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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现场犯罪痕迹特征现场犯罪痕迹存在必然性、广泛性、时效性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联性、体现多元性。 1.现场犯罪痕迹存在的必然性必然就是必至、固然。有犯罪现场必然有犯罪痕迹。现场是犯罪分子犯罪的土壤与条件,犯罪现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这里“地点”一般是指主体现场,而“一切场所”一般泛指关联现场,也就是过去我们常说的第一、二、三……现场。  相似文献   

2.
贾永生 《政法学刊》2014,(5):117-125
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发生爆炸后,警方要采取应急警务对犯罪嫌疑人、受伤亡人员、现场秩序、痕迹物证保全与记录等开展快速处置与勘验。爆炸现场快速处置与勘验就是现场整体清理与转移,虽然现场的原始位置变化了,但是载体及其位置关系还在,特别是整体搬迁的残留物、抛出物等相互关系也要记录好。现场编号是勘查人员对现场的场所区域、痕迹物证分布、尸体位置等所做的标记,这种外在的符号添加和记录留存应该与现场客观记录的需要相匹配。  相似文献   

3.
Fei G  Yan JJ  Qin FM 《法医学杂志》2007,23(1):44-45
法医现场勘查是公安法医检案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痕迹现场勘查各有侧重。本文通过室内、野外、运动空间三类现场初步分析了法医现场勘查的要点。  相似文献   

4.
正巡视能否取得实效、起到作用,关键在于巡视成果能否得到有效运用,而这又取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能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能否在对巡视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的同时,动真碰硬抓好整改落实。中央高度重视被巡视地区、部门和单位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巡视成果要善加运用,对腐败问题要"零容忍",凡是发现的问题线索,都要分类处置、严肃处理,进一步发挥好巡视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王岐山同志指出,巡视发现问题是治标,同时也有利于治本,要切实运用好巡视成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视成果落到实处。前不久,去年第一轮10个被巡视的内蒙古、江西、湖北、重庆、贵州、  相似文献   

5.
有公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下旬,中央前三轮巡视的34个地区、单位中,有19名省部级官员在中央巡视组进驻后落马,其中,不少高官的落马与房地产业密不可分。在前三轮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业腐败,占比达95%。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认为,房地产领域是官员腐败的重灾区,可以考虑在房地产业领域进行专项巡视,或者成立一个土地问题和房地产开发专项巡视小组,来彻查房地产业违规腐败案件。(据《中国经济周刊》)。  相似文献   

6.
廉政观点     
正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对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用好巡视成果、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改进巡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对抓好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对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的指示上来,统一到对改进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  相似文献   

7.
进入现场勘查时,穿上鞋套有其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鞋套轻便,能包住鞋底的泥土、灰尘及其他附着物不被掉落在现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避免现场留下勘查人员的鞋印。但是鞋套不仅能在现场上留下灰尘减层痕迹,也会在现场上留下灰尘加层痕迹。留下的痕迹形状与鞋印一样,而且无明显花纹,  相似文献   

8.
正"巡视是我们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有很强的震慑力。群众对这种形式也信任,愿意讲出自己了解的情况。"在四轮中央巡视中担任巡视组副组长、组长的张化为对巡视工作感受颇深。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巡视工作进行了重大的制度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巡视组肩负着党中央交给的政治责任,寻"虎"找"蝇",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现在一个巡视组发现的有价值线索至少是过去的五六倍,从不少来信中,一些省部级干部的问题就反映  相似文献   

9.
江苏省国资委组建以来!积极探索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的途径!去年年底组建巡视工作组,并把巡视工作与监事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了对省属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检查。江苏省国资委共组建三个巡视组,同时成立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巡视工作的日常事务。3名监事会主  相似文献   

10.
客观存在的犯罪现场,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痕迹物证,蕴藏着诸多的犯罪信息,是侦查破案的依据、刑事诉讼的证据来源。但随着社会的法制化、现代化、信息化,犯罪人作案手段越来越狡猾,他们为了逃避打击,不断变换手法,或者伪装现场、毁证灭迹,使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物证越来越少。因此,刑事科学技术人员除了在现场中心获取必要的证据外,也应高度重视现场外围,以获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更有必要认真分析研究现场外围,以通过现场外围的勘验来印证和弥补现场中心获取证据材料的不足。  相似文献   

