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21):11-17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8月30日 相似文献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田成平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相似文献
3.
4.
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7):36-44
(2007年11月5日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服务,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劳动者求职与就业,用人单位招用 相似文献
7.
8.
9.
10.
1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7):34-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4年12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52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部长尹蔚民2014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 相似文献
13.
15.
16.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就业促进法》,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第一次将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写入法律,把行之有效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促进就业的方方面面作出了相对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18.
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残疾人就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为保障残疾人权利而出台的又一重要法规,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30):23-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