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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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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著作权法定赔偿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行著作权法确立了法定赔偿制度,实践中也普遍采用,但法定赔偿在具体适用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尚待解决,以现行法律及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为依据,本文探讨了法定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原则的关系,法定赔偿适用的顺序及方式,法定赔偿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因素及计算赔偿额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本文在比较国内外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的法定赔偿制度,必须在坚持全面原则的前提下加入惩罚性因素,并让权利人对法定赔偿具有选择权,此外,法定赔偿应当考量侵权人的主观状态,并适当扩大赔偿区间。  相似文献   

3.
如何确定法定赔偿额,公正及时地解决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直是困扰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难题,从侵权行为的本质出发,通过分析著作权权利的价值所在,提出著作权法定赔偿额的确定应采取基准式,而不是幅度式或限额式.在具体执行时,应以作品权利价值为中心,以作品存在时间为线索,并结合作品的稿费、版税或许可使用费及其组合来确定最终的侵权损害法定赔偿额.  相似文献   

4.
著作权侵权法定赔偿制度在司法运作中过度依赖审判权的自由裁量,致其偏离公平效率的价值取向、弱化损害填补的功能构造。从立法完善角度出发,著作权侵权法定赔偿制度在适用顺位上应与其他计算方式并行不悖、平行适用;在区间范围上应框定合理的上下限;尤为重要的是,应赋予法定赔偿制度以客观计算标准,使其摆脱法官裁量毫无具体标准可循的司法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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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由于举证难、维权成本高、司法判赔额低,著作权人的维权积极性并不高,从长远来看这将会影响社会的文化繁荣和公共福祉。惩罚性赔偿制度不但能弥补著作权人的侵权损失,更具有震慑、预防侵权行为的功能,符合国家立法和政策导向,符合司法实践,符合法经济学规律。我国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和新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均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将与现行著作权法中的法定赔偿制度形成优势互补,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著作权法中法定赔偿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法定赔偿,根据我国《著作法》第48条的规定,是指由法律规定侵害著作权造成损害,在权利人实际损失和侵权人非法所得数额不清时,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按法律规定予以确定。法定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据统计,著作权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法定赔偿的比例为30%;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对各级法院审理著作权案件适用法定赔偿的调查中发现,适用法定赔偿情况较好,当事人也很少申诉。我国  相似文献   

8.
本文探讨与阐释了认定法定犯应当特别注意的三个相关问题 ,即法定犯的罪与非罪的界限、法定犯罪过的认定及法定犯双重责任的承担问题 ,对澄清刑法理论上罪过的错误认识和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之反思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确立法定赔偿制度的初衷是为了缓解权利人的举证压力,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利益。为了防止法定赔偿演变成随意性赔偿,有必要以填平原则为基础明确适用法定赔偿时应当参考的因素,规定权利人的举证责任;为了节约司法资源,应当以权利客体为法定赔偿基本计赔单位,辅之以权利数量标准。  相似文献   

10.
虽然知识产权理论界存在司法能动主义与权利法定主义的争论,但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的考察,并结合分析著作权法三次修改的历程,可以发现:在实践中,司法能动与权利法定并不相悖,在一定的张力作用下,著作权领域的司法活动与立法、修法活动有着良好的互动作用,能动司法反而更有利于法律体系的稳定与发展.  相似文献   

11.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梅霞 《河北法学》2008,26(7):193-197
针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缺陷,应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拓宽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完善离婚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内容,适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明确损害赔偿应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规制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12.
王梅霞  张卫英 《河北法学》2006,24(7):115-118
通过具体案例,分析阐述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瑕疵,诸如,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范围太小;能够提起损害赔偿的范围过窄;举证难度太大;赔偿数额不够明确等等,并探讨了实践中尚存争议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3.
知识产权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王惠中 《河北法学》2002,20(3):60-63
我国最近修改的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均对知识产权法定赔偿方式作了规定 ,这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法定赔偿只能在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时才由人民法院依法适用 ,法官在具体适用时一般要考虑侵权行为方式、侵权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侵害的具体对象、侵权人主观过错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法定赔偿的适用一般由权利人提出申请 ,具体适用时由于侵害他人权利的数量、当事人一方人数的多少不同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也应有所差别。  相似文献   

14.
樊惠平  刘苗荣 《河北法学》2007,25(2):153-157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已公布的<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在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创设了一些新制度,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类型的变化,直接引起了此类案件诉讼程序的变化.我国现行的相关民事诉讼制度已不适应新型案件相关实体法律关系的规定,使得新型案件在正当当事人、共同诉讼(合并审理)的判定上缺乏诉讼技术上的支撑.对那些可能对本案的诉讼标的有"合一确定"必要的当事人参与本案时缺乏法律依据,限制了当事人行使诉权.在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和是否合并审理产生不同认识,也引起执法标准不一.机动车强制车险涉及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其所涉及的主体范围很广,解决以上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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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一、问题的提出损害赔偿是著作权遭受侵害后权利人可以获得的一种最重要的民事救济方式。损害赔偿额的确定事关权利人的重大财产利益,而且在宏观上规范、引导社会行为,起着矫正、调整社会关系的“微调器”的作用。在侵害著作权的案件中,法官如何合理确定  相似文献   

17.
Some copyright owners in the digital age have turned from copyright to contract law to protect their intellectual property, employing licensing agreements that override fair use and other public interest safeguards. State laws or common law claims that conflict with general copyright policy may be preempted through application of Section 301 of the Copyright Act or through general Supremacy Clause preemption. This article examines the role of preemption in protecting the public interest against attempts to circumvent the copyright law through such means. After examin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pyright and contract law, the article reviews the case law regarding statutory preemption and Supremacy Clause preemption of contract-based claims. It concludes that application of Section 301 preemption is not sufficient to protect longstanding principles in copyright law that are at risk from the increased use of contracts to displace default copyright rules. The article calls for the courts to return to Supremacy Clause preemption to prevent the degradation of important public interest safeguards in the copyright law.  相似文献   

18.
张曼 《知识产权》2013,(1):48-53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正当性基础可分从三个层面进行分析,首先维护著作权多元利益平衡;其次增进言论自由和文化繁荣;最后促进衍生作品创作.其中,著作权多元利益平衡和保护言论自由是著作权限制制度的基本共性.但是,鼓励衍生作品创作,解决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衍生作品创作的法律困境是法定许可相比其他限制制度所独有的价值和作用.因此,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正当性分析包括共性和个性的分析,两者共同构成著作权法定许可正当性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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