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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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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达 《中国律师》2005,(10):5-7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强化律师执业管理,建议将律师法的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并在适当时间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涉及律师工作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  相似文献   

2.
秦希燕 《中国律师》2005,(10):13-14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强化律师执业管理,建议将律师法的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并在适当时间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涉及律师工作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  相似文献   

3.
《中国律师》2005,(10):12-12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强化律师执业管理,建议将律师法的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并在适当时间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涉及律师工作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  相似文献   

4.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纪念全国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座谈会上表示,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已建议将律师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安排。并提出在适当时机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涉及律师工作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顾秀莲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律师法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前在改善律师执业条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立法加强保障。(7月11日《中国青年报》)  相似文献   

5.
刘瑞兰 《政府法制》2008,(14):18-19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并定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律师法》针对突出问题做出修订和补充,条款多达40余条,涉及律师执业权利和义务、律师执业许可、律师执业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律师事业与公众和社会的生活息息相关,规范律师执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也就意味着公民的权利将更有保障。  相似文献   

6.
《中国律师》2005,(10):8-8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强化律师执业管理,建议将律师法的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并在适当时间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涉及律师工作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  相似文献   

7.
何悦 《中国律师》2005,(10):9-10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强化律师执业管理,建议将律师法的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并在适当时间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涉及律师工作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  相似文献   

8.
《中国律师》2007,(11):25-25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0月28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这对中国律师行业和中国律师的发展必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现行《律师法》是1996年5月1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1997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  相似文献   

9.
《中国律师》2007,(4):11-12
作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利的《律师法》,从施行至今已超过10年。其问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而做过一次修改外,大部分条款一直没有变化。近几年律师业中要求修改此法的呼声日趋高涨,各类讨论修改的研讨紧锣密鼓。在3月初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中,《律师法》修改已明列于其中,时间为6月举行的第28次会议。《律师法》修改进入了倒计时。  相似文献   

10.
杜春 《中国律师》2007,(12):17-19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律师法(修订草案)》。这是对1996年制定的《律师法》的第二次修改。这次修法,从我国律师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出发,在充分调研、多方协调的基础上,本着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要求,对现行律师制度作了多方面的补充与完善。这次修法,标志着我国律师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必将对  相似文献   

11.
梁淑军 《中国律师》2010,(11):69-70
2008年6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开始实施,至今已逾两年。新《律师法》特点鲜明,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完善了律师的具体执业权利.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规定;二是增加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内容,如增加了律师执业人身保护权、律师执业言论责任豁免权以及保守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秘密的权利和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方面的保障措施。上述规定扩大了律师权利,加强了对律师的执业保障。  相似文献   

12.
律师诉讼权利救济的价值分析与程序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章烽 《中国司法》2008,(8):55-58
一、《律师法》对律师诉讼权利的修改 (一)进步:权利扩展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新《律师法》对律师权利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较大的修改,既有对律师执业资格、执业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形式上更加细化的规定,也增加了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权利保障的内容,如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这三个“老大难”的问题上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规定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须经批准,不被监听;将律师有权查阅、  相似文献   

1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已于2007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律师法》充实了律师执业许可和执业行为规范的内容,强化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的监督管理措施,调整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监管职能的层级配置,完善了律师协会的管理职责,加强了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  相似文献   

14.
关于陕西省律师执业“三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律师执业中的“三难”问题,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始终是律师执业权益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制约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自去年6月1日新修订的《律师法》实施以来,律师执业中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言论豁免权等权利在陕西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落实,律师执业中的“三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从总体来看,由于法治进程、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法修改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现实中律师执业“三难”问题在陕西省仍然比较突出,执业律师反映较为强烈。  相似文献   

15.
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6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律师法》,是现行律师法施行10年来的第二次修改。此次修改的亮点之一.是充实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内容,增加了对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保障的规定,增加了律师参与法庭诉讼活动责任豁免的权利和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方面的保障措施。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解决律师在执业中长期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  相似文献   

16.
我国第一部《律师法》是1997年1月1目起实施的,至今已有10多年时间。为适应新时期我国律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律师法(修订单案)》,并于2008年的6月1日正式施行。新《律帅法》从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律师执业权利和义务、律师业务和律师执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了我国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17.
君义 《中国司法》2008,(2):73-7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已于2007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律师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律师事业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本文通过比较新旧律师法总结新律师法的亮点:明确了律师的职业属性,完善了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完善了律所的组织形式,围绕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进行修改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正式引入律师言论责任豁免和举报作证责任豁免,同时也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监管。  相似文献   

19.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本文通过比较新旧律师法总结新律师法的亮点:明确了律师的职业属性,完善了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完善了律所的组织形式,围绕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进行修改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正式引入律师言论责任豁免和举报作证责任豁免,同时也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监管。  相似文献   

20.
杨明仑 《中国律师》2007,(12):14-16
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律师法》,该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律师行业的一件喜事,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事业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修订后的《律师法》根据10年来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的新要求,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对原《律师法》作了较大修改和完善,以立法的形式肯定了我国律师制度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律师制度。它的颁布实施,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步骤.是保障我国律师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为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更加自觉地积极投身于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为进一步推进律师工作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律师管理体制,提高律师工作水平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修订后的《律师法》适应新时期我国律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原《律师法》作了较大调整、补充和修改。新增、修订条款40余条.从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律师执业权利和义务、律师业务和律师执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了我国律师制度。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个人有权开办律师事务所……一系列新增内容,让人们有理由相信,今后律师的执业权利将会得到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新规定将会推动律师业蓬勃发展。本刊组织有关专业人士对新《律师法》进行了解读,现辑录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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