11.
由现场勘查的性质反思我国刑事立案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军伟 《法律科学》2005,23(1):71-74
现场勘查是侦查破案的起点和基础 ,是获取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的重要途径 ,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十分重要。我国传统理论、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均笼统认为 ,现场勘查的内涵是对现场进行的实地勘验、检查 ,现场勘查的性质是侦查活动。现场勘查之内容应包括现场实地勘验和现场访问 ,从其性质看 ,立案前的现场勘查和非犯罪事件现场勘查也应属于侦查活动 ,但刑事立案制度的存在使其实然性质又不是侦查活动 ,因此立案制度有其不合理性 ,建议将侦查确定为刑事诉讼活动的起点  相似文献   

12.
正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过后,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13个被巡视地区和单位迅速作出整改部署和安排。这是贯彻从严治党精神,落实中央巡视组要求,解决自身存在突出问题的重要一步。推进从严治党,狠抓问题整改,关键是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被巡视地区和单位专门强调党委(党组)在抓好巡视整改中的主体责  相似文献   

13.
县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室的技术人员是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的主体,担负着全县刑事案件现场的勘查,物证痕迹的检验、鉴定等任务。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不良思想影响及信仰的缺失以及其他因素,造成发案率直线上升,基层技术人员工作量成倍增加,勘查现场的质量良莠不齐。  相似文献   

14.
周雅清 《法制与社会》2012,(24):113-114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犯罪主体越来越趋于低龄化和高知识化,而犯罪手段也越来越趋于智能化和专业化,遗留于现场的痕迹及其他物证亦随之趋于少量化和微量化,这给刑事技术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难题,对于刑事技术人员而言无疑是一种严峻的挑战.面临日益严峻的刑事犯罪形势和日趋繁重的刑事侦查任务,本文将阐述如何运用先进技术尽可能地发现现场痕迹及其他物证并予以全面应用.  相似文献   

15.
李骥 《中国监察》2014,(8):29-29
正近期,2013年第二轮巡视中10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向社会公开了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并且在通报中公布监督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被巡视地区、单位立下整改"军令状",就应不折不扣地兑现,整改是否落到实处,有没有收到实效,有待人民群众的评判。被巡视地区、单位通报了党风廉政建设、选拔任用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整改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成立整改督促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拿出整改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不能就此打住。众所周  相似文献   

16.
<正>一、关于规范为法医学现场勘验分析和取证所需的刑事照相职责的必要性 (一)法医学现场勘验分析是履行命案现场勘验、取证、分析、诉讼举证等职能的主体。  相似文献   

17.
现场分析在命案侦破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案犯刻画是现场分析内容之一,现场分析时如能刻画为熟人作案,无疑对确定侦查方向具有重要价值。以往有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述过如何判断犯罪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获取各类知识和能力的途径也在不断增加,犯罪形式和作案手段也呈多样化改变,有些案件加害人的反侦查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传统的经验和判断指标在现有的案件中需要加以补充和修正。因此,有必要对如何判断熟人作案进行重新梳理,以适应现场分析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杀人现场一般都有血迹,犯罪分子为了隐瞒犯罪事实往往抛尸后对杀人现场进行清洗。清洗后的杀人现场由于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能找到有力的证据,直接影响了案件迅速侦破。笔者通过研究杀人案件血迹的特点和分布变化规律,总结出了杀人现场血迹寻找的重点部位和常用方法。  相似文献   

19.
判断一起命案现场是否有女性参与,现场的足迹、指纹和生物检材是最可靠的证据,但若缺乏此三种证据而需要作出判断,则是一件很棘手的工作.男女因生理和心理上有着各自的特征、特点,使得他们在选择作案手段、方式以及作案前后的心理反应上都不尽相同,呈现在命案现场上的各种痕迹、迹象和状态也有所不同.本文结合法医命案现场分析,讨论女性杀人案件现场的指向性.  相似文献   

20.
交通肇事后报警并保护现场应属“自动投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浙江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交通肇事后肇事人报警并保护现场不属于自动投案进而不能认定为自首,引发了较大争议。自首有刑法的固有价值和规范,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能改变刑法对自首的认定,即使相关法规中规定了行为人有报告义务,也不影响对该行为在刑法意义上作积极评价,这不属于重复评价。同时刑法本身也无对交通肇事罪自首的特别禁止性规定。因此,应当认可一般交通肇事罪中可以成立自首,这是自首制度本质和精神的体现,是司法实践中统一执法标准,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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