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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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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规范化的到场、权力高层的关注、学者学术研究的关怀使得对刑事冤错案件深层成因的理性解读成为一种契机。实证样本研究表明,我国刑事冤错案件的纠错原因多具偶然性、救济管道不畅通、救济进程存在博弈。对两种主流范式的省思可以发现,观念误区与制度痹症是"话语中心论"的关注焦点,而科技落后与认知局限则是"物质中心论"的论证理据。法治话语的实践困境、司法政策的倾向性与司法绩效的实体导向性等转型时期的历史、社会及制度语境决定了中国刑事冤错案件的普遍性和必然性。  相似文献   

2.
我国媒体曝光的多起刑事冤错案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法证据问题,这与我国司法实践中靠抓人破案,靠口供定案,没有严格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存在着直接的关系。司法工作者应加强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二款规定,对"刑讯逼供",采用"暴力、威胁"与"其他方法 "收集的证词予以认定和排除,对于"毒树之果"也应该选择性地排除。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负有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的义务,也依法具有启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的职权。  相似文献   

3.
案侦的取证与用证相互渗透,选择取证时机与用证推理都是有条件的。考量选择性取证用证之利弊,辨析其合理性与违理性、合法性与违法性,以及它们与司法效益和冤错疑刑案的关系。以冤错疑刑案为镜,在其选证用证中,本应用证排除嫌疑的,却选择了认定嫌疑;本应用证指向另一嫌疑的,却选择了伪装现场等说辞。这些排除与认定,都将案侦司法活动引入了歧途。而错误性选证用证造成的疑罪案件,更没有使当事人获得正义。虽然选择性组织证据体系,是还原案件事实的必然途径,但是案侦应在尽可能全面收集证据材料的基础上选用证据。在选证用证过程中,以什么样的标准取舍案件材料,在案侦司法人员的考量中,除了业务能力,公正执法的素质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4.
现有“强阅卷弱开示”证据信息交换机制下,由于阅卷权利、动力与能力的多重不足,认罪认罚案件中被追诉方的证据知悉权难以得到切实保障,严重影响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促生在该类案件中探索证据开示制度的必要。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证据开示由检察机关主导,其承担在审查起诉阶段向被追诉方开示证据的职责。证据开示有利于控辩双方对定罪量刑结果形成准确预判,强化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同时,为实质化控辩协商提供依据。法院应将证据开示作为审查认罪认罚自愿性的重要内容,以防范冤错案件的产生,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价值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总结近30年来发生的22起冤错案件,口供制度不完善、口供补强法则的缺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必须对口供补强法则进行重新定位,只有单独可以定罪的口供才具有补强的必要。必须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补强证据的范围、补强证据证明对象的范围以及补强证据的证明标准。补强口供真实性的认定需要结合实践办案情况,通过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口供作出的动机、时间等进行合乎常理的判断。  相似文献   

6.
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需要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下,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出发,针对"冤、假、错"案发生的主要原因,在法律制度上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司法人权保障;侦查环节上强化内部监督,注重科技应用;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上排除证据收集和认定事实的"合理怀疑";社会层面上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诚信程度等,努力实现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的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7.
为保障被追诉人的沉默权及辩护权,德国法要求警察、检察官及审判法官均应在讯问被追诉人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这就是德国的"米兰达规则"。德国《刑事诉讼法典》并未规定违反"米兰达规则"是否会导致证据使用禁止的结果,德国司法实践也经历了从不承认、部分承认到全面承认证据使用禁止的发展历程。在口供中心主义的诉讼方式下,侦查机关强制取供现象大行其道,被追诉人的供述自愿性难以保障,冤错案件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立足本国问题,我国可以汲取德国的成功经验,确立沉默权制度并引进包括"米兰达规则"在内的沉默权保障规则。  相似文献   

8.
"零口供"案件是现在刑事办案实务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零口供"案件本身的特性,要求审查和运用证据时应当注意:严密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审查相关证据;把握证据锁链;确保证据质量符合标准等。  相似文献   

9.
刑事审判对公诉证据的要求是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有关联性、合法性,并且要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检察、公安侦查取证过程中常见的证据瑕疵既有关联性方面的问题,也有合法性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重视。改变公检法之间"消化"案件的做法、提高侦破案件的证据意识和技术能力,是我们提高取证和证明水平的途径。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事自诉制度存在着诸多难以厘清头绪的问题,立法目的并未明显实现。究其原因,主要是许多法律价值和理念之间存在难以统一的关系,有关方面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却不愿对难以统一的法律价值和理念进行取舍,以致一方面把大量没有相应情由的案件设定为自诉案件并允许调解、和解和反诉,而另一方面又通过设立极高的证据要求来限制在事实上可以成为自诉案件的案件。只有不再把"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作为自诉案件,该制度存在的问题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因此应对自诉案件的适用范围进行减缩,使之仅有"告诉才处理"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同时再降低自诉案件立案和开庭审理的证据条件或要求。  相似文献   

