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8 毫秒
1.
初二《思想政治》第十五课涉及到民事诉讼,要求学生自己分析案例,书写诉状。我市教科所编写的练习题中就有这样一个案例:初二学生李明(14岁)在放学途中与同学张军(14岁)发生纠纷,张军动手将李明眼睛打伤,花去医疗费2000元,李明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张军父母赔偿医疗费。请代李明父母写一份起诉状。许多学生甚至包括一些教师在这份起诉状中对原、被告的确定感到困惑,对谁做原告、被告有多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李明、张军年幼,不能做原、被告,只能由李明父亲或母亲做原告、由张军父亲或母亲做被告;第二种观点认为两个小孩及其双方父母在这起纠纷…  相似文献   

2.
原告:肖家兴,男,76岁,原籍江西省上高县人,现在台湾省桃园市中山东路124号 被告:肖新仁,男,47岁,江西省上高县酒厂职工,住该县敖阳镇建筑公司宿舍。 案情经过 原告肖家兴与被告肖新仁系叔侄关系。1947年,肖家兴随军去台湾,女儿肖正妹留在大陆。  相似文献   

3.
1999年4月28日,我国第一起与国际互联网有关的著作权侵权案在京宣判;此后,该案的原告和被告均服从一审判决。未提起上诉,现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案情原告为陈卫华。被告为成都电脑商情报社。“3D芝麻街”为国际互联网上一个人主页的名称,网址为http://www.nease.net/-xmchang/3ds(HYPERLINK http:/  相似文献   

4.
案情:原告李某与被告龙某曾有生意往来,1998年4月至5月被告欠原告木材款12900元。1998年5月25日被告写下对帐凭证一张给原告,未约定还款期限,2000年2月原告要求被告还款,至2001年1月13日,被告分期分批归还了部分欠款,2003年9月17日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归还余下欠款8900元。  相似文献   

5.
秦某、葛某、徐某、赵某系山东省枣庄市某机厂女工,2003年7月,四人以厂方对他们作出的除名决定不当为由向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起诉。四原告诉称,她们是被告枣庄某机厂职工,分别与被告订立了劳动合同。2003年前后,由于被告经营不善,采取了对职工不定期放假的措施以减少工资开支,四原告曾分别被告知在家不定期待岗。2003年2月,四原告正常上班时,被告借口终止了与四原告的劳动合同,为此,四原告向山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中,被告对四原告重新作出除名决定,山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维持了工厂对四原告中的前数三原告的除名决定。四原告要求法院撤销对四原告的除名决定,续订劳动合同,并赔偿四原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6.
小幽默     
证人法官:你那天都去过哪些地方?被告:我整天待在家里。法官:有什么人可以证明吗?被告:我儿子。法官:难道你儿子也整天待在家中吗?被告:是的。一个不满一岁的婴儿还能到哪里去呢?  相似文献   

7.
《两岸关系》2001,(8):41-42
原告:东莞企石联庆纤维染厂原告:张良燕,台湾人,系东莞企石联庆纤维染厂总经理原告:朱新玲,新疆伊宁市人。被告:东莞市金荣实业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新河北路50号之五法定代表人:黄旭棉一审判决时间:2000年9月8日二审判决时间:2001年3月5日  相似文献   

8.
刘剑松 《公民导刊》2013,(10):50-50
<正>在基层法庭工作,总会有许多情景让人难以释怀。而一个小女孩的一次微笑,犹如冬日里的暖阳,更坚定了这位基层法官对职业的选择。那是一件普通的离婚案,原、被告(女方)于2009年1月经人介绍认识谈婚,2009年3月6日登记结婚,婚后被告到原告家生活,未生育子女。由于原、被告性格脾气不合,婚后经常为家庭生产生活琐事吵闹,导致夫妻感  相似文献   

9.
日前.某法院审理了一起房产纠纷案件。案中,原告长期在外地工作.父亲去世后,其父在老家建有两间草房由被告借用管理。被告在使用管理该两间住房时曾将草房维修改建成两间瓦房。2004年3月份,原告回家时告诉被告他将回老家居住,要求被告让出该住房.遭到被告拒绝.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以被告侵权为由将被告告上了法庭.  相似文献   

10.
《民主与法制》2007,(4S):62-62
2006年第24期《请你断案》栏目中《“一女”能否嫁“二郎”》一文中法院认为:在本案中,被告张行峰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承包协议在前,原告李振强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承包协议在后.原告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时,被告对原告的承包行为是非常清楚的.被告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原告的承包行为会影响到自己的利益.应对原告的承包作出补救的办法,但被告在明知有可能发生冲突的情况下而不阻止,反而在原告的承包合同上签字,同意让原告承包荒山的行为应当认为是一种过错,被告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被告对自己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被告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对原告造成的损失,应当认定为侵权。  相似文献   

