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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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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责任保险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力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对医疗执业过失给患者造成的损害进行充分赔偿,在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优化医疗环境和医疗公共秩序方面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由于我国医院主体是公立医院,侵权法人身损害赔偿相对于综合医院尚未到重大程度,并且综合性医院每年发生的医疗过失案件基本确定,选择满足面临危险的医院财务安全需要的医疗责任保险模式,如医疗责任保险信托等,才能促进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实践表明,商业性医疗责任保险不宜成为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主体。建立独立的医疗过失纠纷调解鉴定机构,才能保证医疗责任保险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2.
所谓医疗责任保险,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过失行为、错误或疏漏或业务错失,违反其业务上应尽的责任,直接导致病人身体伤害或死亡,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西方称之为医疗过失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史上最为现代的一个险种。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医疗赔偿诉讼越来越多,赔偿额也越来越高,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也在与日俱增。目前在我国的不同地域内,适用的是多元化的医疗责任保险模式。  相似文献   

3.
武毅  刘丽萍  郝晓琴 《证据科学》2005,12(2):158-160
为维护受害人的利益和分担、转移危险损失,保险制度已为各国所广泛采纳。目前国外医疗事故的赔偿都是依靠医疗责任保险来实现,为了保护医生、律师等专业人员对社会提供服务,保险公司为其提供职业责任险。我国台湾地区已经出现了医疗责任保险(仅限于过失责任),主要由医师自行购买,当其出现医疗过失时由保险公司代为支付所需费用,  相似文献   

4.
王寿余 《证据科学》2007,14(2):115-117
近年来医疗责任保险已经逐渐在我国各级医院开展。尽管该险种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已显现出化解医患矛盾、分散医疗责任风险、缓和医患矛盾等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医疗责任保险亦存在参保医疗机构无法完全从医疗纠纷中解脱、保费过高且赔偿限额过低、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缺乏对保险公司的约束力、调解中心调处工作需进一步规范等诸多缺陷。只有克服这些不足,完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才能使其真正有利于医患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5.
为缓和医患矛盾,化解医疗责任保险危机,以患者安全为目的,以医疗道歉法为核心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在美国得以兴起.医疗过失的主要成因为医疗体系的系统性失灵,为保证患者安全,医疗纠纷立法应立足于发现和避免医疗过失.为保护和鼓励医疗机构就医疗不良后果向患者做出歉意表达,部分州法规定了医疗过失道歉法,免除医方歉意表达的证据效力,并建立了医疗过失报告制度.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构建了以患者安全为导向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我国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应以保障患者安全为出发点,建立强制和保密性医疗不良后果披露制度,将不良后果纳入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范围,同时以医疗道歉法保护和鼓励医疗机构以非诉讼机制解决医患纠纷.  相似文献   

6.
五、医疗事故责任保险为维护受害人的利益和分担、转移危险损失,保险制度已为各国所广泛采纳。目前国外医疗事故的赔偿都是依靠医疗责任保险来实现,为了保护医生、律师等专业人员对社会提供服务,保险公司为其提供职业责任险。①我国台湾地区已经出现了医疗责任保险(仅限于过失责任),主要由医师自行购买,当其出现医疗过失时由保险公司代为支付所需费用,同时保险公司还向投保人提供律师顾问等服务。②“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内,为了实现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民事权益,又能够为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创造有利环境的双重目的,医…  相似文献   

7.
美国医疗过失保险制度简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1899年,经过百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起非常完善的医疗过失处理体系,医疗过失的保险只是其解决医疗过失纠纷的途径之一。尽管如此,美国学者仍然认为,该体系有许多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美国媒体也常充斥医疗过失的报道及相关的讨论,笔者选择介绍美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原因在于,美国的的医疗保险制度成立较早,现已建成比较完善的保险体系,值得借鉴学习。一、美国医疗过失责任保险概况。美国医疗过失处理体系主要包括医生责任保险制度、侵权诉讼以及医生管理的公众监督委员会。只有小部分医疗过失通过保险索赔与侵权诉讼的途径解决,多数的诉讼没有进入审判程序就解决了,而数据研究表明,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医方的胜诉为60-74%,只有患者受到了永久性的或者致命伤害并且有多个被告时,患者胜诉的可能性才会大大提高。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医疗责任保险已经逐渐在我国各级医院开展。尽管该险种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已显现出化解医患矛盾、分散医疗责任风险、缓和医患矛盾等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医疗责任保险亦存在参保医疗机构无法完全从医疗纠纷中解脱、保费过高且赔偿限额过低、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缺乏对保险公司的约束力、调解中心调处工作需进一步规范等诸多缺陷。只有克服这些不足,完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才能使其真正有利于医患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9.
论医疗注意义务与医疗过失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郭升选  李菊萍 《法律科学》2008,9(3):124-133
无论基于医疗契约还是医疗侵权关系,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考量因素、考察范围都趋于一致。应确定相对客观的医疗过失判定标准,在具体考量时还应兼顾医疗水准等诸多主客观因素。应立足于医院作为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一元”主体,分别从医疗行为和医疗辅助行为去查找医疗过失。审判实务中对医疗过失的认定过分依赖鉴定的流弊应当予以矫正,而应将医疗过失的认定权回归法庭,并辅之以组建专业审判庭、引入专家证人制度作为法庭认定医疗过失的专业保障。  相似文献   

10.
医疗责任保险,台湾称为医师责任保险,西方称为医疗过失责任保险(Medical malpractice Insurance)或专家责任保险(Professional Liabiliaty Insurance)是责任保险史上最为现代的一个险种。依照我国《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之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及国务院正在修订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稿)(下称新办法)第六条"国家扶持和推动建立医疗风险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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