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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新起点。《决定》实施一年多来。不仅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敞开了一扇门。也成为“保证司法公正的一项有力措施”。然而。在实践中。一些草案审议阶段担忧的问题,如“编外法官”“陪审专业户”、人民陪审员精英化趋势等也随之出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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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力,陪审员就应该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避免陪而不审”。在嘉定区法院召开的一次表彰大会上,优秀人民陪审员方慈方如是说。在嘉定区法院,和方慈方同样有着职业荣誉感并表示“不辱使命”的,还有59名陪审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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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陪审员制度最早形成于民主革命时期.早在上世纪30年代初开始.从我们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边区”到“解放区”.从当时的工农民主政府、抗日民主政府到后来的人民民主政府.都实行了人民陪审员制度。这一制度将党的群众路线和工作方法.成功地运用到司法审判工作中.对于激发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发挥了巨大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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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体现,对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群众对人民陪审员有“十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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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盲点”亟待规范完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工作三年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外国影片中,人们时常可以看到法庭上的特殊“主角”——陪审团。而我国的陪审制度就是人民陪审员制度。至2008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已整整三年。人民陪审员制度因此完全步入了法制化轨道,中国特色的陪审制度迎来崭新的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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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4)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它在加强法院和人民群众间的联系、提高审判质量及审判效率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因为我国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法,所以出现各地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不一的情况。本文就此大胆地进行了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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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已于2005年5月1日施行,社会各界和媒体对它的关注程度超出寻常。与亲历这个“决定”出台全过程的同仁探其究竟,结论竟是如此一致:这是对我们坚定地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肯定与褒奖。——作者题记一人民陪审员制度在80年前的中国开始实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当时的革命根据地、苏维埃边区、解放区广泛实行这一制度,成为审判工作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和人民司法制度中的重要原则。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宪法确认其为一项宪法原则,但十年“文革”动乱给社会主义法制带来严重破坏,使这项制度因“在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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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玮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8(4):10-13
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法律制度也在变革之中。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体现和发扬司法民主的一种形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政治价值、法律价值与社会价值。然而,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其实际运行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缺憾。因此,我们有墼襄探讨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的历史,将其与西方陪审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换定》,就当下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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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充分体现了人民参与司法、人民管理国家的特点,对于扩大司法民主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沿革新中国建立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经历了从建立到取消、从恢复重建到改革完善的几个发展阶段。1949年9月,当时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首先将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项基本司法制度规定下来,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法律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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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月湖区人大常委会、月湖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不断完善选任、培训、管理、使用等措施。今年1至8月,月湖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刑事、民事案件160余件,有力地促进了人民陪审员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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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下称《决定》),为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步入法治化轨道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各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已经陆续上岗。 相似文献