11.
被告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是对"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合理突破。但近年来出现了多起原告滥用该规则,人为制造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以规避"原告就被告"原则。要解决这类问题,需要准确认定被告是否下落不明。杜双华案中原告对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及法院对被告下落不明的调查和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代表性。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提出认定被告下落不明的方法,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2.
《干部人事月报》2010,(12):58-59
【原告】李某,技术工程师 【被告一】某德资天津公司 【被告二】某德资江苏公司(注:两被告为关联公司)2008年,被告二通过猎头公司联系到原告,邀请其参加应聘。原告通过了两次面试,随后被告二以公司正在筹建尚未投产为由通知其到被告一处任职,并于2008年7月31日向其传真《聘用通知书》,其中约定原告与被告一的合同期限为两年,月工资为14000元。原告签收并回传给被告二,随后前往公司报到。  相似文献   

13.
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动空间非常广阔,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思想工作,就需要人去做思想政治工作。具体地讲,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动空间大致有常规空间、外拓空间和隐形空间。那么,思想政治工作者又如何在这些空间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呢?笔者就此联系长期工作实践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4.
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韩正平(安徽省委会宣传部副部长)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和其它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事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李瑞环同志曾精辟指出 :“思想政治工作就是用人类历史上最先进、最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去教育人、启发人 ,解决人的立场和思想问题 ,使人从种种谬误和偏见中解放出来 ,不断提高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江泽民总书记曾反复强调“越是改革开放 ,越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只有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了 ,才能够促进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思想政治工作是实现振兴中华共同理想…  相似文献   

15.
一、一则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引出的问题 (一)基本案情[1] 2003年3月1日,原告鞠某在被告甲银行处办理了一张借记卡及对应存折一张.2003年11月2日晚20时许,原告鞠某在餐馆用餐时钱包被盗,包内所装原告鞠某的身份证及原告在被告处办理的借记卡一同丢失.当晚20:08,该借记卡的原密码(为原告的出生日期)被修改成功.原告发现被盗后,于20:19起向被告的95588电脑银行语音系统询问挂失的相关手续.20:27,原告再次进入该语音系统,明确告知当晚值班人员,在身份证和借记卡一同丢失后,原密码也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如何办理挂失手续;并明确要求立即持户口等证明文件到被告处办理挂失手续.  相似文献   

16.
略论股东派生诉讼的当事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岩 《前沿》2002,(11):120-121
股东派生诉讼起源于英国衡平法 ,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国都存在这种制度 ,它的理论核心是股东诉权问题。股东派生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公司。成为原告须满足三个条件 :股东身份的拥有、持股时间、持股数额。被告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致害人 ,主要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在诉讼中既不是原告 ,也不是被告 ,它处于一种特殊的位置。  相似文献   

17.
高芙蓉 《前沿》2001,(10):105-108
所谓抗辩 ,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使自己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由。抗辩事由就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一个有效的抗辩事由可能导致责任的免除。在产品责任诉讼领域 ,被告可以提出某些抗辩 ,要求减轻或免除其责任。一、西方各国产品责任法的抗辩事由的规定纵观西方各国产品责任法关于抗辩事由的规定 ,被告可以通过证明以下事由而主张全部或部分责任的免除 :1.受害人的过错 (Fault of the injuredparty)在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主观上的过错的情况下 ,被告人可以根据受害人的…  相似文献   

18.
近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被告姜某被依法判决承担向原告朱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之责任。原告朱某系莒南县坊前镇普天寺村农民。一天早晨,因朱某及部分村民未按时交纳应交的税费,该村村委会主任姜某便在村中用广播喇叭对原告等人进行点名批评。在批评过程中,被告多次提及原告乳名,给其本人及家人的精神及生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 本案被告人刘跃金,男, 36岁,系东北制药总厂高级工程师。被告于 1997年 8月由沈阳药科大学毕业,获药学博士学位。毕业后经推荐被分配到原告即东北制药总厂工作。 1997年 12月 5日与单位签订一份为期 8年的劳动合同。同年 10月 16日,被告提出要与原告签订一份《协议书》。在《协议书》中约定,原告给被告分配两室一厅住房一套;提供安家费 2万元;享受副处级待遇;工资执行 611元;聘任为高级工程师;组建研究室由被告任主任;享受原告单位职工的一切福利待遇。同时双方还约定,被告必须在原告单位服务 8年,若因个人原因要…  相似文献   

20.
第三回据理力争上次说到,法庭经过进一步合议后认为:“原始原告”的异议成立,石庆和、石庆晓二人不能作为本案原告参加诉讼。根据石庆和、石庆晓的申请,法庭同意他们以第三人的身份进入本案。法庭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开始庭审调查。原告的诉讼请求很简单:依法分割石阶的遗产,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