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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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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旧上海有爿颇有声望的钟表店,名叫“亨得利”。大凡人名、店名,都有特定的含义,汉字有一万多个,这家钟表店为何偏用这三个字来命名?老板心里有数,群众也能深知其“妙”:“亨”是“凶残”、“霸行”之意,“亨者”即“大亨”、“亨头”;“亨得利”则隐喻“亨者得利”也!  相似文献   

2.
<正> 勤:勤劳、勤快、勤学、勤奋,做事尽力,不偷懒,不要滑……;横:凶暴、蛮横、霸行,不讲道理,不遵纪守法,纵横杂乱,不顺情理等等。两字对照,前者文明,后者霸道,温顺凶恶格外分明。  相似文献   

3.
柳哲 《公民与法治》2010,(11):50-51
著名学者季羡林的儿子季承先生,4月5日清明节,在接受北京《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父亲骨灰安葬地点,已确定分为三地四处。安葬地点分别为北京的八宝山革命公墓、万安公墓以及老家山东临清和河北易县的名人公墓。”  相似文献   

4.
由于《慈善法》在规范层面上并未具体界定“公益”的概念,就导致在实践层面上无法有效地识别法律中的慈善(活动)。而从有效地识别各类慈善(活动)的角度出发,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有必要在理论层面上移植有关“公益”概念界定的最为经典的“二要素说”。然而,《慈善法》此前在形式上尽管看似并没有借鉴“二要素说”,但如果在横向上将“公共性”要素与“有益性”要素予以展开分析,就可以发现该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已经在实质层面体现了“公共性”要素与“有益性”要素的内涵,但同时仍然存在识别问题。这也就意味着必须在纵向上对传统的两大要素作更为深入的界定,并通过引入对其内涵创新的“四阶层说”,建构起传统与创新合理衔接、形式与内容有效融合的“公益”之概念,如此才能真正有效地识别法律中的慈善(活动)。  相似文献   

5.
经济学家把市场经济说成是富有弹性、富有活力、富有效率的经济机制.的的确确,比起僵硬的、缺少生气、效率低下的计划管理体制,市场机制是有明显的优越性.它不仅静态地促成资源的合理配置,还动态地促进经济的有序发展.经济学家如是说当然是文了点,更通俗地说,市场机制就是“看不见的手”.只有无形的“手”所发挥的作用和“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相加,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因为“两只手”的作用总比一只手的作用大.毫无疑问,“两手抓”并非体现在政治、文化领域,同时也适应经济领域.  相似文献   

6.
信息通讯技术必须与其他教学方法相结合才能提升法学教育的价值,而教育学在这种资源整合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评估信息通讯技术的成功与否只能在将其置于教育资源全球化的大环境中时才能实现。互联网对现有法律的影响只能说是一种革新,还称不上是一场横扫法律领域的革命;而且,“网络法”和电子商务法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学科。  相似文献   

7.
祖英利  高琪  于洪洋 《法制与社会》2010,(29):242-242,244
本文从现阶段高校学生为老师"擦黑板"的现象罕见开始分析学生心理,进而分析现代大学生的素质教育,由国家经济发展的演变过程和教育体制改革的过程分析大学生和其家长的心理变化,最终引出大学生素质教育和其劳动价值观的相互关系,呼吁大学生素质教育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推进并形成和谐的高校师生关系。  相似文献   

8.
自清末国门被开至民国年间,中国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救亡图存之困境,文化地狱感心态与左翼革命主义思潮并行疯长,遂使19—20世纪中国的历史的天空,成为革命的国度革命的世纪。置身其中的学校打上了深深的政治烙印,毋用说其政治教育,甚至连学校教育本身也都政治化、革命化了,堪称以政治为教育。在必须充当与主动担当这对结构与行动的二重奏中,诞生了革命的北大。国民党执政后亦在全国各级学校普遍实行党义教育,政治教育奉行党的主义,以党治国、治教,一切政治教育设施,以党为前提。国民党这种寄望巩固其永久一党专政之地位的教育盘算已然落空,留下的问题值得后人深思。  相似文献   

9.
《北方法学》2021,(4):138-147
经典形式法治观面临着如下两难困境:如果固守形式性要求,则其面临着"功效性难题"与"兼容性难题";如果增添实质性价值要求,则其可能就转化为实质法治观。形式法治观的典型代表富勒和菲尼斯都坚持形式法治,他们对"功效性难题"与"兼容性难题"分别发展出各自的解决方案。针对"功效性难题",究其根本,富勒的解决方案可以说奠基于义务论伦理学立场,而菲尼斯的解决方案则奠基于自然法伦理学立场。然而,两者都面临着深层次规范伦理学层面的论证难题。一个更合理的重构性辩护策略在于,虽然经典形式法治关注于形式,但其完全可以逻辑蕴涵的方式安置实质价值。针对"兼容性难题",富勒的"历史可能性"解释过于武断,而菲尼斯提出了更"薄"但更合理的"理由可能性"解释。对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在于,形式版本的法治才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因为其蕴涵最低限度的人之尊严、自由等实质价值,由此可以搭建一种更具包容性的价值共识"平台"。尽管如此,我们仍需警惕,法治也仅是诸多美好价值的一种,其并非开启人类兴盛的万能钥匙。  相似文献   

