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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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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光荣院管理,做好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成某某,男,现年68岁,1961年至1968年在成都军区某部服役,在参加军事比武中,因突发病致残,住院200多天,在部队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役后,依据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其不属于评残范围。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在执行任务中或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致残”的情形纳入了因公致残的认定范围。  相似文献   

3.
《中国民政》2010,(5):35-35
为了加强伤残抚恤人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伤残抚恤人员档案管理办法》于二0一0年三月十七日正式颁发.  相似文献   

4.
《山西政报》2008,(1):6-11
《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10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5.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宁政发(2008]20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部门共同拟定的《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的意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2008年11月)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健全和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在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具体问题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相似文献   

6.
一、为规范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优抚对象是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相似文献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光荣院管理,做好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以下简称集中供养对象),并对其实行特殊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8.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1号《河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长李成玉二○○六年十二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第三条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  相似文献   

9.
甬政办发[2008]2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十二月三日宁波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10.
第—条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以上对象除一至六级残疾军  相似文献   

11.
钟克伟 《中国民政》2012,(10):44-44
2004年10月1日实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体现了“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确立了军人抚恤优待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保障了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需要。但随着优抚工作在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功能日益凸现,特别是部分边缘对象的权益诉求更为突出,适当调整优抚对象政策实属必要。本文结合湖北省红安县的实际工作,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相似文献   

13.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2号现公布《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5.
<正>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修订)》业经2015年1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李小鹏2015年1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军人抚恤优待事业,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  相似文献   

16.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发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该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7.
日前,国务院、中央军委正式发布命令,颁布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新《条例》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需要,是我国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新时期优抚保障体系框架的基本建立,必将成为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权益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18.
《中国民政》2011,(7):42-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1号2011年6月9日第一条为了加强优抚医院管理,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优抚医院是国家为残疾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和供养服务的优抚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19.
二○一六年二月六日宁政规字[2016]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障我市优抚对象医疗待遇,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民发[2007]101号),《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6号)、《江苏  相似文献   

20.
《中国民政》2011,(9):36-36
(2011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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