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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是指派遣企业(公司)受社会用工单位的委托.面向社会招聘录用的.依法与派遣企业(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被派住用工单位就业的劳动者,自2009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海门市大部分劳务派遣组织逐步规范了自身经营管理行为.依法招工派工.认真落实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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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广东金融学院2014届部分毕业生的调查数据,以Logit模型实证分析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新规对高校毕业生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接受度的影响。研究发现,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同工同酬"的新规正向影响大学生接受度;大学生的"劳务派遣用工接受决策"是一个复杂的决策过程,政策制定与执行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是否真正触及了其决策制定的关键因素。促进劳务派遣用工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真正密切关注"同工同酬"的内容规定细化、劳务派遣工的归属感和权益保护问题等劳务派遣用工决策中的关键因素,进一步夯实政策制定基础,同时引导高校毕业生及时调整自身的职业期望,理性决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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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由此可以看出,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报酬。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务派遣应同工同酬。但是,法律上已经消失而现实中依然存在的"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让"临时工"同工同酬的愿望遥不可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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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荣凯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0,(4)
《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劳务派遣工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但现实生活中同工不同酬是不争的事实,不仅表现在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和补贴等显性利益分配方面,还表现在劳动安全保障费、教育培训费、社会保险费等隐性利益分配方面。破解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难题,最关键的是要从源头上根治,在立法上确保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同时还要多措并举。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另一方面,需要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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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波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2,(4):47-52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用工量呈井喷之势。劳务派遣迅猛发展的主要表现为劳务派遣的滥用,劳动立法的缺漏、利益的驱动、企业的经济人本性、政府职能的缺位是滥用劳务派遣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滥用劳务派遣极大损害了劳务派遣劳动者利益,破坏了劳务派遣市场秩序,是本次《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处理的主要问题。通过劳务派遣行业准入制度的完善、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限制、同工同酬权的保障、劳动监察力量加强等多个层面的治理,将劳务派遣控制在合理的适用范围,引导劳务派遣规范化发展,落实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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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务派遣劳动关系处于和谐稳定的状态,《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所涉问题作出了专节规定.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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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在一次到基层单位讲解劳动合同法的间歇,一个女青年悄悄地过来问我:“我是劳务派遣工,在单位工作快满十年了,到时候可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我把自己的理解告诉了她: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劳务派遣公司要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至于是否适用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规定,该法并没有明确。刹那间,我看到她的表情流露出深深委曲和失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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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日前联合发布《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从10月起,该市对全市劳务派遣(包括人才派遣)行为统一进行监管,对劳务派遣实行行业准入登记备案制度、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同福利制度等“四备案、三相同、二统一”的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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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派遣工合法权益被损害问题突出。“据全国工会对10多个省份的调查结果推算。全国劳务派遣工不少于2000万。一些行业和用工单位已经把劳务派遣作为主要的用工方式,个别单位甚至达到了90%。”在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时,全国人人常委会委员周玉清介绍。此前。国际知名奢侈品牌古驰(Gucci)因涉嫌“加班黑幕”及“虐待员工”遭遇调查,劳务派遣也成了厂方逃避责任的挡箭牌。怎样遏制劳务派遣乱像。一时间成为热议的话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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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一些劳务派遣机构纷纷倒闭的消息多有耳闻,究其原因,不少单位不再"钟情"劳务派遣工是其影响因素之一,而根源在于已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的严格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准入门槛的提高及其与用工单位责任的捆绑等等,无不给劳务派遣机构"当头一棒"。于是,很多单位将目光转向劳务外包。劳务外包为何物?它与劳务派遣有何区别?它涉及到哪些法律关系?单位将风险转嫁给了提供外包服务的机构,提供外包服务的机构又将风险转嫁给谁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