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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借款,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但在该类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对如何确定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有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关系无效,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当从法院确认合同关系无效之日起算。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关系无效,应当以起诉之日作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第三种观点认为,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关系是自始无效,应当以借款合同订立之日作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第四种观点认为,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关系无效,应当以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之日,作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笔者倾向于第四种观点,其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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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间借款合同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生,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便利条件。现有法律文件对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规定较为模糊,不足以得出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明确结论。同时,司法实践中虽然对企业间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态度不一,但也多倾向于作有效处理。企业间借贷活动简捷、灵活,能为企业的经营活动赢得机会和时间。只有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肯定企业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签借款合同的效力,才能有效促进企业发展,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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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借款是一种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的行为。在该类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对如何确定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理论与实务界有多种不同观点。第1种观点认为,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关系无效,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当从法院确认合同关系无效之日起算。第2种观点认为,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关系无效,应当以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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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甲 ,未经批准直接向中国境外某公司乙借款 2 0 0万美元 ,借款后 ,甲企业既未向外汇管理局备案 ,也没有领取《外债登记证》。现对于该类外商投资企业未经批准向境外企业借款 ,又没有向外汇管理局备案的合同效力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观点认为 ,该借款合同系企业之间的借贷 ,违反了“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相关金融法规 ,合同无效。另外 ,该合同既未经主管机关批准 ,又未向主管机关登记备案 ,逃避国家外汇监管 ,违反了国家关于外汇和外债登记的有关规定 ,应为无效合同。第二种观点认为 ,该借款合同系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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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合作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借款合同纠纷较多,特别是超经营范围借款合同纠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于基金会成立的时间不长,我国在立法方面对此尚未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致使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中意见不一,对这类借款合同的认定存在以下三种看法:第一种意见认为:此类合同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基金会属非金融机构,根据其组织章程,其性质是社区内资金互助组织。主要为入股会员服务,为农业、为农民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对外不得办理存贷款业务。其超越法律规定跨行业超范围经营的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应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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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与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借款人一方所签订的具有借贷关系内容的合同。在签订合同中贷款方一般都要求借款方提供担保。保证是担保方式中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于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而导致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件的常发生。本文试就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件中几个热点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一、如何认定无效保证合同问题。保证合同是否有效,是关系到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大与小的问题。认定一份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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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1991,(3)
无效的借款合同,银行如何承担过错责任,在审判实践中是颇有争议的问题。有人认为,银行有过错,其承担责任的方式应从减免贷款利息上来体现。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认为利息是贷款的一部分,不能作为损失,以减免贷款本金或利息来体现银行的过错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借款合同具有债权文书的性质,合同无效不能免除债务人返还义务。借款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银行与借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只有在银行将款实际交给借款人后该合同才成立。银行交付贷款后,借款人实际取得该款的所有权,银行对贷款的原所有权即转化为债权。银行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不再承担义务,借款人作为债务人负有到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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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1992年第7期和1993年第3期分别刊载了杨子义同志写的《信贷员擅自涂改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下称《杨文》)和胡家龙同志写的《营业部直接扣收贷款的行为违法》(下称《胡文》),两文作者均认为:涂改后的借款合同无效。《杨文》认为:原借款合同有效。《胡文》认为:原借款合同除保证条款中的部分的是与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的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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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2):26-37
[裁判摘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上述规定中的最高额保证,通常是为将来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保证,其中某一笔交易的效力并不影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效力.而普通保证则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因此,最高额保证较之普通保证最大的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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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几个问题乔生彪对欺诈性借款合同与共谋规避法律政策借款合同的界定。所谓欺诈性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银行提供虚假事实、隐瞒真实情况,逃避银行监督审查而与之签订的借款合同。欺诈性借款合同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方面:(1)借款人必须有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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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书籍和文章都把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仓储保管合同和借款合同说成是实践合同,而不是诺成合同。例如,1981年辽宁大学学报丛刊第二期《经济合同法讲话》中讲:仓储保管合同,不论在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都必须以存货方将货物交付给保管方储存作为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所以,仓储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又讲:借款合同的成立,除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借款关系的协议外,还必须具有贷款方交付借款方所借款项的行为。也就是说,贷款方交付标的物是借款合同成立的一个条件,而当事人双方关于建立借款关系的协议只是借款的预约,因此,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其他书上的说法与此大致相同,不一一列举。我对此种看法有不同意见,提出来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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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应当认定无效王志刚1991年7月29日,某典当公司同某个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为:一、借款方某丁公司向贷款方典当公司借款人民币8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二、借款方于合同签订当天还款4.8万元,9月29日还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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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深入开展,国家银根的进一步紧缩,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经济审判工作中的比重正不断上升。对这类案件中金融机构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问题认识不一,笔者愿将一孔之见作为引玉之砖,以求教于同行。认定借款合同效力的唯一法律依据是《经济合同法》。该法第七条所列举的内容,只要其中的一项在合同中成立,该借款合同即应确认无效。比如:第一项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计划的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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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之提出某银行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支行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合同中有明确的借款期限、利率等。同时,银行又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保证合同,约定B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本息全部偿还之日止。借款合同到期后,银行多次催款无果,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期间。对于涉案保证合同中保证期间的约定形式,是否属于《担保法》所述保证期间有约定的情形,原被告双方存在很大争议,而这一争议在目前司法实践中也争论颇多。二、理论之争议及最高法院判例1、…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