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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的意见》(青政办〔2011〕27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享受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未享受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本人无经济收入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100元,农村每人每月50元。《意见》明确,重度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出具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填写《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审批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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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去年12月1日起实行完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政策,凡年满65周岁,符合居住、户籍等相关条件的“无保老人”,可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养老待遇,其中70周岁以上为每人每月5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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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3月1日起,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是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北京市城镇参保人员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到补足所“欠”年限,再享受社保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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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供热管理办公室 《城市管理与科技》2010,12(3)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本市的居民供热采暖交易关系,公平维护采暖用户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共同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的示范文本,于今年7月1日起推行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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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于2009年4月3日启动“爱在社区——社区志愿者与空巢老人手牵手”居家养老志愿服务主题月活动。一个月来.通过“发布信息、招募注册、组织结对”三个阶段的工作,有618位享受特殊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与社区志愿者结成服务帮扶对子.并享受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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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23)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8-0031甬政办发[2018]1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援助政策,强化就业帮扶,根据省户籍制度改革和促进就业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就业援助政策有关内容调整如下:一、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由城镇户籍人员调整为本市户籍人员。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原享受期限未满人员按每人每月787元享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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