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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3月25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下称品保委)在北京举行成立十周年庆典暨"2009-2010年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揭晓仪式。 品保委执行委员会从刑事诉讼、商标侵权、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及其他非刑事诉讼案件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郭杰 《知识产权》2008,18(5):58-58
2008年9月7日~8日,“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办,由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BPC)协办。与会专家和代表共计110余人,其中既有来自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20多个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及爱尔兰最高法院、欧盟商标局的专家,也有国内外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界的著名专家。  相似文献   

3.
刘万忠  王婧 《法人》2006,(5):45-47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假冒产品的数量和范围也在不断增加和扩大。假货的生产和销售已经对中国建立创新型社会、对中国的投资环境改善、对中国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对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对国家的税收、对中国市场经济诚信体系的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对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等方面都有着巨大的负面影响,打击制售假货已成为在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社会各界一直呼吁政府和企业努力携手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品保委”)由此应用而生。目前,已经有一百三十多家跨国公司加入了品保委,品保委作为一个在华有着巨大投资利益的特殊群体十分关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打假工作的进展情况。作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刘万忠参与了品保委的大量工作。  相似文献   

4.
日前,记者采访了活跃在中国的一支专业打假“联合舰队”: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即QualityBrandsProtectionCommittee(简称“QBPC”)。这一由多家总部位于美国、欧洲、亚洲的外商投资企业牵头组建的“品保会”成立于2000年3月,旨在“同中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  相似文献   

5.
为深入研讨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适用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主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及邻接权教席协办的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研讨会于2006年7月10日~12日在山东省东营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研究室副主任罗东川等出席会议。研讨会围绕证据保全、举证责任的分配、赔偿数额确定的证据认定等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研讨。会议对于探索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制度,解决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困难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2005年4月28日“第二届(2005)中外企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孙孚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等有关领导出席开幕式并发表演讲。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主持开幕式。本次论坛由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部研究院、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版权协会、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主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等单位支持协办。本届论坛的主题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与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国家知识…  相似文献   

7.
2013年3月29日,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同济大学共同主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协办的"专利等同侵权的司法认定研讨会"在同济大学举行.来自高校、法院、行政部门和企业、实务机构的代表共计7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与会人员围绕"专利侵权认定中等同原则的适用"、"等同原则适用中的例外"、"医药专利领域等同侵权的动向"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在诸多方面形成了共识,对若干争议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相似文献   

8.
, 《电子知识产权》2012,(12):18-19
2012年11月28日下午,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的指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品保委)、杜比实验室、HDMI有限公司、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三星公司合作,签署"331二期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韩俊副司长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331工业行业知识产权培训"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支撑机构与企业合作,在行业内"推进工业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的重要活动之一,由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与英特尔公司和海信集团合作,三家单位在2008-2011三年内,对1000名企业代表进行知识产权培训。331一期培训于2008年11月正式启动,该培  相似文献   

9.
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2008年12月5日在京宣布其将开展一个名为“让广告远离网络侵权”的行动计划并为其会员公司制定相应的行为准则。鉴于该委员会的很多会员公司越来越多地运用网络媒体平台宣传其品牌,而有相当数量的网站仍然存在着传播盗版内容或直接间接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以此作为吸引用户的主要手段并进一步以流量吸引广告客户。  相似文献   

10.
国内简讯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热点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2008年4月10日,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热点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该会议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办,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协办。来自北京地区的法院如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相似文献   