11.
基于数据挖掘方法从中国裁判文书网采集38699例盗窃案件法律文书,分析法院裁判盗窃案件中证据使用的地域、法院层级、程序类别和年度分布等差异。研究发现,我国盗窃案件裁判文书中对八类证据的体现程度不一致,司法机关对八类证据的采信程度不同;法官裁判案件常采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很少直接标明采用"排除合理怀疑"证据准则;法院确认或采信的证据远多于不予确认或采信的证据,法院在采信证据方面存在证据类型差异、时间差异、地域差异、法院审级差异、程序类别差异等多方面差异。改进法院裁判证据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需要国家在加大案件物证取证方法和技术的应用力度以及提高司法机关的认识程度等多方面做出努力;提高裁判机关对"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认识程度并加大国家在法律和制度上的有力保障,以此促进该项证据标准落地。  相似文献   

12.
"吸毒"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现行刑法中所称的"吸食、注射毒品"的统称,近年来随着我国吸毒人数的快速增加,吸毒案件就成为治安案件中增加速度最快的案件,在吸毒案件的查处中,涉及两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吸毒行为的认定和调查取证.对吸毒案件的调查应形成以尿检结果为主、其他证据为辅的证据体系.  相似文献   

13.
"情况说明"目前还不是我国法定的证据种类,但"情况说明"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和适用,并对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非法定性和实践需要性导致"情况说明"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地位。其实,与案件事实没有相关性的"情况说明"不具有证据能力,而符合证据"三性"判断的"情况说明"才具有证据能力。具有证明作用的"情况说明"可以分为两类:有独立证明力的"情况说明"和有附属证明力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归入法定证据种类,就应当适用相应的证据采信规则。除了适用证据规则予以规范"情况说明"的形式和实体内容,还要注重"情况说明"的适用符合诉讼程序相应规定,从而避免"情况说明"被滥用、错采的情形发生,促使"情况说明"的实际司法运用不仅具有实践合理性而且具有法理合理性。  相似文献   

14.
台湾地区故意杀人罪罪名设计上较为详尽,对未满18周岁和80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无期徒刑,属于"严而不厉"的罪刑结构,采取三阶层认定逻辑,继受了传统文化中"亲亲、尊尊、有别"的不良因素。而我国大陆地区故意杀人罪只设故意杀人罪一罪名,对未满18周岁者可适用无期徒刑、75岁以上者可适用死刑,属"厉而不严"的罪刑结构,采用齐合填充式的认定模式,摆脱了传统文化不良因素的影响。比较分析,大陆刑法故意杀人罪宜在罪名设置、刑罚处遇、认定逻辑方面加以完善,以有效防范冤错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5.
逮捕是最严厉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当前逮捕案件质量问题越发受到关注。逮捕的质量应从证据标准、事实标准、必要标准、时效标准、公诉标准、错捕标准等方面严格把握。  相似文献   

16.
"两个证据规定"出台后,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对其寄予了厚望。其中,《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虽然主要立足于死刑案件,但对于普通刑事案件同样适用。现阶段,侦查取证工作未能全面贯彻"两个证据规定"的具体要求,有待通过进一步的改革来推进侦查取证的规范化,从而切实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  相似文献   

17.
强奸案件的证据采信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颇受争议,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其直接证据的稀缺。针对强奸案件的证据收集和运用中所存在一系列的疑难情形,司法机关不必追求证据之间无任何矛盾,而要从全案证据出发,采取"自由心证"与"相互印证"相结合的证明方法,并运用对质制度,做到完整证据链条支持下的内心确认即可。  相似文献   

18.
强奸案件的证据采信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颇受争议,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其直接证据的稀缺。针对强奸案件的证据收集和运用中所存在一系列的疑难情形,司法机关不必追求证据之间无任何矛盾,而要从全案证据出发,采取"自由心证"与"相互印证"相结合的证明方法,并运用对质制度,做到完整证据链条支持下的内心确认即可。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一种"非接触式"案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一般被分为利益诱惑型、虚构危险型、利用疏忽型、虚假恐吓型和其他型等五种类型。独特的构成要件、规范的证据形式和严谨的证据体系构成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证据标准。  相似文献   

20.
有罪推定是诸多冤错案件产生的思想根源.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吸收了西方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精神,但还存在不少差距.无罪推定原则实际上确立了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地位,由此,追诉方不得不承担举证责任,而被追诉方却享有一系列防御权利.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约束国家权力的合法行使,保障被追诉者的人权,达到预防、减少错案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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