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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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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公安人员在家庭暴力的主体范围、行为方式、性质认定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在防治家庭暴力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问题或困难.我国公安机关应当借鉴外国警察机关防治家庭暴力的经验,转变观念、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社区功能,积极预防家庭暴力和建立奖惩机制,明确公安机关防治家庭暴力的职责.  相似文献   

2.
通过调查,结果显示:虽然警察对家庭暴力及司法干预有一定的认知,但因为认识不到位、培训不重视、立法不完善、机构不健全等,造成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意识、能力有欠缺,干预措施、尺度、目的有偏差,多部门合作有困难.建议重视警察干预家庭暴力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探索警察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置规范,设立专门的防治官和建立家庭暴力事件信息库,发挥警察干预在反家暴立体网络中的作用,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相似文献   

3.
家庭暴力预防与培训机制的不足或执法乏力会导致家庭暴力受害人在救济路径的选择方面面临诸多困惑.从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的司法培训视角来看,干预家庭暴力司法培训系统方面尚存在不足与局限.司法培训对有效处理家庭暴力、破解家庭暴力干预机制所遭遇的障碍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突破司法培训的困局,建构推进多维干预家庭暴力司法培训的模型.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一些警察在干预和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方面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认为我国家庭暴力并不严重;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行为;家庭暴力仅仅是家庭纠纷,不是违法犯罪;警察干预和处置家庭暴力应以调解为主。鉴此,我国应当加强警察有关反家庭暴力方面的培训,提高警察反家暴意识和能力;结合具体情况,实行调解和处罚并存的干预模式;制定和完善警察干预和处置家庭暴力案件的规范和程序。  相似文献   

5.
我国没有反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相关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各种法律。公安反家庭暴力工作存在公安教育缺失、公安工作缺失和干预技能缺失。专门立法是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必由之路,也是公安反家庭暴力工作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专门立法十分有利于全社会,包括公安部门对家庭暴力的深入认识,十分有利于提高反家庭暴力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地位,十分有利于解决实际干预中"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社会性别理论是研究家庭暴力的影响因素及对策的一个重要角度,它对家庭暴力的产生给与了一定的解释,并在救助、防治、立法等方面产生了很好的效用。同时,从社会性别角度探讨家庭暴力也存在着局限性:它对家庭暴力的界定过于绝对化,仅强调男性霸权对女性的控制;它可以解释部分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但该理论的忠实拥护者过于强调其作用,忽略了其他如个体、家庭、社会文化等因素;正因为定义和解释的狭隘,在应对家庭暴力上,社会性别理论的方式也显得可操作性不足。  相似文献   

7.
对我国家庭暴力的成因和公力救济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家庭暴力形成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主体方面;内部环境因素;外部环境因素。我国对家庭暴力的救济手段主要采用公力救济,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公力救济制度:改变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制定反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加强执法力度。  相似文献   

8.
家庭暴力问题已引起我国政府的重视及大量学者的关注,但是反家庭暴力的法制观念的重要性还没有得到人们足够的认识.培植反家庭暴力的法制观念不但可以在源头上消除家庭暴力,使其作用渗透于立法、执法、司法及法制监督等方面,而且可以促进法律文化的发展.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民的法律信仰、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问题时会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建立完备的反家庭暴力的法制观念培植体系则是保障其作用得以实现的前提.  相似文献   

9.
<正> 人们对干部培训至今还存在某些认识上的误区,如:认为培训效果不明显没有用,视一次性教育为够用一辈子的东西;认为在职干部工作忙,学习会影响工作;认为岗位培训没有学历不管用等等.造成这些认识误区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急功近利的思想影响人们对培训的认识.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十分落后.广大人民群众希望加快生产力的发展,尽快改善生活,这些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事物发展总要有个过程,片面追求短期的利益,必  相似文献   

10.
家庭暴力是一个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为了考察法院在防治家庭暴力中的作用,2011年8月我们对云南省某市的三个县级法院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法院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防治家庭暴力的若干司法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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