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3,(10):6-7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检察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13期间联合制发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决定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4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本决定施行之El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下列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2):12-17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2008年底以前制发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决定将已实际废止或者不再适用的37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予以明令废止。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3,(10):8-15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对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决定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81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下列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相似文献
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自1993年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对1979年至1993年两院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的第一批予以废止的司法解释目录印发给你们。这批予以废止的4件司法解释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适用(有的早已自行失效)。在此之前适用上述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不再变动。清理司法解释工作尚在进行中,应当废止的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今后还将陆续分批通知你们。有些司法解释只有部分内容不适应当前司法实践需要的,我们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研究修改,各地有什么意见请及时报告我们。 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废止的1993年底以前联合发布司法解释目录(第批) 相似文献
6.
4月23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法工委有关负责人所作的相关报告披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年上半年启动的建国后首次集中清理司法解释,已经基本完成。"两高"迄今发布的4200多件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有755件被废止,长期存在的一些病症得以基本解决。,同时,未来修改法律时,还将建立同步清理司法解释的常态化机制。在现代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大背景下,在法律法规已完成集中清理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7.
4月23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法工委有关负责人所作的相关报告披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牟上半年启动的建国后首次集中清理司法解释,已经基本完成。“两高”迄今发布的4200多件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有755件被废止。长期存在的一些病症得以基本解决。同时,未来修改法律时,还将建立同步清理司法解释的常态化机制。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四批和第五批分别于2001年12月28日和2002年3月6日公布,目录中所列明的各项司法解释自公布之日起不再适用。不过,在理解“废止目录”不再适用的含义时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有些司法解释实际上早 相似文献
9.
10.
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12月18日发布公告称,该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于2008年12月8日通过了《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其中包括以已停止适用为理由,废止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该决定自2008年12月24日起施行。至此,困扰着宪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4,(4)
序号 司法解释名称 发布日期、文号 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1990年7月6日 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 关于办理淫秽物品刑事案件具体 法(研)发[1990]11号 通过《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 应用法律的规定 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原依据刑法 有关规定作出的上述解释不再适用。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9,(2):7-9
为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需要,决定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27件司法解释(第七批)。废止的司法解释从公布之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适用下列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2,(1)
为正确适用司法解释办理案件,现对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 二、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 相似文献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