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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建设离不开农业保险保障,新时代农业保险更需注重保险产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创新需善用信息化手段,借助信息化手段管控承保风险,拓展销售渠道,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产品保障功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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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国(中文版)》2010,(3):98-98
北京碧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经北京市保险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正式在京成立。公司的核心团队其有多年的保险从业经历及保险中介管理经验.专业化的保险业务团队可根据客户个性化的需要将众多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进行最佳优势组合.从而使客户能以最小的投资获取最大的保险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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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购买保险,是为了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一份保障;而保险人销售保险契约,将给予投保人一份承诺。当被保险人出现身故、伤残、疾病,即俗称的出险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经调查核实给付保险金。这一保险人兑现承诺、投保人实现保障的过程,在人身保险中称之为理赔。那么,当被保险人出险时,保险受益人该怎么办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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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购买保险,是为了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一份保障;而保险人销售保险契约,将给予投保人一份承诺。当被保险人出现身故、伤残、疾病,即俗称的出险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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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与保险人免责的质疑——兼评新《保险法》第43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保险法》第43条关于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规定是不合理的。本文通过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赔付相比较,并具体分析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几种情况,主张不应该将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免责条款采用一刀切的做法,否则将与人寿险保障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的精神相违背,也对防范道德风险并无实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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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红亮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9,32(4):76-85
保险将社会连带与技术理性完美地融合,发挥着行为控制、风险管理和促进连带的治理功能。保险连结众多具有相同风险的被保险人结成风险共同体,形成众成员之间的内部关系,呈现为连带共济和利益冲突两面,冲突得到化解,连带得以强化。内部关系视角揭示,保险权利和义务不仅在法律上存在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也在事实上存在于众被保险人之间。保险法应考虑如何保护少数人利益免受多数人掠夺及防范保险公司侵犯投保大众之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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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建云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1,(4):60-66
告知义务是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负告知义务毫无疑义;在被保险人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理应列为告知义务人。对保险人解除权行使的后果,《保险法》的规定不够完善。保险人解除合同后,未收到保险费的,投保人仍须给付;保险人的合同义务并非始于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而是在整个保险期间。应当增设被保险人为告知义务的法定主体,扩大告知义务的履行期限,增加告知义务免除的事由,进一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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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汉文)》2000,(12)
在今年“6·26”武航空难中,人保向4位机组人员家属提前支付了保险赔款97.2万元。那么,这是一笔什么性质的保险呢?这就是雇主责任保险。在武航空难中每位机组人员可获得的最高赔偿限额为24.3万元。雇主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受伤、残废或因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法律或雇用合同,须负担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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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9,(35)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兼业代理人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险兼业代理人进行了审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险兼业代理人只能在其主业营业场所内代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不得另设独立的代理网点,不得外出展业,不得以行政手段干预客户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二、保险兼业代理人最多只能同时为4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只能为1家人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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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为了实现农业农村发展等特定政策目标而主导并推动的一种农业支持与保护制度。要加大培训力度、丰富保险产品、提高保障水平、提高补贴精准性、织密织实服务网络及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农惠农作用,助推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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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寿险公司在收取保费收入的同时,形成了在一定期限后付给被保险人的一种远期支付责任,实质上是寿险公司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寿险公司(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合同约定的条件发生时,给予被保险人一定的资金给付。寿险公司的给付是按照寿险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的,寿险产品的合同约定金额又是寿险公司根据一定的预定利率经过精算来确定的。简单地说,寿险公司收取保费收入后,在未来需要支付投保人的本金以及按照预定利率计算的投保人的增值部分。因此寿险公司需将保费收入进行投资,获取投资收益,若投资收益率超过保险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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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参加了工伤保险,又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获得社保部门的工伤保险赔偿后,保险公司认为对社保部门已赔付的医疗费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的终审判决告诉我们,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障作用突出体现在其具有的给付性上,工伤保险费用与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不冲突,保险公司仍应按约向被保险人进行理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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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22)
正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1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主席郭树清2018年4月2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相关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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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保险给付请求没有经过理赔无从确定。当事人未经先行向保险人提起索赔而径直提起的诉讼因而不符合给付之诉的要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给付之诉。应当认识到理赔程序在确定保险给付之债上的重要意义,依据索赔——理赔的保险运作模式,由当事人先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从而展开理赔程序确定具体的保险给付义务。我国应规定保险索赔前置程序,明确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必须先向保险人索赔(理赔申请),只有当索赔不获满足或有其他争议时才能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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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被保险人在车身之外被本车伤害,其应该兼具机动车三责险中“第三者”的身份特征,关于被保险人伤亡免赔的免责条款对原告无效,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都应该在保险范围内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