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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法学》1989,(5)
一年前,上海发生了震憾中外的“三·二四”铁路行车事故。因311次客车司机违章操作,与208次客车正面相撞。乘坐311次车的日本高知市修学旅行团师生27人当天死亡,多人负伤(重伤5人,1人在回日本后医治无效死亡)。承运责任方上海铁路局就损害赔偿问题,同日方代表团进行过两次谈判。第一次于1988年6月18日至19日在东京举行,双方围绕法律适用问题交换意见,但未能达成协议。第二次于同年7月29日至30日在上海举行,中方对死亡的日本师生提出了赔偿金  相似文献   

2.
热点聚焦     
《江淮法治》2011,(16):4
焦点7·23动车追尾事故2011年7月23日晚上20点30分左右,甬温线永嘉站至温州南站间,北京南至福州D301次列车与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车发生追尾事故,截至7月29日,事故已造成40人死亡(有数名外籍人士),200多人受伤。7月29日,事故遇难者家属和亲友等来到事故现场举行悼念  相似文献   

3.
随着城市化推进及"天价"宠物狗的不断出现,狗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特殊侵权关系中倍受瞩目的一个法律构成要素,"车狗相撞"事故不断上演,"天价"狗损害赔偿纠纷问题日益普遍和突出。当前,"车狗相撞"赔偿问题存在法律盲区,"车狗相撞"事故性质难认定是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新问题,本文拟对"车狗相撞"事故性质问题作些探讨,希望对"车狗相撞"法律纠纷的解决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随着机动化程度的快速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日趋严峻。2011年,我国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就占到30%到40%。夜间行车远光灯会车危害,不止会造成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惨剧,亦会造成机动车间相向相撞或追尾的事故发生。开启远光灯的一方机动车驾驶者却没有参与民事赔偿,他们无疑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5.
论不真正连带债务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案情介绍 2003年3月8日,林某买票乘坐甲驾驶的车辆,甲在行驶途中与乙驾驶的车辆相撞,林某头部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乙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某医治后,以甲和乙构成违约和侵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甲、乙共同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6.
雪洁  李辰 《法庭内外》2010,(7):61-61
31岁的福建人林某醉酒驾驶的宝马越野车与宗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导致宗某死亡,坐在电动车后座的宗某的妻子也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林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林某被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为了表示悔意,林某的家属向被害人赔偿了共计202万元巨款。  相似文献   

7.
关于航空事故赔偿权利人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杨惠 《河北法学》2008,26(1):90-94
人们通常认为航空事故赔偿权利人仅指旅客。事实上,航空事故发生后,赔偿权利人除旅客外,还有机上其他人员、地面第三人以及受害人的近亲属等。航空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的身份,在航空运输实践中有时很难界定。有些人貌似赔偿权利人,实际上无权向承运人主张赔偿,应注意甄别。对于不同的赔偿权利人,应视其与承运人的法律关系分别适用相应的法律进行理赔。  相似文献   

8.
数字     
5名发生在山东淄博的胶济铁路"4·28"重特大火车相撞事故,目前已经确认72人死亡,416人受伤。济南铁路局对与这次事故有直接关系的  相似文献   

9.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索权,是指保险人在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赔付了被保险人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以后,得在其赔偿金额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害的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保险人赔偿了被保险人投保利益的损失后,向造成损害的第三人进行追偿的权利。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就其性质而言,与债权法中的代位权有着较深的渊源关系.当保险标的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时,如果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则被保险人可因第三人的侵权或违约行为,向其提出赔偿请求,如被保险人已从保险人处取得  相似文献   

