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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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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救济的两种主要途径,二者理应取长补短,良性互动。然而,由于立法理念、立法技术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未能各自发挥真正的救济作用,而且两制度也未有效衔接起来。本文从比较的视角出发,主要从制度层面探讨二者衔接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2.
我国军事行政救济制度的有关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军事行政救济制度是国家行政救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军事行政管理手段、保护军事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依法治军的需要来看 ,建立军事行政救济制度十分必要。军事行政救济制度基本内容包括军事行政复议、军事行政诉讼、军事行政赔偿三大部分。军事行政救济制度整体上适应国家有关救济制度的法律规范 ,同时必须根据国家军事机关的特点 ,对军事行政救济制度中的军事行政复议、军事行政诉讼、军事行政赔偿中的许多具体问题进行系统研究。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的行政判决包括维持、撤销、履行、变更等七种类型,但如此分类已与日益变化的行政诉讼实践脱节。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行政判决种类进行重构和完善,以使其能够为相对人提供完整的行政救济,对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予以有效纠正,从而实现行政诉讼制度的根本功能。  相似文献   

4.
新近因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与行政诉讼法修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关系复杂化。二者关系的基点,是行政复议的定位,特别是作为监督制度还是争议解决制度。在把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情况下,需要解决二者有无主次之分、有无衔接之必要,复议后被告确定需要做大调整,复议前置需要做小的变动。  相似文献   

5.
行政复议分流了部分行政争议,纠正了部分违法行政行为,但行政复议往往由于解决争议的能力有限而使纠纷继续进入诉讼,由于纠错的功能未充分实现而导致监督不到位.行政复议对行政诉讼的负面影响既有制度设计上的原因,也有来自实践层面的消极因素.要构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和谐关系,行政复议的定位就应以解决纠纷为主要目标,而将监督行政和救济权利作为次要目的;在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就应将原机关作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行政复议须部分地采纳言辞审理原则,在复议决定对申请人或其他人可能不利的情况下,就应当听证或开庭;还应设置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作为独立的行政复议机关.  相似文献   

6.
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似乎成为理论界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和观念,这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悖于行政诉讼的宗旨。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对于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密切与行政复议的合理衔接,实现司法对行政的有效监督,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7.
王时霞 《工会论坛》2009,15(1):131-13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现代行政救济的两项重要制度,两者既有本质的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在二者的关系上,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五种衔接方式。现行的存在着一些不合理之处。我们应该立足国情,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方面的立法,以实现公民权利的有效救济。  相似文献   

8.
现行《行政诉讼法》及《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存在许多问题,例如起诉期限的设定不科学、不合理;起算点标准不统一,杂乱无章;起诉期限的规定没有考虑到诉讼类型不同,其对起诉期限的要求也不同;没有处理好行政复议期限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合理衔接;起诉期限的延缓制度不完善,且无起诉期限中断制度;立法逻辑不严密,漏洞多等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也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息息相关,亟需行政诉讼理论予以回应。  相似文献   

9.
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侵害时,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来得到救济:行政途径和司法途径。行政途径即行政复议,司法途径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既有本质的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且在解决行政争议上各具优势。两种制度建立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公民权利免受行政主体的侵害,从而在根本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构成了一个相互衔接的法律程序。  相似文献   

10.
我国行政复议证据制度尚处于一个较薄弱阶段,法律缺乏详细规定,仅有的少数几个涉及到证据的条款分散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中;而在理论上与较完善的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相比,涉及也较少,因而实际工作中不得不照抄行政诉讼证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复议作为区别于行政诉讼的救济和监督体制效能的发挥,也不利于整个行政程序法证据制度的建设。  相似文献   

11.
中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现状与课题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对制度的设计者来说 ,建立完备的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体系 ,是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为制度的使用者考量 ,也应建立多种纠纷解决方式 ,从而落实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面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出现的困境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重构需要解决一些重要的课题 ,如在调解中怎样实现自愿与平等协商 ,如何实现调解与审判的协调 ,如何保障当事人的反悔权利以及和解契约的拘束力问题等等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是近年来行政诉讼领域讨论较多的话题,从我国目前的法治建设状况看,还存在诸多问题,应当暂缓建立这一制度,待条件成熟时再予以确立实行。  相似文献   

13.
奥地利行政诉讼制度对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奥地利行政诉讼制度由来久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修改可以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审判组织、审判程序以及判决与执行等方面从同为成文法体系的奥地利行政诉讼制度中得到许多建设性的启示。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是复杂的,行政诉讼被告地位反映了司法制度障碍以及行政法治缺失等一些本质性的问题.目前的行政诉讼被告地位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受"官本位"流毒的影响,行政诉讼被告相对于原告甚至审判方具有某种特殊的强势地位;行政诉讼被告与原告平等的诉讼关系是一种拟制的平等,但实际是不平等的;行政权相对于司法权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  相似文献   

15.
由于经济环境和政府职能的变化,行政诉讼法中不适用调解制度的规定已不符合现实需要,结合当前国情,构建“调审合一”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对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及规范变相调解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受案范围上的街接问题,需通过两种方式解决:一是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来扩大案件的受案范围,以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二是通过最高法院对现行行政审判当中出现的行政争议受案范围上的"真空",制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以保证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对出现的新的行政争议或超出受案范围有章可循。  相似文献   

17.
2015年我国《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协议的概念进行了明确并规定就行政协议有关问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此举表明行政协议已经在实践中得到普遍运用,需要法律加以规定。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体系也因此得到进一步完善,但由于我国强行政权的历史传统,立法上的重点过于偏向对协议相对人的保护,而对于行政机关的救济途径规定甚少。2019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解决,其通过赋予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作为满足行政协议履行过程中的必要条件下的救济途径,这一救济途径与行政协议中相对人享有的救济途径具有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有效保证了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相对平等,但仍有必要完善行政机关主体司法救济权利的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18.
行政审判权作为司法权之一种,对行政诉讼制度起着极其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从行政审判权的理论厘定、行政审判权与相关权利(力)的关系、行政审判权的发展态势等方面对我国大陆学界关于行政审判权的主要研究成果进行的粗浅述评看,行政审判权这样一个长期不被行政诉讼法学界广泛关注的课题,具有潜在的研究价值;学者们对行政审判权的研究虽有所建树,但学术底气略显不足、学术方法有待更新、学术视野亟需开拓、学术资源仍待整合;应当运用理性思维认真对待行政审判权,正确定位行政审判权,积极为行政审判权的生成与运作营造氛围、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一个国家民主、法制水平的标志,在规范政府行为,保护行政相对方合法权益,增强公民权利意识、民主法制观念方面,发挥着其他法律制度难以替代的功能.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问题也是多方面的.其中,规则缺陷、体制不善和文化落后是主要方面.应从完善规则、优化体制和塑造文化入手,进一步推进行政诉讼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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