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裁判请求权保障与民事诉讼起诉受理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裁判请求权是当事人的程序基本权.裁判请求权的实现程度反映了一个国家法治的水准.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上的起诉受理制度尚存在一些缺陷,不利于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的实现,应当进行改革与完善.改革的思路是:取消现行的受理制度,将负责审查起诉的立案机构改为民事案件登记性质的机构,将起诉条件改为起诉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式,将现行的起诉条件改为诉讼要件,等等.  相似文献   

2.
在现代社会,裁判请求权是一国国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司法制度的设计应当保障国民的裁判请求权,使得国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以后能够较为容易地诉诸法院并获得公正的审判。在我国,虽然宪法并没有明确确认公民的裁判请求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司法制度就不需要以裁判请求权的实现作为司法理念,也不意味着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理论不需要以裁判请求权保护作为基础法理。多年来,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没有充分关注民事诉讼法和宪法的关系,没有将公民应有的裁判请求权这一基本权利的保护作为构建民事诉讼法理论的指导原理,我国的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3.
200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大幅度降低了与普通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的诉讼费征收标准,对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可能因为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而对我国现阶段貌似均衡的司法资源结构带来各种不利影响,使这一被誉为民本思想在司法领域完美体现的制度的功能难以得到实现。本文运用法经济学理论分析诉讼费用制度改革的必然性以及支持这一改革相关的具体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4.
新《公司法》第22条是在对原《公司法》第111条的调整修订,此次修订是对我国原本单薄的股东诉权制度的大力完善,也是对学术界呼吁构建完整的股东诉权制度的响应。但其在作出巨大进步的同时,本身仍有值得商榷之处。本文着限于这一条文的剖析,并对股东诉权制度的完善提出意见。  相似文献   

5.
刘清生 《行政与法》2003,(12):80-82
对我国《公司法》第111条的见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该条是关于公司法的停止请求权制度的规定,只是存在巨大立法缺陷。本文拟对我国《公司法》停止请求权制度的立法缺陷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6.
确定股东出资义务的请求权主体存在请求权基础、公司法自创规则两条路径。前者有奠基性意义,在该路径下,应厘清出资义务的约定基础、法定基础,注重债法与公司法并用的系统思维。本源性的出资义务是约定的,表现为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其区别于法定产生的出资义务衍生体。股东协议是组织性合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伙合同、利他合同条款,出资义务请求权人应包括公司、其他股东,但公司法特殊价值会对出资义务抗辩权等产生抑制作用。章程性质依内容不同具有可分性,其出资条款应界定为组织性合同,请求权主体也包括公司、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对出资义务请求有独立利益,组织法不应排除其出资义务请求权。债权人取得出资义务请求权是法定的,须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公司法修订时,应明确公司、其他股东的出资义务请求权源于股东协议、公司章程。  相似文献   

7.
2012年修正后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6条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公开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践中对生效裁判文书的公开范围、案件当事人隐私和国家秘密的保护等问题存在争议,影响了该条的适用。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目前采取利益法学的立场来设定和理解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的目的,因此有必要对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的目的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对《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进行再次理解和评价。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法通则》未明确规定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学者们对于物权请求权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也存在争议。本文对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从价值基础和逻辑角度进行了考察和分析 ,认为 :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以及恢复原状等三种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 ,而返还原物请求权与确认物权请求权则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草案 )》对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设计有欠妥当 ,应予以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叶林 《法律适用》2012,(8):117-119
手边这本《合同效力研究》装潢精美,印制大气,深蓝色的封面,金色的书名,透着与众不同的学术风格,暗合了作者沉稳的个性。读过全书,更觉得这是一本近年来少有的学术专著,值得一读。中国元素对于合同效力的问题,我国与其他国家合同法的关注重点有所不同。记得自己在初学英美合同法时教授在分析合同效力时很少花  相似文献   

10.
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强化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请求抗诉权的支持和保护问题,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及检察实务中的改善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合同的裁判变更 ,各国立法直接规定者虽不多 ,但实践者却不少 ,通过对强行法的执行 ,对法律或合同的解释等方法 ,法院实际上变更了合同的内容。这种裁判变更的法理依据何在 ?它与契约自由原则的关系如何 ?法院依据何种标准、在多大范围内、依照何种程序来变更合同 ?本文试图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和实务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2.
13.
陈林林 《清华法学》2013,7(5):155-164
解释方法之间的适用位序,是法律解释理论的一个元问题。基于制度能力、体制性影响和成本效益分析,《不确定状态下的裁判——法律解释的制度理论》主张:在法律文本明白而清晰时,解释应遵从法律文本的字面含义;在法律文本模棱两可时,法院应服从立法或行政机关对法律文本的解释。这一主张被批评为一种粗陋的文本主义解释,因为将法律解释问题化约为司法成本最小化的计算,不一定妥当;运用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所进行的体制性影响评估,不一定可靠;对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制度能力分析,也不一定准确。法律解释的制度理论的贡献,只限于用一套复杂的成本效益分析法,强调了法治和法律解释实践的形式合理性之维。  相似文献   

