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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离婚的法定标准即法律所规定的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标准。广义的法定离婚标准主要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及其婚姻主管部委颁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离婚标准,散见于婚姻法、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  相似文献   

2.
诉讼离婚制度的核心在于其法定标准,当前各国纷纷建立起破裂主义的诉讼离婚标准.反观我国,顺应世界发展潮流,采用了破裂主义的原则,但以“感情破裂”为诉讼离婚法定标准存在一定缺陷,据此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诉讼离婚法定标准,建立起以婚姻关系破裂为概括标准,列举式规定完备、法官裁量权在一定范围内公正行使的离婚标准制度.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5条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标准。这一概括式离婚标准规定得过于抽象、宠统和一般化,实际可操作性差,使法律应有的安全、确定、可操作性等诸价值又难于充分体现,甚至产生同一婚姻事实状况有多种不同的结论。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长期的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1989年11月ZI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门针对离婚标准的抽象条款进行详细诠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  相似文献   

4.
自1981年新婚姻法实施以来,我市法院对婚姻案件判决不准离婚的数量逐年增多,特别是1984年以后增长更快。拿新婚姻法实施前的1980年与实施以后的1986年相比,婚姻案件上升1. 7倍,而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增加10倍多;判决不准离婚由占当年婚姻结案总数的1. 35%增加到6%;判不离与判离的比例已从2∶9上升为4:5。今年有的区法院判不离的数量已经开始超过判离的数量,这一势头正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相似文献   

5.
婚姻法实施后,对人民法院能否判决不准离婚,曾经有过不同意见。绝大多数人认为:如不具备“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虽经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我也是同意这种看法的,我认为,这样判并不违反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法律原则。但是,以往的审判实践和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在下判不准离婚时必须十分慎重,从严掌握,不能草率从事。  相似文献   

6.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又无和好可能,已无法共同生活,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唯一标准。然而对那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认为有可能和好的,经调解无效后,法院只能判决不准离婚。笔者认为这一司法行为不仅具有违法性,其法律社会效果也很差。判决不准离婚的违法性及负面效...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自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施行后,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父或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法院是否应一并作出判决,我们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在离婚案件中,只要存在探望权,无论当事人是否诉请行使,法院都应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作出具体判决。另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当事人在诉讼中诉请行使对子女的探望权时,法院才有必要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作出判决。请问哪种意见正确?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黄长兴黄长兴同志:人民法院受理及审理民事案件,一直坚持不告不理的原则。当事人提出诉…  相似文献   

8.
裁判离婚标准是诉讼离婚的起因和归结。中英两国判决离婚标准存在很多相似的地方,同时也有许多的差异。英国的离婚制度在西方世界,可以说是一个典型和亮点,它的许多较科学的立法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同时我国成功与失败的实践也应得到不断地总结,从而实现我国真正的婚姻自由,为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 笔者发现,有的法院登报公告送达的“公告”内容过于简单,甚至缺乏必要的法定要件。如××法制报“法院公告”栏内刊登的一则公告就属这种情况。这则公告全文是:  相似文献   

10.
石渝 《法制与社会》2011,(12):57-58
裁判离婚标准是诉讼离婚的起因和归结。中英两国判决离婚标准存在很多相似的地方,同时也有许多的差异。英国的离婚制度在西方世界,可以说是一个典型和亮点,它的许多较科学的立法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同时我国成功与失败的实践也应得到不断地总结,从而实现我国真正的婚姻自由,为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1.
介绍海峡两岸关于判决离婚的法律规定,分析两岸关于离婚管辖权的规定和理论基础,比较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关于离婚管辖权规定的不足,提出解除海峡两岸离婚管辖权冲突的立法构思。  相似文献   

12.
任海欣  康瑜 《法制与社会》2012,(13):255-256
植物人由于他特殊的生命体征而使其离婚问题凸显特殊性.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有关植物人的离婚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因此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不同判决的情况.本文结合国内立法和国外立法,着重对植物人离婚诉讼判决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植物人离婚诉讼判决提供统一的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执行难”已成为困扰人民法院严肃执法的突出问题,其中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因争抢子女(未成年,下同)而产生的执行问题便是诸多“执行难”中的一大难题。如有的当事人拒不履行判决,将子女交给对方当事人,随其共同生活受其直接抚养,并以各种手段转移、藏匿子女;有的还采取威胁甚至武力手段从对方当事人处强行将子女抢走。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对方当事人按照判决结果将子女交给自己直接抚养的执行申请,法院应否立案执行?能否强制执行?这类涉及子女人身的抚养乃至监护的强制执行问题,世界各地的法律规定虽然不尽一致,但明确可以强制执行的也不乏其例。在我国,法律对此尚无具体、明确的专门规定,因而法学界争议较大,执行人员也往往意见不一。笔者认为,目前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按执行案执行,并有必要从进一步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安定团结、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一些有益的做法,在立法上加以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国内有关部门最近向我院反映,他们在工作中对当事人所持的我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无法判断是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给工作带来不便,因此,建议我院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经研究,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案件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如何追究,已经越来越成为审判中的重要问题。审判实践表明,由人民法院认定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需判决离婚的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有过错的情况占相当大的比例,而且这类过错往往是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本...  相似文献   

16.
姜晓静 《山东审判》2004,20(2):82-84
法定离婚理由是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事实依据 和法定理由,是法院在离婚诉讼中据以决定是否判决 离婚的强制性标准,是判决离婚制度的核心内容。它的 没定,反映着一个国家、民族有关离婚的指导思想,也 是其传统文化和法律文化的体现。我国婚姻法对法定 离婚理由的规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严到宽的过程。 修改后的婚姻法对此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但仍存在一  相似文献   

17.
判决不准离婚的违法性及其司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夫妻感情已破裂 ,又无和好可能 ,已无法共同生活”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唯一标准。然而对那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认为有可能和好的 ,经调解无效后 ,法院判决不能离婚。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 ,认为这一司法行为不仅具有违法性一面 ,其法律社会效果也是很差的。对不需要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案件如何处理 ,学术界正在探索一种新的司法途径 ,笔者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判决不准离婚的违法性及负面效应1、判决不准离婚这一司法行为主要是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我国婚姻法确立了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  相似文献   

18.
我国应建立离婚后扶养费给付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作者认为,我国现行关于离婚时经济帮助的规定与做法,既存在设计条件过苛、保护不力的不足,又不合时宜,应有一种更公平合理的制度对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经济需求给予救济。作者主张,建立离婚后扶养费给付制度,以公平地维护婚姻双方离婚时各自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与司法的公正  相似文献   

19.
离婚理由是离婚立法的核心内容。在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由于这一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专家们基本同意将其修改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这一建议已在试拟稿中表现出来。  相似文献   

20.
<正> 从一般意义上说,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依据婚姻法就行了。但审判实践告诉我们,社会道德、传统观念、社会舆论及离婚案件处理之后可能出现的后果等法律之外的因素对离婚案件的判决也起着一定的影响。××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个统计材料,他们根据新婚姻法颁布以来审判实践的情况,认为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第一,夫妻一方有"外遇"引起思想感情变化而提出离婚的;第二,原告因地位变化引起思想感情变化提出离婚的;第三,确实会给被告、给社会带来一时无法排除的困难或某种危险的离婚案件;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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