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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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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善意取得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确立已有了一定的体现,但仍存在定位不清晰、规范性不强、救济不到位等问题。为了确保善意取得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确立,要从程序法的特点出发,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行为,设立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使得善意第三人的物权得到完整而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上财产权利的一种取得方式,主旨在于保护交易安全、稳定经济秩序。理论依据是公示、公信原则;构成要件上应着重强调并严格把握权利取得人的“善意”并同时兼顾取得要件;适用范围上应采取“相对极端主义立场”,有条件的适用民法上的一切财产权利,而不仅仅适用于物权。  相似文献   

3.
涉案款物的扣押和处理是侦查程序中重要的一环,它具有双重意义:一是具有打击犯罪的作用,有些涉案款物能够在刑事诉讼中作为有罪证据,将被告人绳之以法;二是具有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经济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由于立法的缺陷,侦查程序中对涉案款物的扣押处理存在很多问题,这对打击犯罪的有效性、公安司法机关的权威性都有不利影响。可以借鉴国外相关立法,从确立人民法院是处理扣押涉案款物最终决定机关、确立侦查机关可以处理扣押涉案款物的例外规定等方面来完善我国侦查程序中涉案款物扣押处理制度。  相似文献   

4.
善意取得制度的本质是法律对所有权的安全与对交易量的保障之间博弈的结果.在票据法中票据的善意取得具有与一般善意取得制度共通的表征.由于票据法的特性,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又与一般善意取得制度有着不同的特色.通过对票据法中善意取得制度"善意"的分析,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中需要重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5.
善意取得制度为物权法规定的重要制度,专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设,虽牺牲权利人的利益但换取了交易安全,故立法在抉择之际,更多地关注了第三人在与无权处分人进行交易时主观上是否具有善意。因而判断第三人是否具有善意成为能否适用善意取制度的关键。  相似文献   

6.
善意取得制度是一项古老的民法制度,也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一方面保护了第三人的利益,体现了法律保护动态安全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也维护了商品交易的正常秩序。本文从善意取得制度的渊源、构成要件及其无因性等方面论述了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内涵。最后,本文分析了善意取得制度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动产善意取得是物权法中一项至为重要的制度,对于保护交易安全,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它是以动产的占有公信力为基础,以原所有人利益的丧失为代价而构建起来的,满足整个社会对交易安全的需要,从而增进社会经济繁荣,达到社会总体利益的相对最大化。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不动产原权利人与交易中善意受让人之间利益保护的侧重点上,以及善意取得与不动产登记公信力是否存在冲突上。在登记制度尚不清晰的情况下,以期公信力为基础要求适用善意取得显然对原权利人的权利救济是不公平的。  相似文献   

9.
善意取得作为一项独立的物权制度,最初只是动产所有权的一种特殊的取得方式.随着善意取得制度所依赖的社会经济关系和物质生活方式经历深刻的历史巨变,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正在成为该制度显著的演变动态.  相似文献   

10.
对刑事涉案财物的追缴和管理,不仅关系到受害人权利的保护,还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权利。尽管刑事涉案财物(主要是赃款赃物)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规范中均有规定,但司法实践中的操作还是比较混乱,各基层公安机关都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对涉案财物的管理规定,但实施的情况仍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只有改善目前这种状况,才能使执法更加规范。  相似文献   

11.
时效取得制度中的善意与恶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时效取得制度是否以善意占有为要件,存在不同观点及立法例。权衡利弊,不以善意占有为要件的时效取得制度更为可取。作为这一制度选择的体系化要求,有必要对占有人的占有方式、时效期间、溯及力及相关债权关系等作相应调整,以谋达既能维护财产秩序、促进物之效用,又能协调原权利人与占有人之间利益平衡的时效取得制度之构建。  相似文献   

12.
论不动产善意取得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从权利外观理论出发 ,对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否定说与肯定说进行评介 ,认为在现代社会 ,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较动产有更多的依据。并通过考察先进国家的立法 ,认为法国、日本等未承认不动产的善意取得 ,实与其不动产登记的形式审查主义有关。我国乃实行实质审查主义 ,因此不动产善意取得在我国有其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3.
本文作者通过对不动产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现实基础、制度基础和立法基础的分析提出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立法之可行性。并以此为基础排除了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立法障碍;继而提出了抵押权善意取得存在的几点理由,为其立法提供了理论基石。  相似文献   

14.
善意取得的构成需要第三人取得动产的占有 ,而占有之取得不限于通过现实交付 ,在第三人依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取得占有的情况下 ,也可以构成善意取得。只是在简易交付的场合 ,第三人已取得之占有应可追溯到处分人处 ,并且期间未曾出现过所有人占有之情形 ;而在指示交付场合中 ,直接占有人对处分人控制力的认可 ,是最为关键的因素。但是 ,占有改定不可以构成善意取得 ,在处分人以占有改定方式完成交付的情况下 ,仅在第三人实际占有标的物时 ,方可构成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15.
法律和司法解释在对善意取得是否能阻断刑事追赃存在不同观点和意见,追赃依据不一致直接导致司法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无所适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主要标志就是规范公权、限制公权、保障私权、倡导私权,在立法的方向上,把善意取得制度纳入刑事追赃的规范体系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并将之一体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交易之中,这种简明划一的立法模式对于我国财产动态流转安全的保护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动产与不动产的不同特性决定了该制度在适用上是不统一的,集中体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善意时间点的判断上。本文通过案例提出问题,并运用民法解释方法对"受让时"做出合理解释。  相似文献   

17.
善意取得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妥善处理赃物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犯罪形态的复杂性,对赃物的认定也具有多样性。但由于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赃物的善意取得,我国在不同时期的规定与司法解释,导致司法实践做法的混乱。从维护交易安全、私权限制公权以及公平正义原则角度出发,我国应建立赃物完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8.
与国外立法比较,不动产的善意取得是我国《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扩张.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基础和理论基础是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的出发点,分析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不动产善意取得对于第三人善意的要求,是与动产一样,要求第三人对处分人无处分权“不知且不应知”,还是仅要求“不知”,存在不同看法。从解释论角度,以文义、体系和逻辑、立法、比较法等诸方面解释,都应作与动产善意取得相同解释。德国民法、理论学说不应作为解释依据。从立法论角度,德国标准,排除了“不应知”,不仅保护对登记将信将疑者,而且保护基本不信者甚至完全不信者,违背了信赖保护的本质和意义,并不可取。从我国国情出发,采“不知且不应知”更合理。善意的认定,应由否定第三人善意的权利人举证。要求第三人实际查阅登记簿没有必要,但占有、交付可作为认定是否善意的依据。若登记人与占有人一致,或登记人能现实交付不动产,受让人即为善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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