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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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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资诈骗罪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财产所有权,传统理论认为金融管理秩序是其主要客体,但本文认为,我们需要打破传统“国家本位”的刑事法律理念,一改以往将“金融管理秩序”作为犯罪主要客体的格局,以新的法律理念为指导,将集资诈骗罪定位在对财产权的重视保护上,体现“以人为本”司法境界.  相似文献   

2.
刘嘉伦 《法制与社会》2013,(29):17-17,19
集资诈骗罪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影响社会的繁荣与稳定。随着我国对集.资诈骗罪的研究逐步深入,必定可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3.
集资诈骗罪一方面被认定为特殊诈骗罪,与诈骗罪表现为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另一方面又被当作“加重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此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出现了“骗”与“被骗”的构成要件缺失却依然构成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欺骗”与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混淆不清、两罪以“非法占有目的”为区分标准的主观化趋势的问题,从而导致“非法占有目的”在被扩大化的同时又被弱化,进而造成集资诈骗罪被矮化、限缩。应从金融秩序法益的立场,回归集资诈骗罪的金融犯罪属性,重塑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关系,明确“欺骗”“诈骗”的同质性,增设“骗取集资款罪”,调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制范围,构建体系化的集资诈骗罪罪名群,化解集资诈骗罪刑罚供应过度与不足并存的尴尬。  相似文献   

4.
非法集资是从合法集资引申出来的概念,在集资诈骗罪的认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讲述非法集资行为方式,以其对审判实践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5.
雷娜 《法制与社会》2013,(20):257-259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获得表决通过,在一次性取消13种非暴力犯罪的壮举之下唯独留有一丝遗憾——保留了金融犯罪中集资诈骗罪的死刑设置。本文拟通过其立法演变过程来弄清其来龙去脉、重点分析对其的立法质疑,从而得出集资诈骗罪死刑设置应予以立法废除并提出若干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6.
高艳东 《中外法学》2012,(2):411-439
吴英案的核心问题是:是否成立集资诈骗罪,应否判处死刑?成立集资诈骗罪的核心要素是"使用诈骗方法","诈骗方法"既要考虑诈骗罪的基本原理进行一般性理解,也要考虑融资领域的殊异性进行特别限制。不宜将教义学设计的诈骗罪构造条件绝对化;应当与时俱进地对诈骗罪的"欺骗行为"进行缩限性解释;必须对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方法"进行二次缩减;生活、市场、投资和投机四领域的欺诈标准各有春秋。在动用死刑时,既要从危害性、罪名关系等角度检讨集资诈骗罪死刑的立法正当性,更要从被害人过错、行为人罪责等角度考量集资行为的可谴责性。  相似文献   

7.
朱锡广 《法制与社会》2012,(14):295-296
在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已成功取消了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和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等13种犯罪的死刑罪名,这不得不说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次飞跃和一大壮举.  相似文献   

8.
侯婉颖 《法学》2012,(3):23-30
就集资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而言,2010年解释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认定标准。但其呈现出明显的司法防控扩大化趋势,多处规定造成了刑法理论的矛盾和司法实践的困惑,其中隐含的重刑思想在吴英案等案件中已经有所外化,令人担忧。在吴英案中,由于吴英对于以往的欠款大多已经归还,且本色集团有一定的营利能力,所获款项中大部分又投入集团运营当中,因此吴英所认为的"可以赚钱"是有一定合理性的,非法占有目的特征不明显。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金融领域内的集资诈骗罪死刑保留,存在广泛的争议。本文从集资诈骗罪死刑的保留质疑入手,分析集资诈骗罪在犯罪形态与死刑的限制、集资诈骗认定与死刑限制及此罪与彼罪的死刑限制。从而提出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对集资诈骗罪死刑予以限制的结论。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设置了死刑。本文从报应论和功利论的视角出发,探讨集资诈骗罪死刑的生命空间,认为基于刑罚的正当性要求,不宜对集资诈骗罪保留死刑。  相似文献   

11.
有关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争议:冒名骗赔的行为应定性为保险诈骗罪;隐名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成为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保险人、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诈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应定性为诈骗罪。虚构保险标的的表现: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恶意超额保险;恶意重复保险;虚构保险利益;将不合格的标的虚构为合格的保险标的;事后保险。内外勾结共同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应一律认定为职务侵占罪或者贪污罪。  相似文献   