11.
冯红 《法制与经济》2014,(1):100-102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与世界经济的融合越来越紧密,这既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又为我国经济带来了一些挑战,其中,区域知识产权品牌保护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挑战。基于这种考虑,我国在2005年开始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所以,在入世条件下对我国区域知识产权品牌保护的研究就很有必要了。文章通过对区域知识产权品牌保护战略的基本概念进行分析,并结合当前区域经济发展中区域知识产权品牌保护存在的问题,考虑到入世这个背景前提下,针对区域知识产权品牌保护的完善提出相关合理的措施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2006年11月9日,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李道总裁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暨外商投资先进企业表彰大会上荣誉当选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企业副会长一职。李道先生,美籍华人。1983年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MBA,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美国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还担任过某国际健康产业知名企业亚洲多国的总经理、市场总监直至副总裁。2006年,以公益事业作为自己使命的李道先生,赋予公益事业创新思维——“让希望工程成为企业真正的股东”,同时承诺未来十年内累计回报社会过亿元。同年,李道先生被中国公益事业联合会和中国爱心工程委员会授予“中国公益事业十大慈善大使称号”。李道先生自2004年加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期间,积极参与协会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于2005年与协会成功合作举办“第二届CEO高尔夫联谊赛”。  相似文献   

13.
4月26日,由共青团安徽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办的第八届"2012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暨新闻发布会在合肥举行。省未保委部分成员单位代表、青少年工作者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担任评委并出席新闻发布会。  相似文献   

14.
赵娟 《法制与社会》2011,(22):122-123
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加强商标权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根本要求,也是培育发展自主品牌的需要。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大力加强商标权的保护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的主攻方向之一。知识产权审判的目的就是鼓励和促进创新,在审判中加强对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促进品牌创新,依法严厉制裁商标假冒、恶意模仿等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5.
“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之一。”在今年4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如是说。 “入世”之后,经济全球化拉近了中国与世界的距离。进—步完善具有国际化特征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势在必行,刻不容缓,而加强“品牌”的司法保护.则是这项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品牌”。是用以识别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并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商业名称及标志。 品牌(Brand)一词,源于古挪威文字“Brandr”。意思是“烙印”,它形象、直观地表达出了品牌的含义,即“如何在消费者心中留下烙印?” “品牌”是口碑、品位,更是影响力!它标示商品来源和产品质量,昭示企业文化和形象,是企业市场竞争战略的核心。 今日之中国,已经进入了品牌时代。捍卫品牌利益。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懈努力和探索。 二中院院长.党组书记王振清说:“近年来,二中院审理了一大批涉及品牌之争的案件,既依法保护了国外企业在中国的投资利益,切实履行了我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承诺,也依法维护了民族品牌的利益,对于提升我国企业的品牌意识,促进民族品牌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16.
3月31日,由共青团安徽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办的第七届"2011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暨新闻发布会在合肥举行。  相似文献   

17.
张雪梅 《中国律师》2007,(10):86-87
2003年5月,全国律师协会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至今已有近4年的时间。作为一个纯公益性的专业委员会已经在全国形成了两级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与志愿者网络点面结合、纵横交错的模式。目前,全国已有北京等25个省级律协和10个地市级律协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还设立了"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络",截至2007年1月,志愿律师已超过6000人,涉及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已经成为中国律师参与和谐社会构建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相似文献   

18.
在世界经济已经发展到从经营产品到经营品牌的今天.我们的商品或者服务将面临着更多的世界驰名品牌的激烈竞争。如果注册商标还仅仅停留在知名商标或者著名商标的状态,法律对这类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有限的:如果某一注册商标成为中国驰名商标,根据我国的《商标法》、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关于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联合建议》,该驰名商标将获得全方位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9.
柳忠卫 《河北法学》2006,24(3):30-33
在不同的法律文化和立法背景下,各国对假释罪犯监督保护的机构和人员存在很大的不同.我国现行立法规定假释罪犯的监督保护由警察机关实施,这是不合理的,应由假释委员会承担对假释犯的监督保护责任.对我国假释犯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应遵循"专门机构主导,社会力量配合"的原则进行.  相似文献   

20.
《中国律师》2006,(7):18-18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2003年设立未成年人保户专业委员会。2004年3月全国律协下发《关于全面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后,安徽、天津等24个省级律师协会也先后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全国各地参与“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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