14.
彭丁带 《行政与法》2006,(8):F0003-F0003
对世界贸易组织相关制度的研究,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现有制度的介绍和阐释,另一类是在此基础上分析现有制度的缺陷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对策措施和建议。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郭双焦副研究员撰写的专著《WTO贸易救济法律制度改革研究》一书(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是后一类研究的优秀代表作。该书基于“公平与效率”的法哲学理念,运用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历史考察与辨证推理相结合、比较与分析相结合、多学科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着重分析了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包括反倾销法律制度、反补贴法律制度和保障措施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今年,在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又通过了一次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从而在根本大法的层次上明文确定了“人权”这一概念,体现了法律的人本精神,无疑将我国的法治化进程推进到了一个求真务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犯罪侦查程序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由于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控制犯罪是侦查程序的重要要求,在侦查程序的运行过程中,它最有可能对公民的人权进行限制,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处于被追诉的地位时更应引为重视。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最基本的人权,我认为有三个方面有必要…  相似文献   

16.
2013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其中对证人出庭作证作出了一定修改,增加了对特定案件的证人应当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规定,这些制度的出台对解决证人"出庭难"问题,强化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从而实现新刑诉法确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等的立法宗旨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新修改的刑诉法能否一劳永逸的彻底解决证人出庭难的问题并实现刑诉法确定的证人作证的目标?显然是不现实的,本文认为,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立法上的跟进,而且需要各项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完善。结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及司法实践对我国刑事诉讼中出庭证人的保护制度进行研讨,结合中国司法实务的现状,尝试建构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刑事出庭证人保护制度,夯实和健全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使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得到充分的发挥。  相似文献   

17.
现行《行政诉讼法》已远不能适应现实需要 ,其修改势在必行。《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目标是解决行政诉讼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人权公约的承诺、满足入世的要求及扩充行政诉讼的功能。在具体制度上 ,应从诉讼类型、受案范围、审级制度、当事人制度、审理程序、庭审方式、审理标准、证据规则至判决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修改。此外 ,对《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还需要关注制度的外围环境和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研究还很薄弱,加强其研究是当务之急。《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研究》总论部分考察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变革与发展的历史轨迹,建立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原则。通过对《知识产权协定》的反思,该书论证了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应然状态。  相似文献   

19.
《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了为胎儿利益计的特殊情况下的“权利能力”,此是对第13条“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原则的例外《民法总则》将对胎儿的所谓“权利能力”限制在“利益保护所需”的限度内,是保证胎儿只能作原告,不能作被告。故多数国家一般将胎儿利益的保护限于继承和损害赔偿请求权,我国《民法总则》第16条将“继承”和“接受赠与”明确列入其中,但却没有规定胎儿的法定代理人,此为体系化中的漏洞。特别是,“赠与”在我国法上属于合同,如何签订胎儿的赠与合同以及赠与合同什么时候生效都未规定,应解释为“胎儿出生时生效”为宜,以避免胎儿作为被告出现。另外,《民法总则》第16条是否包括胎儿对第三人侵害其自身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甚有疑问。笔者认为,应解释为没有必要包括其中,因为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仅仅是因果关系问题,而不是权利能力问题。而且用因果关系解决,对于胎儿的保护更加有利。但应当包括胎儿对于加害其扶养义务人致死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另外,因胎儿娩出为死体或者活体而决定其是否真正享有权利或者利益,故涉及胎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该在胎儿出生之前不开始计算。  相似文献   

20.
王葆莳 《时代法学》2008,6(2):120-121
英美是普通法系国家的代表,它们的合同法非常发达,形成了一套体系完整、内容丰富且独具特色的制度。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英美国家借助于强大的经济实力和优越的贸易地位,其某些合同规则在国际经贸舞台上占据了主导地位,它们的许多特有概念和制度如根本违约,与其违约制度等,也广为其他国家地区,以及相关国际条约或者国际立法所采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