10.
1 案例 1.1 简要案情 某日20时许,孙某和麦某所驾乘的二轮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摩托车右侧与道路东侧人行道边缘相撞擦,摩托车随即向右侧偏斜,车轮右侧擦着人行道边缘行驶790cm后向右侧翻倒,摩托车右侧后视镜及右侧把手与行道树相撞,致使两人不同程度受伤,摩托车损坏.事后两人皆不承认自己是驾驶员.交警队要求对两人在事故当时的驾乘关系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1.
日本9月7日在钓鱼岛海域对中国渔船冲撞、对渔民抓扣事件在中日两国都引起了较大反响。中国为促使日方停止非法行为,采取了中日建交38年以来罕见的反制措施。日前,外交部要求日方承担赔偿责任,日方则予以拒绝。那么,从国际法的规范性角度究竟应该怎样看待日方的行为以及中国的反制?当前国际法学界对此缺少探讨与回应。  相似文献   

12.
《法治与社会》2007,(7):49-49
我购买了一辆轿车,同时投保了机动车辆体险。上个月我驾车与一个朋友的车相撞,双方各有损失。经交管部门认定.朋友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我考虑到自己的车已投了保险.便与朋友约定责任自负。但当我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请问.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吗?  相似文献   

13.
梁旭 《特区法坛》2005,(1):36-37,35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是海事诉讼特有的诉讼制度,它是指针对某一次海事事故,责任人(如船舶所有人、救助人、责任保险人)依法限制其对该次海事事故产生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应赔偿的总额,并通过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设立,避免该次海事事故产生的债权人对责任人的其它财产行使权利,以及在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分配后,该次海事事故产生的债权人的债权尚未满足的部分归于消灭的制度:该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该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是法律从实体上、程序上设定的在某一次海事事故发生后,平衡并解决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权利及责任的机制,也就是说,能否公平、  相似文献   

14.
王军 《江淮法治》2012,(12):53-53
张某因外出办事借用陈某的私家车,途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经公安机关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现在,受害人到法院起诉陈某要求其承担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
近几十年,核能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核事故造成的损害屡有发生,核安全问题及由此引发的核损害民事责任问题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鉴于核损害的破坏力巨大,出于最大限度维护受害人及公共利益的目的,笔者认为对核事故的归责应遵循唯一责任原则及无过错责任原则,由民用核设施营运人作为唯一责任人承担核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无论其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但这种责任的承担不是绝对的,在战争、冲突、暴乱、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这些情形下,营运者可以全部或部分免责.对于事故发生后的赔偿问题,应设置两个层次的赔偿制度:第一层次由营运者进行不具有额度上限的赔偿;第二层次在营运人无力赔偿时由国家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16.
法律咨询     
上下班途中遭机动车伤害并非都属于工伤编辑同志:半个月前,我单位的职工洪某驾驶私家车上班途中,与一辆货车相撞,洪某身体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洪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洪某要求单位为他申报工伤。单位认  相似文献   

17.
[案情]2003年8月24日,张某放学骑自行车回家,靠左边行驶,与迎面靠右边骑自行车的尤某相撞,造成左肩锁骨完全性骨折,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四甲级,花去医疗费8500元,尚需继续治疗费1500元。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尤某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1万元。起诉前,张某已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某支公司领取了赔偿金5500元。被告辩称:原告靠左边骑车违反交通规则,即使其有责任也应先扣除张某己领取的保险理赔款之后再承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靠左边行车是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承担次要责任,但张某从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险赔偿金不能扣除,…  相似文献   

18.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指在发生海损事故造成人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和救助人等,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正>1案例资料1.1简要案情某男(52岁),某日晚驾驶吉普车在某市郊公路上与一轿车迎面相撞。事故发生后发现某男昏迷不醒,约20min后医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时其已无生命体征,送达医院后被确认死亡。据轿车司机供述,当时双方车速均较慢,吉普车违规越过中线致两车相撞。现场勘查发现两车损坏均轻微,路面痕迹勘查证实事故情况与轿车司机所述基本相符。  相似文献   

20.
何平 《刑事技术》2012,(5):68-69
1案件简介 某年10月16日,11时50分,在某国道35km+700m处,一辆解放重型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要求确认事故发生时同处驾驶室的李某及郑某究竟谁为驾驶人,进而确定事故责任人和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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