12.
《合同法》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喻贵英 《河北法学》2004,22(6):65-67
合同诈骗罪分离于普通的诈骗罪,同时源于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的基本形式,从而产生了关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在内容、形式及合同主体的涵盖范围与《合同法》的是否一致之分歧。争议颇大的刑事理论导致了刑事司法实践案件的处理不一。因此,理清这些相关问题,对于合同诈骗罪的正确认定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3.
常磊 《时代法学》2009,7(3):61-66
刑民分界是近年来我国法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在实践中,多数案件都可以明确地界定为刑事案件或者民事案件。但是,对于那些处于刑事和民事边缘“模糊地带”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是司法机关面临的一个难题。  相似文献   

14.
郑泽善 《时代法学》2011,9(4):50-58
诈骗罪中的处分行为是没有记载的构成要件要素,是区分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关键。处分行为,是指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而“自愿”地交付财物或处分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诈骗罪的成立需要有处分意思,但是,作为处分行为的主观要件,被骗者应当认识到何种程度,即处分意思究竟包括哪些内容便有待探讨。处分意思的内容要求财产处分者对所处分的财产性质、种类、数量、价值有完全的认识,还是只要认识到财产的外形的转移即可,抑或只要具有某种中间形态的认识内容即可?其实,只要被骗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把某种财产转移给对方占有,而根据自己的“自由”意思作出这种决定,就应当认为已经具备了处分意思的内容。  相似文献   

15.
柳忠卫 《河北法学》2007,25(8):70-75
在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行为人明知其持有、运输的是"伪造的信用卡"或"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是一种对行为对象的明知,行为人虽然对"伪造的信用卡"和"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施加了影响,因为其不具有合法性,与刑法所保护的信用卡管理秩序也就不存在必然的本质与现象的联系,也就不能反映和体现信用卡管理秩序,因而是行为对象而不是犯罪对象.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与以骗领信用卡方式实施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之间构成手段与目的牵连关系,但由于刑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定罪处罚,因而虽然是牵连犯,但不能适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而应按刑法的有关规定处罚,这是牵连犯处断原则的例外.  相似文献   

16.
论信用证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及其效力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恩慈 《现代法学》2000,22(2):94-96
关于信用证诈骗罪的法律适用,存在着诸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涉及到信用证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及其效力范围。文章依据刑法规定,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金融凭证指银行及银行类金融机构依法办理银行业务所使用的结算凭证;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除形式要件虚假之外还包括有权制作人或无权制作人违法制作不实内容、形式要件真实的金融凭证。"使用"只指直接兑现金融凭证记载的财产权利,不包括用其质押、展示等间接使用。使用作废金融凭证或只是冒用他人真实有效的金融凭证诈骗不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采盗窃、抢劫、抢夺等手段获真实有效金融凭证冒用取财以其手段行为定侵犯财产罪。内外勾结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取财应以主犯人身份构成的罪名定性。  相似文献   

18.
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郑泽善 《北方法学》2013,7(4):100-109
诈骗罪是事关财产的犯罪,诈骗罪的成立应当要求被害人具有财产损失,即在未遂的情况下,要求欺骗行为具有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危险性;在既遂的情况下,则要求诈骗行为造成被害人现实的财产损失。整体财产减少说、形式性个别财产减少说以及折中说均有不足之处,因此,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害应当以实质性个别财产减少为基准进行判断,即综合处分行为前后财产的价值,在此基础上,以处分后的财产是否受到损失为基准进行判断。另外,相应给付,欺诈性乞讨、募捐,欺诈性权利行使均可以成立诈骗罪。  相似文献   

19.
证券内幕交易的犯罪构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吴彦 《河北法学》2003,21(6):92-100
内幕交易是我国证券市场难以根除的顽疾。尽管十多年来,证券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先后处理了许多证券违法违规乃至犯罪的案件,但其中以“内幕交易案”来认定的则少之又少,即使被查获,也只能以行政处分了事,内幕交易依然肆虐横行;而形成现时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对内幕交易犯罪中一些基本问题的充分认识所致。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证券法》、《刑法》,有效地打击内幕交易犯罪,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当今学术界的流行学说,对内幕交易的概念及内幕交易犯罪所侵犯客体、内幕信息的含义和范围、内幕人员的含义和范围、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的客观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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