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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法"应仅指违反新《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范围,不宜无限扩大。"非法证据"包括一切非法言辞证据,对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实物证据应视实际危害和可否补救将排除与否的裁量权交给检察官或法官;"毒树之果"不宜视为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应为绝对排除非法言辞证据,酌量排除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实物证据;排除适用时间应从批准逮捕始及其后的各个诉讼阶段,包括延长羁押期限等程序中。 相似文献
2.
上官婕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3):104-10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已成为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的采证规则之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填补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空白,但在司法实务中仍有缺憾。文章阐述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概念,围绕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剖析了构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必要性,就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姚丙育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6):72-73
命案侦破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但目前对此仍存在一些片面认识。应正确认识命案侦破的重要意义,坚定“命案必破”的信心,进一步推进侦查破案工作,确保命案侦破工作取得有效成果。 相似文献
4.
何磊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9,9(1):36-3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概念本身存在一定的瑕疵,严重影响了对该证据规则的基础理论研究。本文就该证据规则的词语概念和历史发展进行分析,阐述并论证了对其进行更改名称为"非法取证排除规则"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5.
6.
曹坚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4(1):15-17
非法获取证据的违规乃至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其发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制度上的根源是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配套齐全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本文采用比较研究的方式,在论述中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聂海波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2):27-3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名存实亡的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冷静反思其在我国运行的现实障碍。应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划分为若干阶段性任务,首先集中精力排除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不可急于求成、寄望于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深入思考我国的社会形势和民众接受程度,不可排除面过宽;必须改变对侦查机关防范和不信任的认识基础和错误心态;必须深入研究和思考如何保障法院、法官毫无顾忌地行使排除权;必须集中精力解决当务之急——刑讯逼供;必须有政治智慧,讲究策略。 相似文献
8.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7,(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肇始于域外法律术语的误译、误传与误解,并随着中国证据立法的推进和法学研究的深入而愈显其不当:不仅存在名不符实的形式错误,而且其违反宪法条款说/侵犯宪法权利说的主要内容亦明显不成立,更重要的是,附着于概念背后的混乱逻辑导致了形形色色的理论误区,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实践危害。因此,去伪存真、重述名符其实、名正言顺的概念体系便是顺理成章的当务之急。首先要停止使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然后重新界定非法证据的内涵与外延,以实现与瑕疵证据的衔接,并正确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让重述的概念体系符合现行立法的精神和刑事司法的理念,而非产生大量不正义现象的根源。 相似文献
9.
私人取证乃普通公民自行收集和提取案件证据,而未有官方身份者参与其中。刑事诉讼中私人非法取证的方式多种多样,从私人非法取证的学说态度来看,有以美国为代表的不排除说和以德国为代表的违反宪法基本权说两种观点;从台湾地区对于私人非法取证的效力对待来看,权衡理论在目前来说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发展趋势;中国对于私人非法取证的态度总体上加以禁止,提出正当的私人取证应当受到合理的肯定,并交由法院来判断是否采信。 相似文献
10.
陈小翠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1(1):82-86
讯问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讯问获得的证据种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以及通过该口供获得的物证、书证。2010年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求公安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既要重视口供又不搞刑讯逼供,不搞口供至上;既要探求实体公正更要重视程序公正;既要注重办案的效率更要重视对犯罪嫌疑人正当权益的保护。为此,文章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不规范讯问方法,探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视野下公安办案讯问的一些方法,旨在使公安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从"硬审讯法"转变到"软审讯法"。这种"软讯问法"包括讯问中的语言策略和非语言策略。同时,为了保障这种讯问方法的实施,应当设立一定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1.
全国公安刑侦系统2006年度"命案卷宗评比"工作于2006年11月10日至30日在云南警官学院侦查系进行。本院侦查系抽调了部分老师和学生参与了本次评比工作。同时,他们对全国31个省(区、市)参评的224个案例卷宗逐一进行整理后,提供给本学报以协办"案例分析"栏目的形式选择发表,对此,编辑部表示衷心地感谢和积极支持。"人命关于,命案乃大事"。本栏目刊登的命案案例,无论简繁或整理水平高低,能给广大公安刑侦民警在工作中有所启示便足亦。 相似文献
12.
邵玉龙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2,(3):66-67,128
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技术在打击刑事犯罪中起着重要作用,为案件侦破和审理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直接客观的证据。2009年6月4日云南省芒市侦破的一起命案,是成功运用痕迹物证检验鉴定技术破获案件及提供诉讼证据的典范。 相似文献
13.
麻爱琴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103-105
在命案的侦破过程中,确定案件性质往往是侦破工作的首要环节,而对已知被害人相关信息的研究在命案定性中不可忽略。通过对已知被害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及被害人最后活动情况等的调查分析,能够为命案定性提供切实依据,从而带动整个命案侦破工作的后续活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