10.
李茂凯 《江淮法治》2014,(15):55-56
2010年6月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9次专题询问,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也赢得了广泛赞誉和好评。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再出发,强调不能走过场,去形式化,向更高质量迈进。  相似文献   

11.
邱赛兰 《法制与社会》2011,(33):282-284
不法侵害行为与不法侵害状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不能包含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状态,将在涉财犯罪中的侵害人逃离仍在被害人视野中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状态视为不法侵害行为的延续即“视野说”,有类推解释之嫌,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被害人对这种行为的阻止以恢复其权利的,如果在社会观念上是相当的,应以自救行为认定,阻却其违法性。  相似文献   

12.
自1933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凯弗斯在哈佛大学《法学评论》上发表《法律选择过程批判》一文以来,传统的冲突法制度遭到前所未有的攻击和非难。凯弗斯甚至提出要“抛弃”传统的冲突规范。冲突法制度一直是国际私法的重心和精髓之所在。抛弃它,无异于抛弃国际私法。凯氏之后,学者们纷起效尤,对传统国际私法进行了猛烈批判。然而,这场所谓的“危机”并未使国际私法走向衰微。它实质上为传统的国际私法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为其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它标志着传统国际私法向现代国际私法的过渡,这一过渡所包含的法律时代精神和内在…  相似文献   

13.
古希腊时期,个人与城邦关系紧密,城邦在公民心目中是一种追求至善的道德共同体形象,由此形成了一种整体主义的国家观:个人是城邦的工具.但随着罗马的世界帝国取代了希腊城邦,公共领域日益多元,国家对个人生活的统摄力逐渐被削弱,加之个人地位的提升使得在国家与个体之间开始出现有关目的地位的争夺.在基督教追求来世鄙弃现世的影响下,国家更被贬低成一种统治世俗社会的必要的恶,此种价值取向对后来的自由主义者产生了深刘影响.以霍布斯为例,他开始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重新设计国家的起源.  相似文献   

14.
本文旨在论述不同证据概念学说下的中国刑事证据辩护之当下与过去,并适时的穿梭于事实说与材料说,不断的总结过去的经验,而后在规范与实践的双重层面上谈证据概念的去定义化,最后再以人权保护的视角对中国刑事证据辩护做适当的展望与畅想,从而完成对证据概念转变下的中国刑事证据辩护之管中窥豹。  相似文献   

15.
《刑法》第270条第3款规定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但尚若由于被害人的报案和控告,公安机关对本该由被害人自行起诉的侵占案件立案侦查,并移送提请逮捕和起诉。检察机关该如何处理,也就是说,对侵占罪公安机关是否具有侦查权,检察机关是否具有公诉权,一直成为争论的焦点。如果没有,又如何保护被害人的合  相似文献   

16.
时代变迁,“彩礼之风”在不同地区已呈现不同的行情,彩礼纠纷不断。由于我国法律对婚约彩礼问题规定比较原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本文将对彩礼问题进行若干思考。  相似文献   

17.
孟子的性善论,涵盖了孔子仁义礼智等范畴,具有丰富内涵,是其仁政观的理论基础。孟子主张经济上,制民之产,使民以时,轻徭薄赋;政治上,尊贤使能,宽刑省罚,反对兼并战争;思想上,道德教化,导民以仁,摩民以义。孟子仁政观具有肯定王权主义等缺陷,但是包含了可贵的民本民权思想。  相似文献   

18.
德国法治国家的理论和实践在西方国家中具有典型意义。早期自由主义的法治国家自始就具有实质要素,但后来法治国家的发展出现了明显的形式化倾向,最终导致法治国家蜕变成为“法律国家”甚至“暴力国家”。二战后,法治国家获得了崭新的实质内涵。本文认为,法治国家的概念和原理具有普适性,中国应当采纳国际通行的法治国家的理念和标准。形式上的法治国家概念固然具有认识价值和重要性,但实质上的法治国家才是中国法治国家建设的终极目标。  相似文献   

19.
从最初统领一切的哲学领域分离出独立的法学学科,是人类科学认识的一种进步。从法学再到法哲学,更是在哲学思辨下对法的一种认识飞跃。  相似文献   

20.
由于存在决定认知,刑法解释学要平息方法论上的争议,就必须转向本体论,关注刑法的意义如何存在。在本体论范式上,传统刑法学的预设范式是主客间性,将刑法意义视为使用者意识之外存在的客体,但该范式无法合理说明刑法的解释实践。从诠释学原理和刑法解释实践出发,刑法解释必须遵循主体间性的本体论范式,这意味着:刑法意义是使用者与文本主体间对话的产物,使用者天然是刑法意义的创造者。据此,刑法的解释目标应是:在文本的意义界限内,立足于读者全部的案例经验,最大化地实现社会主流价值观认可的罪刑等价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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