年,连当地话还听不太懂,一纸调令,这就得走了。  相似文献   

17.
陈永林 《政府法制》2009,(20):11-11
县教育局的段局长正在全局职工大会上作反腐倡廉的报告:“……反腐倡廉是件大事,但我们得从小事抓起。一、我们到学校检查工作,不得接受宴请,不得……”此时门“嘭”的一声被推开了,进来的是一个头发沾满草屑、浑身散发臭味的疯子。疯子走上主席台,指着段局长说:“你是贪官,贪得不讲道德,收了人家的钱,不给人办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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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石峰  颜凯 《江淮法治》2009,(22):18-18
1995年,从省监狱警官学校毕业参加工作后,我就一直工作、生活在九成监狱,很少与朋友、同学往来,亲朋好友偶尔到我这里来串门或偶尔的同学聚会,他们都说见我一面太难,戏称我是“独行侠”。说实话,我也很想与朋友、同学常来常往,我也懂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的道理。然而,独特的环境、特殊的职业,是我最初的选择。  相似文献   

20.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那么,为什么会有人以自己的意愿与手段结束自己的生命呢?自杀属于一种绝望行为。对未来有所期待的人,是不会产生自杀之举的。当生活的恐惧超过了死亡的恐惧,这个人才会了其终生。但从人性的弱点来说,人人都怕死,可偏偏自杀者却有非凡的勇气,想着法儿地寻死:或跳楼跳河、或吞药服毒、或卧轨撞车,真的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气慨。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们绝望到非要以死来解脱呢?以前我总以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贫穷,即穷困潦倒活不下去了就去死。可现在来看,学习的压力、工作的艰难、失落的痛苦、疾病的折磨、失业失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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