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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即法定代理人陪同提审制度,是指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侦查机关及检察机关讯问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陪同,以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特殊制度。本文以审查起诉阶段为视角,论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的发展历程、法律依据及执行困境,并探索全面构建该项制度的可行之径,以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受理、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我国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未成年犯罪案件,对于检察机关充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司法制度上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保护有着重大和深远的意义,笔者仅就我国刑事检察工作在批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环节如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特殊司法保护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一、在批捕环节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做到少捕、慎捕对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刑事政策。实践证明,…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未成年罪犯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4.
深圳市宝安区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两院、两部的规定》),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创新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在公安侦查阶段为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及时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相似文献   

5.
正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就是创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彰显了立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的高度重视。作为承担指控犯罪职能的公诉部门,在刑事诉讼中,如何全面贯彻法律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尽早回归社会,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课题。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全程化,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对未成年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从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之时开始,在侦查阶段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审查起诉阶段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辩护,在公诉案件一、二审阶段为未成年被告人辩护。即在我国刑事诉讼各阶段全过程中,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联系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体现司法公正。一、构建现代司法理念下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全程化机制的必要性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我国目前刑事法律援助主要适用于两类人群,一类以经济困难为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7.
行为人,尤其是对未成年行为人年龄的准确认定直接关系到每一起刑事案件的正确办理,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对于正确适用法律,打击犯罪,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正是年龄对从事审查起诉的国家公诉人的重要性所在。而审查起诉过程中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问题关键在于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出生时间。  相似文献   

8.
李春生 《中国律师》2013,(12):76-77
目前.随着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增加,如何在刑事诉讼体系中建立一套适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程序,是立法和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难题。“合适成年人”参与刑讯活动这一新机制,能保护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有利于落实我国《宪法》尊重与保护人权的相关规定,对于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少年司法制度与刑诉法完善等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是未成年人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起步较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尚需完善和发展,为更好的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化程度。  相似文献   

10.
为更好地接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抚顺矿区检察院就进一步全血执行托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过程中法定代理人到场作用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1.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近亲属(一般也就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  相似文献   

12.
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其中第1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这一规定明确了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采取的“慎捕”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慎捕”,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表现,但由于种种原因,实践中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慎捕”原则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3.
杨璐 《法制与社会》2014,(9):52+54-52,5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在检察阶段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更是重要的一环。该制度有利于全面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司法目标。但目前,这项制度在调查机构、人员、调查报告的全面性、专业性等方面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我国关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立法及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父母离婚后,给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问题是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实现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重要环节。我国相关立法中在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负担、数额、给付期限、给付办法等方面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相似文献   

15.
虽然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的施行已有十余年,但是我国目前职务犯罪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还只是基本的、低层面的,侵害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事件还时有发生。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方面担负着更加重要的责任。我们应当对检察机关侦查工作中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现状、保障不到位的成因、改进与完善的对策进行冷静分析和理性思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侦查工作的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目标。  相似文献   

16.
公诉权由检察机关行使意味着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权应赋予检察机关,而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下的NGO负责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日常考察帮教工作,既可以充分发挥NGO的专业人才优势,又可以避免"多头负责"的弊端。基于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和促使其改过自新的立法宗旨,检察机关有权根据其在考验期的表现,适时地在法定幅度内延长和缩减考验期。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工作绝不是独断的、教条的或家长式的灌输,而是引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欲望信念作出反思评估;更是通过某些优秀人物的示范作用,在他们内心产生某种道德感动,进而启迪他们的心灵。  相似文献   

17.
柯葛壮 《法学》2013,(1):132-138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3款赋予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异议"权,意味着检察机关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应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意。该条款旨在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符合司法实际需要,也符合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应根据"异议"的不同内容,作出恰如其分的处理。为保障"异议"权的落实,有必要在实务运作中建立细化规则。  相似文献   

18.
刑诉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这一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证人给予了特殊的法律保护。但刑诉法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条款中,并未设立对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相应的法律保护条款。笔者认为,在刑事诉讼活动的“讯问”环节,缺乏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保护规定,不利于有效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 权益。   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给予司法保护的内容,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  相似文献   

19.
崔巍 《法制与社会》2012,(35):184+188
本文分析了当前刑事司法中在认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年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20.
周丽娜  曲磊 《河北法学》2012,30(4):193-197
对于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而言,刑事和解的达成与否已经成为逮捕必要性审查的重要考量因素.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兼顾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利益,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以及诉讼的经济性原则.但是,其适用在降低惩罚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犯罪成本,因此构建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捕前和解机制,合理界定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范围以及检调对接程序等,对于准确适用逮捕措施、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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