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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亡于秦,韩非亦使秦亡。非其力能堕秦城、败秦军,其学使然。人们曾给韩子冠以“法家集大成者”的头衔,对其学识的广博倍加赞许,但却常常忽视他已不是“纯粹的法家”。他的“集大成”并没有给法家增添新的光彩,相反,却把由商鞅阐发而行之于秦的法家之学引入歧途,淹没了秦法家原有的合理思想。前人常把秦二世而亡的责任记在法家的帐上,这是不公正的。仔细比较一下商鞅、韩非的法律思想,结论应当是:兴秦者商鞅的法治思想,亡秦者韩非的“集大成”之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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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法治理论的缺失——再论法家思想与秦亡的关系徐进商鞅是我国古代历史上杰出的法治理论家,他的理论产生了辉煌的实践效果。在法家与秦的兴亡问题上,我的结论是:兴秦者商鞅的法治思想,亡秦者韩非的“集大成”之学。〔1〕但这并不等于说由商鞅及其后学最先系统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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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法治学说以及现代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家的法治学说随着秦亡而走向沉寂,但是为汉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以“阴法”的形式继承下来并揉入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支撑中华帝制长达两千余年。其中,一些合理的成分对我们现在的法治建设仍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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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重刑思想的逻辑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家有其独特的重刑思想的逻辑。以“民性”、“民情”为法家重刑理论的归宿,基于人性发展起“以刑去刑”的理论,着眼于轻罪重刑。法家总是把“富国”放在首要地位,否定了“富民”、“足民”的意义,只是单纯使用重刑。法家讲求“胜民”、“制民”、“弱民”,高度发达了告奸理论。法家重刑的出发点和最后归宿,都被说成是善良的,是基于“爱民”、“亲民”而达到“利民”的。法家的重刑思想到秦灭亡前夕,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致使其二世而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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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作为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之集大成者,提出了"以法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主张,该思想在秦王朝的实践对秦统一中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从历史和现实角度对韩非的思想进行简要评述,以此找寻现代中国法治建设可资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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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统一六国之后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由于制度内在机制存在弊病,缺乏任何自我纠错措施,专制权力的恶性膨胀,促使秦统治者政治人格发生裂变,逐渐背离法家治国理念,对法家思想的理解流于形式和表面,同时专制制度也扼杀了法家思想纠错的机制,这些偏差导致秦朝许多重大政策失误,促使至秦二世而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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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缔造了一个统一的秦帝国,但是这个帝国的寿命不足16年。法家进化的历史观与富国强兵、集中君权、重刑重罚的思想成就了秦国的帝业也造成了秦朝“无限皇权”的暴政。秦政将法家与暴政捆绑在了一起。汉及后世政治家、思想家对法家与秦政的反思经过了一个从制度到理论的过程。反思的结果是:使秦创立的皇帝制度从“无限皇权”转变为“有限皇权”,主导思想从法家独霸转变为以儒为主、杂糅各家,古代的中央集权制由此而得以延续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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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儒家思想被认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指导中国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而法家思想一直处于儒家的阴影之下,在秦两世而亡的教训中,在"德主刑辅"的口号中,法家思想对中国法制思想的重大影响没有得到充分认识。其实,在中国一直存在着外儒内法的法制格局,法家思想已经内化到中国传统法制的各个方面,被统治者运用着、被百姓信仰着、被时代传承并发展着,切实的起着不可代替、不可磨灭的作用。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们仍然能从我们的制度中,思想里找到法家思想的运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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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历史上,秦汉之际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时期。经过长期兼并战争而统一全国的秦王朝,仅存在十三年便被陈胜吴广农民大起义所推翻,接踵而来的是长达二百余年的西汉王朝。汉初统治集团承袭和发展了秦王朝确立的基本制度,又吸取了秦亡的教训,在指导思想、统治政策上作了显著的变更,从而巩固了自己的统治,曾出现所谓“文景之治”的繁荣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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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以法制教育来统一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控制人心,达到人们守法,社会有序的目标:法家以法律统一思想的理论,在中国历史上产生很大影响,对中国古代德育思想的拓展与完善,也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法家的法律统一思想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与困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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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文忠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1)
作者对战国时李悝的《法经》提出了一些饶有新意的理解。作者认为,从战国至秦,法家的思想虽盛极一时,也不过是儒家法思想在一个方面的极端表现,并没有跳出儒家法思想的总体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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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作为一个学术派别产生于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变革.法家主要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构成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先秦文献中虽无“法家”之名,并不影响法家存在的客观事实.“法家出于理官”说虽然存在不足之处,但是在某种意义上却揭示了法家思想的文化渊源.法家思想与诸家思想相通.法家的师承关系可以追溯到儒家.儒家的子夏一派成为由儒家到法家转化的关键.在转化过程中,注重社会秩序重建的《春秋》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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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治国方略导致秦朝速亡的通说存在诸多疑问。法家法、势、术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以顺应时势、合乎人心的法为基础,以维护和强化君主专制的势为目标,势和术的运用必须建立在法的基础之上,而法和术相结合共同增强势即维护和强化君主专制。秦朝速亡的根本原因是最高统治者对法家治国方略的理解与运用发生严重偏差,从而导致重大政策失误,法、势、术尽失而致灭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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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宏大的主题,可以从思想史的角度予以解释.在法家思想的演进历程中,管子、韩非代表的法家是第一期法家.在20世纪上半叶,梁启超、陈启天代表的法家是第二期法家.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兴起的法家是第三期法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以作为法家第三期思想的集中表达.法家第三期与法家第一期、法家第二期都强调法治、富强,因而可以共享法家之名,但是,由于法家第三期与执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且兴起于和平与发展居于世界主流的时代,因而与前两期法家又具有明显的区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虽然是一个法学问题,但它的实际指向远远超越于法学的领域与视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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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刘海年同志在《论秦始皇的法律思想》一文中指出:战国时期的法家代表人物,从李悝到吴起、商鞅,再到韩非、李斯,他们都主张以法律治理国家和实行君主专制,然而,“恰恰是在‘法治’和‘专制’这两个问题上,他们的思想常常发生矛盾”。刘文着重分析了这一对矛盾在法家学说主要实践者秦始皇身上的充分表现。本文赞同刘文所提出的这一重要观点,并步其路子,通过对集法家学说大成者——韩非思想的分析,企求对这一观点有所补充和扩展。一、韩非的“法治”统一于“专制”众所周知,韩非是一个极端的君主专制主义者。韩非所处的时代,刚刚由奴隶制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